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家园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管理补充条例(试行)为确实贯彻落实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我院“公寓改革试点”带头作用,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卫生、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院公寓具体情况,参照浙江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标准(试行)、嘉兴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评分标准,现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整洁有序的宿舍卫生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机电家园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第三条:实行宿舍卫生检查的目的在于增强我院同学自我管理宿舍的能力,为同学们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第二章 宿舍安全、卫生管理标准第四条:非本宿舍楼学生到
2、梁林公寓六办事,须凭有效证件在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在异性宿舍违规停留、留宿异性宿舍或留宿异性在本宿舍的同学,将按照嘉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给予校级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第五条:宿舍内部为学生休息、生活区域,严禁将自行车停放在宿舍;严禁从事经商活动;严禁在宿舍堆放自己经营的商品、货物。初次发现,将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院级警告处分。第六条:宿舍允许使用的电器为电脑、台灯、充电器、饮水机、电风扇、空调、电热水器。除此之外不能使用任何个人电加热、电制冷、电炊器具等电器,一经发现按违规电器处理。如果发现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卫生评分直接评为不达标。第七条:严禁在宿舍喝酒、抽烟、赌博、打架斗殴、搓
3、麻将;严禁在宿舍饲养小动物;严禁将垃圾堆放在寝室门口或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初次发现,将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院级警告及以上处分。第八条:各宿舍必须推选一名寝室长,上报层长备案;每学期开学在寝室长带领下制定宿舍卫生值班表,贴于门后,然后交给各层层长备份;凡不推选寝室长、不排值班表、不上交层长备案的宿舍,初次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多次批评教育无效者将永久取消该宿舍所有成员认定机电家园 2 个课外学分资格。第九条:寝室长须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本宿舍值班同学按值班表打扫宿舍公共区域卫生,督促宿舍同学整理好自己空间卫生。否则将不予认定机电家园课外学分“社会工作项目”中“担任寝室长”的相关学分,取消每
4、年一度的优秀寝室长评选资格。第十条:宿舍内务卫生成绩考核分为优秀(A),合格(B),不合格(C),三档。得 90 分(含)以上者为优秀;75 分(含)90 分为合格;75 分以下为不合格。第十一条: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地 面 物品摆放 卫生间和阳台 纪 律项目等级 30 分 30 分 30 分 10 分优秀(A) 整 洁整 齐无乱拉线现象 整 洁无违章用电、抽烟喝酒、门口堆放垃圾等现象合格(B)基本整洁无垃圾不凌乱无乱拉线现象基本整洁无明显异味 同上不合格(C) 地面脏乱 凌 乱 脏乱臭有违章用电,或抽烟喝酒,或门口堆放垃圾等现象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宿舍卫生成绩不合格:地面脏乱;寝室门口堆放
5、垃圾和鞋子等;卫生间脏乱臭严重。第 3 章 检查制度第十二条:检查对象为机电工程学院学院所有注册学生所在宿舍。第十三条:学校由宿管中心每天抽查寝室卫生、在宿舍楼下公布评分。第十四条:学院每周由各层长和生活部检查各个宿舍卫生,凡拒绝层长、生活部成员检查,或对检查人员恶语相向、谩骂的宿舍卫生评分直接为 C(不合格);生活部汇总检查、公布检查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学工办老师不定期进行抽查。第十五条:学工办每周公布 C 类宿舍、违规电器、早出晚归等名单,限期整改。第十六条:如果层长、生活部检查人员在检查宿舍卫生的过程中不负责任乱打分,或存在其他不公正现象,可以致电学工办老师(电话:83647594)或
6、当面进行反馈。第四章 奖惩制度第十七条:每月评选星级宿舍,评选办法如下:1、学院每月对楼长和学院检查卫生数据进行汇总,计算该宿舍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楼长检查卫生结果*70%+学院检查卫生结果*30%);2、按照宿舍最终分数由高到低排名(男、女生宿舍分开评比),分别评选出男、女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宿舍若干;3、所有 C 类宿舍取消星级宿舍评选资格。第十八条:每月星级宿舍评选数量及奖励办法(具体男女星级宿舍比例每月数量以实际表现为准,与表中数据可能有所偏差)周期星级寝室 名额分配 奖励情况五星 11 个(男 6,女 5) 每个宿舍水票 5 张,宿舍每人机电家园课外学分 0.05分,全院表扬。四星
7、 30 个(男 18,女 12) 每个宿舍水票 3 张,宿舍每人机电家园课外学分 0.02分,全院表扬。月评比三星 60 个(男 40,女 20) 每个宿舍水票 1 张,全院表扬。第十九条:每年下半学期学院将根据宿舍日常卫生、综合表现评选出优秀寝室长若干,发放证书进行表彰,认定相关机电家园课外学分。第二十条:使用违规电器、C 类宿舍惩罚办法违规电器使用次数 每学期寝室卫生得 C 次数 惩罚措施1 次 取消该寝室成员入党资格2 次 2 次 取消该寝室成员所有评奖、评优资格3 次 3 次 取消寝室长机电家园“社会工作项目 担任寝室长”的课外学分4-5 次 4-5 次 取消寝室成员当年机电家园课外学分认定资格6 次以上 6 次以上 永久取消寝室成员机电家园课外学分认定资格注意:违规电器和 C 类宿舍卫生如果是该宿舍某成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则追究该同学一个人的责任;如该宿舍没有人愿意承担,则处分宿舍所有成员。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本条例于 2016 年 3 月起正式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学工办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