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论书海盐海事处(签章) 填表时间: 2016 年 3 月 24 日 事故种类 触碰 事故时间 2016 年 3 月 14 日 0402 时事故水域 嘉兴港粮食码头 直接经济损失 74.24 万元船名 安捷利 2 所有人/经营人 浙江安拓海运有限公司国籍 /船籍港 中国 /台州 出发港 大连 目的港 嘉兴总吨 4845 载货(吨)或载客(人) 222TEU 船员人数 16事故损失 9.24 万元 联系人(船长) 蒋德海 联系电话 18357681919船名 粮食码头(注:非船舶) 所有人/经营人 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国籍 /船籍港 - 出发港 - 目的港 -总吨 - 载货
2、(吨)或载客(人) - 船员人数 -事故损失 65 万元 联系人(船长) 联系电话事故经过“安捷利 2”轮 2016 年 3 月 10 日 2210 时由大连港装载集装箱 222TEU 开航,目的港嘉兴。3 月 14 日 0046 时过嘉 兴港 东报告线抵达嘉兴港。 0130 时该船与粮食码头调度联系核实靠泊计划,得到的答复是 0230 时后直接靠泊。 0150 时船长发现粮食码头停靠着“鼎盛 11”轮,于是再次与码头调度联系询问情况,被告知“鼎盛 11”轮马上就离开,可以直接驶近靠泊。0236 时, “安捷利 2”轮抵达码头前沿附近,在码头外档横距离约 0.6 海里处, 发现“鼎盛 11”轮
3、并未离开码头。粮食 码头调度主动联 系了“安捷利 2”轮,告知说“鼎盛 11”轮暂时不能离泊,请求 “安捷利 2”轮慢车等候。 “安捷利 2”轮选择原地掉头抛锚等候,0243 时,左锚 2 节入水,船位在粮食 码头西南约 0.8 海里处 ,船头朝东。0317 时, “鼎盛 11”轮离泊, “安捷利 2”轮接码头调度通知可以起锚靠泊后开始起锚,0326时锚离底。起锚期间船长又与 码头调度联系并询问码头边 潮流情况,被告知已 经开始落水。此时因“鼎盛 11”轮在甚高频无线电话中插话说还在涨水,船长有疑问,故再次与 码头调度联系确认是落水,于是决定掉 头右舷靠泊。 0350 时 “安捷利 2”轮位置
4、在码头东端外侧约 0.4 海里,航速 3.8 节,前进二,左满舵掉头,在船头离码头约 200 米,时,船 长发现由于码头边是落水,但外侧 是涨水,船 头摆动速度有所减 缓,没能达到预想的效果,但凭经验判断认为不抛锚也可以完成掉头动作,于是 继续左 满舵转向。 0357 时船首向即将与码头垂直,大幅提醒船长船 头离码头太近,于是开始倒 车 ,先是半速倒车,0358 时全速倒车。0402 时船头与码头发生触碰。船长继续全速倒车直至船 头离开码头约 150 米距离后重新靠泊。0509 时靠泊结束。事故原因 “安捷利 2”轮船长对潮流估计不足,操作不当,未使用安全航速。责任认定及处理结果 “安捷利 2”轮船长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海事执法人员:黄柏和 周振楠注:1.事故当事人多于两方的相应增加当事船舶概况栏;2.事故经过、事故原因等项目 栏如不足填写,可另附材料;3.本表可一式多份,以备海事管理机构存档及送交涉案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