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核细则一、指导思想:教职工考核是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行教职工聘任制的重要环节,为科学准确地评价每一位教职工,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的师德、业务水平全面提高,使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考核总体思路:考核按本学年度师德表现、教学常规、出勤三方面内容,用平时考核与学年末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客观量化占60%,学年末教师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占20%,考核组根据每位教师一学年的表现给出相应的分数,占20%。三、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师德表现(20分)考核标准:(一)、依法执教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并做好笔记。2、教师个人无乱收费现象。3、无乱订学习资料、乱补课现象。4、无违法乱纪现象发生。(二)、 爱岗敬业1、工作积极性高,以身作则,有事业心、责任感。2、注意维护学校荣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