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新能源光伏专业实训设备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DFJL-DL-20170383招 标 人: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长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第五章 采购清单 .42第六章 图纸 .44第七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4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2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DFJL-DL-201703831、招标条件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新能源光伏专业实训设备采购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 X201708
2、16-2318 任务通知书批准列入采购计划,招标人为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项目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采购内容:太阳能发电教学实验平台 10 套、硅光电池光伏特性综合实验仪 7 套、太阳能电源技术及其应用装置 2 套、教学用光伏发电组装与建设实训系统 2 套、风光互补发电测量控制实训系统 2 套、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教学实验台 4 套、太阳辐射标准观测站 2 套。2.2 采购预算:114.0000 万元2.3 采购范围:包括设备包装、运输、安装、培训、验收、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二年所
3、需备件及专用工具等。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5 交货期:从合同生效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时间 60 天。2.6 交货地点:吉林省白山市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 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近一年不亏损,投标人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近三年(2014 年-2016 年)已完成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具
4、有安装、维修的能力,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3.2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帐户
5、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3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3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4 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联 系 人:赵老师 联 系 人:刘先生电 话:0439-5026108 电 话:0431-84621603 转 805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育文路 10号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 栋 405 室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439-5026108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31-84621603 转 805项目名称 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新能源光伏专业实训设备采购1.1.4 项目编号DFJL-DL-2017
7、03831.1.5 交货地点 吉林省白山市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l.2.1 资金来源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内容、规模及范围招标内容:太阳能发电教学实验平台 10 套、硅光电池光伏特性综合实验仪 7套、太阳能电源技术及其应用装置 2 套、教学用光伏发电组装与建设实训系统 2 套、风光互补发电测量控制实训系统 2 套、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教学实验台 4 套、太阳辐射标准观测站 2 套。1.3.2 交货期 从合同生效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时间 60 天。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1.4.
8、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财务要求:具有 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近一年不亏损;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 年-2016 年)已完成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产品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具有安装、维修的
9、能力。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现场踏查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 商务、技术条款允许正偏离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书或澄清由招标人提供并发布在以下邮箱供投标人下载:(1)ourmail邮箱,用户名:beijingdianfang 密码:123456投标人应自行查询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2.2.3 投
10、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 小时以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 小时以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证明文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2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
11、2017年12月11日15:00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收款人全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东大市场支行账 号:22050100420100000023联系人:刘先生咨询电话:0431-84621603转 80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一年(2016 年)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4、2015、2016 年)3.
12、5.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4、2015、2016 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4.1.2 封套上写明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在2017年12月11日13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13、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 13 时 00 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4 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投标顺序进行。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聘。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初步评审合
14、格,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书之前,按以上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额度,向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必须通过中标人法人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递交,否则发包人将不接受此履约保证金,视为未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货物验收合格后 28 天。l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
15、5299 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按 100%收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10.2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114.0000 万元;7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16、: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产品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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