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污水处理中心搬迁工程排口论证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市污水处理中心搬迁工程项目已经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城建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污水处理中心搬迁工程排口论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项目名称:市污水处理中心搬迁工程排口论证项目工程概况规模:为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市区污水相对集中处理,决定将市污水处理中心搬迁至东港污水处理厂西侧地块,为解决尾水排放问题,拟将市污水处理中心现有的 22.5 万吨/日的尾水排口进行搬迁整合,与东港污水处理厂现有排口合并。服务内容:市污水处理中心搬迁工程排口论证项
2、目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含收集基础资料、建立数学模型、河道纳污能力分析、水污染物影响程度预测、报告编制及图文编辑等),将报告书送至江苏省水利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进行答复、修改及补充完善直至水利审批部门批准为止。咨询服务期:8 个月。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2、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入江排污口或类似排污口论证项目业绩(规模需大于等于 2万吨/日) 。业绩的认定需提供服务类合同、排污口设置批复文件。3.3 拟派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水利或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在入江排污口或类似排污口论证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主编人员。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招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招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3.4.3 近三年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4.4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
4、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投标;3.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前答疑、补充通知等资料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行业快讯”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投标保证金5.1 本工程执行南通市建设局关于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5、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 (检查标书的同时检查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帐户名: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帐号:47676862924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银行汇票给招标人)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入帐,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60 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
6、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以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受理处对银行汇票的核验结果作为投标人是否已交投标保证金的唯一依据。未办理投标保证金帐户备案的投标人或虽已备案但企业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投标人,请按有关规定在开标前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作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放弃中标项目的
7、;(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4)经查实,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一周后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订立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无息)。特别提醒: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和标段名称,便于核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
8、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开标时间:2018 年 0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 号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楼 9楼西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5.00 元,投标人现场递交。七、工程合同资金拨付情况签订排口论证合同且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后支付合同价的 10%,完成入江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送审并通过专家审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40%,发包人拿到入江排污口论证报告书批复许可后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八、评标办法一、开标和评标原则1、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个的,则进入
9、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的,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20 万元;本工程造价以一次性报价为准,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3、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商务标重新评标,并且该单位将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处理。二、评标程序第一阶段:资格审查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第三阶段: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三、评标:(一)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投标人有下
10、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或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资格审查评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后续评审。2、资格审查材料(以下材料复印装订)1)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证明、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5)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复印件(业绩证明原则上需提供服务类合同、排污口设置批复文件) 。6)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 2017 年 8 月至 2018
11、 年 1 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申请人须将上述资料整理齐全,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交招标人(封装上标明报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原件携带上述(1) 、 (6)项进行备查。以上资料申请人封装若有遗漏,直接影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二)商务标评审1、商务标评审的基本原则:资格审查完成确定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名额后,再评其商务标,商务标评委按评标方法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函进行评审。首先对投标函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质量、工期等)以及其它承诺进行评审,未响应或未承诺的均不再参与后续评审。2、商务标评审步骤如下:2.1 排除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2.2 排除极端值报价后(只排除一次) ,在剩余的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商务标的先后排名次序。报价极端值是指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相差超过 5(含 5)的最低报价(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100%5。3、确定中标候选人商务标排名第一的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如有并列第一,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注: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九、招标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南通市工农路 150 号政务中心北侧停车楼联系人:前期部联系电话:0513-6990023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