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2016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 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概况一、主要职能(一)主要职能根据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元机编199404 号”文件精神,确定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录属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所级,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和任务是:(1)在主管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2)负责县城街道的绿化、美化管理;(3)负责县城风绿防风绿化带建设和管理;(4)负责协助各单位、各居民户搞好庭院、阳台绿化工作;(5)公园管理。二、部门基本情况人员编制总数 10 人,实用人数 10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7 人,工勤人员 2 人,管理人员 1 人,临时工 33 人(其中签
2、劳动合同 20人) 。2016 年度我站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 年我县新增各类城市绿地 12500 平方米,辖区内道路、公园、广场共补植、移植各类乔木 881 株、灌木 2346 株、地被植物 27009 株(袋) 。为塑造县城鲜明形象、延续城市记忆、弘扬县城精神、积聚城市人气,全面推进宜居宜业滨江县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以良好2的县城面貌迎接 2016 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一)、公园建设及景观提升改造1、江东公园江东公园绿地面积 1443.5 平方米,主要种植地被灌木黄蝉 850平方米、麦冬 593.2 平方米。2、鹰脚公园(“腾飞”雕塑街头绿地)鹰脚公园绿地面积共计 449 平方米。
3、主要种植地被灌木黄金叶240 平方米、绿金叶 209 平方米、叶子花 6 棵、桃花心木 4 棵、印度紫檀 l 棵。3、广场绿化改造播散麦冬种子:50000 袋(约 5000 平方米),种植蒜香蕂 12 棵。(二) 、道路绿化及提升改造1、南门桥华侨农厂路段绿化南门桥华侨农厂路段绿化带面积 466 平方米,主要种植地被灌木黄金叶 466 平方米、凤凰木 42 棵。2、农贸市场后门绿化主要种植桃花心木 12 棵、炮仗花 13 棵。 3、文化路下半段绿化改造及文化路西延长线绿化建设文化路下半段绿化改造种植清香木:9500 株(约 1000 平方米) 、西延长线种植小叶榕、大王棕等乔木 250 棵,麦
4、冬、茉莉花等地被33500 平方米。4、淇水路绿化改造种植茉莉花:30000 余株、凤凰木 8 棵。5、元磨联络线收费站至元江客运站分车带绿化改造种植大王棕:400 棵。6、滨江路绿化建设滨江路绿化总面积 28000 平方米,投资 80 万元。共种植乔木722 棵,灌木 192000 株(8500) ,叶子花 80000 株(20000) 。其中大叶榄仁 260 棵,大王棕 225 棵,小叶榕 237 棵;茉莉花10000 株,麦冬 100000 株,美女樱 10000 株,紫柳 10000 株,百耔莲 3000 株,丰花月季 10000 株,清香木 20000 株,变叶木 2000 株。我站
5、担负着县城园林绿化管护职责。 “三分种七分管”为保证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拫据季节变化等因素及时除草、施肥及打药、浇水等养护工作。滨江路、联络线等养护难度大的路段每季度集中人员进行除草、施肥并常年浇水。太阳城广场除绿化管护外,还加强安全防范,保证安全运行。做到园林绿化管理常态化、科学化、精细化。二、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 2016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1 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分别是:1.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 2016 年末实有人员
6、编制 10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1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 1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 人)。离退休人员 1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0 人。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 1 辆。第二部分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第三部门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 2016 年度收入合计 3,107,478.96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51,478.96 元,占总收入的 59.58%;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总收入的 0%;事业收入 0 元,占
7、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 0 元,占总收入的 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0 元,占总收入的 0%;其他收入 1,256,000.00 元,占总收入的 40.42%。与上年对比减少 120414.11 元,减少 0.04%,主要原因分析:经费减少。5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 2016 年度支出合计 3,000,859.44 元。其中:基本支出 1,944,323.84 元,占总支出的 64.79;项目支出1,056,535.60 元,占总支出的 35.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 万元,占总支出的 0。与上年对比减少 559296.47 元,减少 18.6
8、4%,主要原因分析经费减少.(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 年度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774,031.04 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80,156.63 元,原因分析:收入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1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39.81。(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 年用于元江县城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工作,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6,535.60 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32.31%原因分析:项目减少原因是资金短缺。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9、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62016 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51,478.96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100%。与上年对比增加 37.33%,原因主要是 1.补发 2015 年综合考评奖 2.人员工资增加。(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4,406.80 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经费 102,000.00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406.80 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8,226.00 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3、城乡社区支出 2,773,642.16 元,主要用于城镇园林绿化站工作机
10、构运转业务保障费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 81,204.00 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391.09 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2391.09 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元,完成预算的 0%。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
11、年初预算没有按排,无法比较。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40527.78 元,下降 3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 元,下降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410.78 元,下降 5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17117 元,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391.09 元,占 41.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元,具体情况如下
1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 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391.09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购置车辆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2,391.09 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主要用于城镇园林绿化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元。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8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 2016 年运行经费支出 590,276.16 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2313.67 元,主要用于原因是:因本年度我单位经费减少。(二)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016 年度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7975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79750 元。(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专业技术用车 2 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四)相关口径说明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
14、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9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
15、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 2016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里涉及到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1.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指 县 级 财 政 当 年 拨 付 的 资 金 。2.其 他 收 入 : 指 除 上 述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上 级 补 助收 入 ”、 “事 业 收 入 ”、 “经 营 收 入 ”、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等 以 外 的 收 入 。3.基 本 支 出 : 指 保 障 机 构 正 常 运 转 、
16、 完 成 支 日 常 工 作 任 务而 发 生 的 人 员 支 出 和 公 用 支 出 。4.项 目 支 出 : 指 在 基 本 支 出 之 外 为 完 成 特 定 行 政 任 务 和 事业 发 展 目 标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5.“三 公 ”经 费 : 指 用 财 政 拨 款 安 排 的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和 公 务 接 待 费 。 其 中 , 因 公 出 国 ( 境 )10费 反 映 出 国 ( 境 ) 的 住 宿 费 、 旅 费 、 伙 食 补 助 费 、 杂 费 、 培 训费 等 支 出 ;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17、行 费 反 映 单 位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费 及租 用 费 、 燃 料 费 、 维 修 费 、 过 路 过 桥 费 、 保 险 费 、 安 全 奖 励 费用 等 支 出 ; 公 务 接 待 费 反 映 单 位 按 规 定 开 支 的 各 类 公 务 接 待( 含 外 宾 接 待 ) 支 出 。6.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 款 ) ) : 反 映 单 位 的 基 本 支 出 。 7.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 类 )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 款 ) 归 口 管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退 休 ( 项 ) : 反 映 实 行 本 单 位 开 支 的 离 退 休
18、 经费 。8.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 类 )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 款 ) 事 业单 位 离 退 休 ( 项 ) : 反 映 实 行 归 口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开 支 的 离 退休 经 费 。9.医 疗 卫 生 ( 类 ) 医 疗 保 障 ( 款 ) 行 政 单 位 医 疗 ( 项 ) :反 映 财 政 部 门 集 中 安 排 的 行 政 单 位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缴 费 经 费 , 未参 加 医 疗 保 险 的 行 政 单 位 的 公 费 医 疗 经 费 , 按 根 据 规 定 享 受 离休 人 员 、 红 军 老 战 士 待 遇 人 员 的 医 疗 经 费 。10.医 疗 卫 生 ( 类 )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支 出 ( 款 ) 其 他 医 疗 卫 生支 出 ( 项 ) : 反 映 除 上 述 项 目 以 外 其 他 用 于 医 疗 卫 生 方 面 的支 出 。11.住 房 改 革 ( 款 ) 住 房 公 积 金 : 反 映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按 人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 财 政 部 规 定 的 基 本 工 资 和 津 贴 补 贴 以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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