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 鹤壁市 2016 年第二季度县(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得分 备注1、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5 分。1、查资料,政府主要负责人或有关负责人本季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少于 1 次的,扣 0.5 分。2、查资料,政府常务会议本季度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少于 1 次的,扣0.5 分;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政府副职本季度研究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少于 1 次的,扣 0.5 分。3、查资料,随机抽查一个部门,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 0.5 分,单位主要领导及其他副职领导未组织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的,扣 0.5 分。4、查档案,安委会未召开安全
2、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季度工作的,扣 1 分。5、查会议记录,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 6 月 23 日全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县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少 1次扣 1 分。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5 分。1、按照鹤发201420 号文件,没有专职安监机构的,扣 5 分。2、县乡村三级未建立“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扣 2 分,未落实村级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的,扣 1 分。3、看现场,乡镇(办事处)、工业园区没有独立安监机构,扣 1 分;安监机构的职责、制度未上墙的,扣 0.5 分。4、没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情况台账的,扣 1 分。5、没有健全完善职业健康监
3、督检查体系的,扣 1 分。1、基础工作(22 分)3、安委会日常工作情况,5 分。1、未按要求参加各类全市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活动,缺一次扣 1 分;未按要求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缺一次扣 1 分。 3 2、未按要求及时向市安委会、安委办报送工作材料的,缺一次扣 1 分,迟报一次扣 0.5 分。3、未按时上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月报表、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报表的,每缺一项,扣 1 分;报错一次,扣 0.5 分。4、有关举报情况,7 分。被举报到国家一次经查证属实的,扣 4 分;被举报到省级一次经查证属实的,扣 3 分;被举报到市级一次经查证属实
4、的,扣 2 分。经举报的事项,限期没有整改的,每发现一起,扣 3 分。没有举报制度的,扣 1 分。2、重点工作(38 分)1、开展“安全 2 号”行动情况,15 分。1、查资料,县区未制定 1 号行动实施方案的,扣 2 分;未按时上报实施方案的,扣 1 分;未按时上报工作总结的,扣 1 分。随机抽查 2 个乡镇,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 1 分;随机抽查 2 个部门,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 1 分。2、随机抽查一家企业,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 1 分;未制定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的,扣 1 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的,扣 1 分;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不规范的,扣 0.5 分。3、查资料,对危化品、非煤矿山、液
5、氨制冷、涉粉等行业企业安全检查没有做到全覆盖的,扣 1 分。4、随机抽查 1 家规模以上企业,未落实“五落实五到位”主体责任情况的,扣 3 分,县区未对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情况进行督查的,扣1 分。5、随机抽查一家高危企业,未完成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的,扣 1 分;高危险性作业未实施作业票管理的,扣 1 分;没有建立危险物品装卸、查验、登记制度及台账的,扣 1 分;没有季度培训计划的,扣 1 分;培训没有培训台账的,扣 1 分,每少一项培训台账内容的,扣 0.5 分。6、随机抽查一家重点企业,未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检测 4 的,扣 0.5 分,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
6、员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扣0.5 分,未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的,扣 0.5 分。2、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年活动情况,10 分。1、查资料,1、查资料,没有总体活动方案的,扣 2 分。抽查一家企业,没有开展安全生产主体活动落实年活动的,扣 1 分。2、查资料,未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扣 1 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扣 1 分;企业重大隐患未在企业厂区门口挂牌公示公告的,扣 1 分。3、抽查一家规模以上企业,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的,扣 1 分;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7、产管理人员的,扣 1 分;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扣 1 分;未建立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并在车间、岗位进行公示的,扣 1 分。3、打非治违情况,5 分。1、县区、乡镇(办事处)政府未成立或明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机构的,扣 2 分。2、未建立健全有关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扣 1 分。3、未集中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的,扣 2 分。4、其他工作,8 分。1、查资料,县区和行业部门未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扣 1 分;未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扣 1 分。2、查资料,各县区未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扣 1 分,没有活动实施方案的,扣 1 分。3、未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全
8、部制作安全知识宣传栏的,扣 1 分;未设置安全生产监督建议箱的,扣 1 分。4、市政府安委办下发的督查通知单,没有按期整改落实到位的,每有一次扣 1 分。5、查资料,未建立完善政府综合、危化、烟花爆竹等应急救援预案的,每少一项,扣 1 分。 5 三、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情况(40 分)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季度控制指标内。2、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不出现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现象。3、本级政府应当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组织调查。规定期限内事故结案率 100%,事故责任追究到位率100%。1、以市政府安委办记录数据为依据评分。瞒报、谎报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取消年终评定先进单位资格
9、;漏报、迟报事故的扣 10 分。2、发生一起有影响的事故,扣 3 分。3、查看事故调查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应当由县区政府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未组织调查的扣 5 分。事故未按期结案的扣 5 分,事故责任追究未落实的每项扣 5 分。4、行政执法统计、事故报告和统计不及时、不准确的扣 3 分。5、指标超过时间进度控制的,扣 5 分。6、发生工矿商贸死亡事故的,扣 40 分。7、发生较大及其以上事故的,扣 40 分,取消年终评定先进单位资格,一票否决。四、安全生产创新工作 机制制度方面工作机制被全市总结认可并推广的加 1 分;被省总结认可并推广的加3 分。注:每大项扣分至基础分扣完为止。鹤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 7 月 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