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1泰州学院 2018 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说明:1.待遇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2.类型 A1、A2、A3 对应专业可在泰州学院 2018 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中查询。3.享受特殊补贴 B1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毕业院校或现工作单位是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 “985”高校、 “211”、 “双一流”高校;(2)毕业或者工作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双一流建设学科;(3)导师系院士或者长江学者。 ;享受特殊补贴 B2 需满足毕业院校系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 位的海外高校。特殊补贴 B1、
2、B2 不重复享受。4.购房补贴在人事档案进校后一次性支付。服务期不少于 8 年,首聘期 3年,首聘期满后按岗付薪。5.夫妻双方均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时,按就高一方享受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另一方按 60%给予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6.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 、国家杰青、百千万人才工程、科研团队等待遇面议。7.家属工作按学校有关政策面议。购房补贴(含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人才类型首聘期(三年)工资待遇 A1 类专业A2 类专业A3 类专业特殊补贴 B1特殊补贴 B2租房补贴 工科专业其他专业博士教授校内津贴可执行正高二档工资标准 60 50 40硕士教授校内津贴可执行 正高三档工资标准博士副教授校内津贴可执行 副高一档工资标准博士后 校内津贴可执行 副高一档工资标准博士 校内津贴可执行 副高二档工资标准50 40 3010 20 提供两年 2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