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农村建设项目公开流程图工作流程服务电话 0576-87797656县 “十 百 ”办 根 据 台 州 市 “百 千 ”工 程 协 调 小组 办 公 室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指 标 ,确 定 全 县 示 范 村 、整 治 村 计 划 完 成 创 建 个 数 。并 在 年 初 将 计 划 创建 个 数 初 步 分 解 到 乡 镇 (街 道 )。乡 镇 (街 道 )根 据 下 达 指标 组 织 各 村 申 请 、乡 镇 (街 道 )推 荐 上 报 县 “十 百 ”办 。县 “十 百 ”办 对 各 乡 镇 (街 道 )推 荐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初 审 ,报 县“十 百 ”工 程 领 导 小
2、 组 审 定 同 意后 ,下 达 当 年 度 创 建 计 划 。年 底 ,县 “十 百 ”办 组 织 主要 成 员 单 位 人 员 对 创 建 村 逐 一进 行 检 查 验 收 。验 收 结 果 统 一 报领 导 小 组 审 定 后 逐 级 上 报 。次 年 底 ,县 “十 百 ”办 组 织 对 上年 度 创 建 的 整 治 村 进 行 复 验 ,验 收结 果 报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合 格 的 村 由县 委 、县 政 府 发 文 命 名 整 治 合 格 村 ,并 兑 现 以 奖 代 补 资 金 。以奖代补资金的划拨、使用管理按省 财政 厅、省“千万”工程协调小组办 公室有关规定执行。示
3、 范 村 由 市 、省 逐 级 复 验 。合 格后 由 市 、省 逐 村 授牌 ,县 委 、县 政 府发 文 命 名 ,并 兑 现以 奖 代 补 资 金 。整 治 村 由 省 “千 万 ”工 程 、市 “百千 ”工 程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抽 查 。项目类型“十百”工程项目下山脱贫项目列 入 仙 居 县 下 山 移 民 整 村 搬 迁 规 划 由 村 向 乡 镇 (街 道 )提 出 书 面 申 请县 政 府 文 件 批 复 确 认立 项 申 请 单 位 组 织 实 施乡 镇 (街 道 )向 县 扶 贫 办 、县 财 政 局 提 出 经 费 补 助 申 请县 扶 贫 办 、县 财 政 局
4、 审 核属 省 属 的 项 目 向 省 扶 贫 办 、省 财 政 厅 提 出 经 费 补 助 申 请属 县 属 的 项 目 由 县 扶 贫办 、县 财 政 局 组 织 验 收省 扶 贫 办 、省 财 政厅 下 达 资 金 补 助 文 件经 县 广 播 电 台 公 示县 扶 贫 办 、县 财 政 局 组 织 验 收报 经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讨 论 通 过县 广 播 电 台 进 行 公 示按 省 财 政 厅 扶 贫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拨 付乡 镇 (街 道 )向 县 政 府 提 出 立 项 申 请按 县 扶 贫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拨 付省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点)申报流程图书面申请申报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供自律和服务组织章程(投资或经营管理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证照复印件等局面材料逐级审核逐级上报县 、市、省农办和旅游局审核同意公示对经省农办和省旅游局初步审定的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在“浙江农网 ”等有关媒体上 进行公示,公示期 为 7 天(设举报监督电话)联合授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省农办和省旅游局联合授牌。省对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实行年度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每年对已授牌的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进行复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村(点)进行摘牌处理,并自摘牌之日起 1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