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乌市苏溪镇 2017 年度工业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ZJZC2017300GK采 购 人: 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二 0 一七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二章 招标须知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第四章 预算计算书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义乌市苏溪镇 2017 年度工业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制 1 联系电话:0579-85471713-607
2、、传真转 85471478 第一章 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就其所在地 2017 年工业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1、采购项目编号:ZJZC2017300GK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采购预算:总预算约为 1560000 元,每月约 1950 吨,预算单价 100 元/吨(含装卸费)。4、采购项目内容:苏溪镇工业垃圾临时堆放场范围需清运的工业垃圾(主要指可焚烧的塑料包装、下料碎布条、废皮带等),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8 年 07 月 31 日止;具体内容、要
3、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义乌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具有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经营范围,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拥有在本公司名下的三辆(荷载5 吨)封闭式压缩清运车的企业可报名参加。同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要求: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检察机关查询预中标人自 2014 年 1月 1 日至中标结果公告期结束前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情况。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 号)规定,投标人义乌
4、市综合信用报告评级为 D、E 类的投标将被拒绝,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告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公告期限: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05 日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5、 月 05 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01 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 16:30 时止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义乌市苏溪镇 2017 年度工业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制 2 联系电话:0579-85471713-607 、传真转 85471478 详细地址:义乌市义东路 61 号 11 楼。8、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6、(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适用于法人报名使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授权人报名使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同上)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同上) ;(4)道路运输许可证;(5)投标人公司名下的密闭式垃圾压缩车(荷载5 吨)三辆的行驶证;注: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并不能被认定为投标人资格已符合,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以评标小组认定为准。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与 2017 年 12 月 08 日上午 09:30 止,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递交地点:义乌市苏溪镇江南工作片一楼会议室。10、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08 日上午 09:30;开标地点:
7、义乌市苏溪镇江南工作片一楼会议室。11、评审办法:现场评审法。1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12 月 08 日上午 09:30 时前向采购人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其中:30000 元整;请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帐户名称: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财政专户帐 号:201000029586491 开户银行:义乌农商银行苏溪支行13、招标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形式于 2017 年 12 月 06 日 17:00 时之前告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4、业务咨询:采购人: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
8、采购单位联系人:楼志坚 电话:15988526858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义东路 61 号 11 楼 联系人:金灿 电话:0579-85471713 0579-85471933 分机转 607报名受理处联系人:王梦萍联系电话:0579-85471713-602 传真:0579-85471478义乌市苏溪镇招投标中心:0579-85912101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义乌市苏溪镇 2017 年度工业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制 3 联系电话:0579-85471713-607 、传真转 8547147
9、8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1 项目名称:义乌市苏溪镇 2017 年度工业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文件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按国家计委关于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标准的计取。3 投标保证金:30000 元整。4 现场踏勘:不组织集中考察,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考察的各种费用由投标投标人负责。5答疑与澄清:
10、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在 2017 年 12 月 06 日 17:00 时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截止时间后三日内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统一的澄清、补充或修改,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 http:/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7 招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 年 12 月 08 日 09:30 时 ,义乌市苏溪镇江南工作片一楼会议室。8 开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 年 12 月 08 日 09:30 时 ,义乌市苏溪镇江南工作片一楼会议室。9
11、招标评审办法:现场评审法。10 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于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1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如发生质疑(投诉),质疑人(投诉人) 和被质疑人(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受有效期限制,在投诉处理未结束前一律不予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2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天内。13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中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价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五日内退还(不计息)。1
12、4 投标有效期:60 天。义乌市苏溪镇 2017 年度工业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制 4 联系电话:0579-85471713-607 、传真转 85471478 1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审、定标、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2.3
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采购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清扫保洁、清运服务。2.5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采购方式3.1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委托4.1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5、招标投标费用5.1 不论招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6、转包与分包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7、现场考察7.1 投标人可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有关投标、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不组织集中考察,由各投
14、标人自行安排,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考察的各种费用由投标人负责。7.2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考察的投标人,投标时可能因此产生不利后果的(包括因不熟悉现场情况而造成报价失误等)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特别说明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义乌市苏溪镇 2017 年度工业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制 5 联系电话:0579-85471713-607 、传真转 85471478 9.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
15、机构提出。9.2 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答复。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一 日内,以书面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收。9.3 投标单位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9.4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
16、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5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答复或电话通知一律无效。9.6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署名书面形式提交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并将变更时间在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文件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
17、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的规定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10.2 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可用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现金等付款方式。10.3 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该部分费用。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暂估预算 156 万元计算,即采购代理费为 100*1.5%+56*0.8%=1.94 万元人民币。义乌市苏溪镇 2017 年度工业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
18、限责任公司制 6 联系电话:0579-85471713-607 、传真转 85471478 二 、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的构成1.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2、投标人的风险2.1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组成1.1 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以下所列内容和招
19、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1.2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逾期的证书无效)(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会的不须提供);(5)三辆荷载5 吨封闭式压缩清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6)当前拥有车辆情况表;(7)质量保证承诺书;(8)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义乌市苏溪镇 2017 年度工业垃圾清运服务项
20、目 招标文件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制 7 联系电话:0579-85471713-607 、传真转 85471478 2、投标文件格式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3、报价要求3.1 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括以下部分: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医疗保险、安全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工具费; (3) 办公费用; (4) 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5) 管理企业提取的费用;(6) 其它费用。3.2 服务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产生(详见招标评审及定标办法) ,采取总价(包括所有费用)合同承包,按总价定标。
2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服务费用除包括以上 3.1 条所列内容外还包括完成本次合同项目中的所有连带内容、关联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采购人支付的各项费用。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1 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2、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5、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5.2 投标人应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形式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5.3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如发生质疑(投诉),质疑人(投诉人)和被质疑人(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受有效期限制,在投诉处理未结束前一律不予退还。5.4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5.5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义乌市苏溪镇 2017 年度工业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制 8 联系电话:0579-
23、85471713-607 、传真转 85471478 5.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标程序的。6、投标文件的签署6.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左上角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6.2 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
24、为正本的复印件。6.3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6.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在相应部位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7.1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7.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非透明纸质档案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同时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 , 封条上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7.3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义乌市义乌市苏溪镇江南工作片一楼会议室,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开始前半个小时即 12 月 08 日 09:00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8.2 开标仪式开始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9、招标评审办法:现场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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