1、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房改房)步骤 申请流程 工作内容 参加人员 相关文件资料1 现场查勘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查勘,确认维修项目及资金列支范围申请人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业主房改房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2现场公示(单项 5 万元及以上项目)申请人凭施工单位预算至市物业办制作使用维修资金情况公示,并在小区进行 7 天公示申请人使用维修资金情况公示及公示证明公示期内拍照留存3 首款申请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维修资金受理窗口提交首款申请材料(附件)申请人市物业办申请表、工程预算、工程合同等受理申请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4 组织施工及 验收申请人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
2、并做好材料进场验收、隐蔽工程及质量安全把关,竣工后按规定组织验收申请人相关业主施工单位审价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报告5 余款申请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维修资金受理窗口提交余款申请材料(附件)申请人市物业办审价报告、监理报告、发票等受理申请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注:单项 5 万元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在市房产局网站公示维修资金使用相关情况;单项维修工程在 20 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单项维修工程造价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如申请人选择企业备选库以外具有法定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相关说明,同时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
3、审价。 咨询电话:84702931-5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房改房)一、首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房改房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原件,示范文本)2、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缴款申报清册;3、工程预算;4、工程合同;(非备选库施工企业,提供 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审价合同及预算审核报告;(单项 8000 元及以上项目)6、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及公示证明;(单项 50000 万元项目,由物业办印制示范文本) 7、工程监理合同。(单项 20 万元及以上项目)注:对维修工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规定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
4、行项目审价: 维修项目涉及整个物管区域的 ;单项维修费用超过 8000 元的;一次性使用维修资金总额超过 15000 元项目(详见宁房物2006189 号)。维修费用超过伍万元项目,申请人应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拍照留存,并将照片电子档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二、余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示范文本)2、维修工程项目费用结算发票;3、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单项 8000 元及以上项目)4、工程监理报告及发票。(单项 20 万元及以上项目)特别提示:申请单位于公示期满后,由经办人携带南京市民卡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
5、心 A219 号窗口交件。(地址:江东中路 265 号 交通:地铁 2 号线奥体东站 4 号出口,公交 85、161 路奥体中心东门站,57、92、129、134、160 路新城大厦站)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68505219 市物业办电话:84702934-5南京市房改房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2017 版)单位编号:申请人名称 地址申请人经办人 证件号码 联系号码受托人名称 地址受托人经办人 证件号码 联系号码建筑物坐落维修项目维修项目 受益业主范围 使用单位意见因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需维修、更新或改造,拟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大写) 元。资金划拨至:单位名称(收款单位为申请人、受托人或施工单位) ;帐号 ;开户银行 。申请人承诺:一、本申请人已了解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相关程序,严格遵守我市维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二、本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所填内容准确无误。以上承诺属实,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民事、刑事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