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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指导意见(最新)为提高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系数,减少电动车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 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 省消防条例 X 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 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 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排查整治辖区消防安全隐患, 加大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推广力度, 力争在 X 年前完成全县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基本普及, 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 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二、明确职责分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人民政府做为责任主体, 对本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总负责,成立领导小组,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完成时间节点等事 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安办作为牵头单位,辖区消防、住 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及镇(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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