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6 年延边州赴有关高校开展招才引智工作的补充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州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力度,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十三五”期间延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经中共延边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拟于近期赴有关高校开展招才引智工作(以下简称:招才引智)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计划围绕我州食品(烟草) 、医药、能源矿产、林产等支柱产业和电子信息、节能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对外开放、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社会事业、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的人才需求,重点引进具有“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以
2、上学历和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素质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延边籍朝鲜族毕业生。此次招才引智工作面向国内有关高校进行,招聘单位分为企业、社区、事业单位三个层次,初步安排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请见附件 1。根据每所高校招聘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最终的岗位资格条件目录,以工作组到高校时发布的为准。二、日程安排 2 近期,将到吉林大学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广大毕业生关注后续公告)三、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2016 年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获得本
3、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 18 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1986 年 3 月 23 日1998 年 3 月 23 日期间出生)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 35 周岁以下。岗位资格目录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目录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 年 3 月 23 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在读的非 2016 年毕业生(2016 年 7 月 31 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 2016 年应届毕业生) ;3、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三)回避情形事业单位应聘人员与招聘
4、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 3 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四、引进程序招才引智工作由延边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采取“考核+ 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引进人选。具体程序如下:(一)召开宣讲会议。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发表主题演讲,介绍延边发展形势、民俗风情、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等,并就高校毕业生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宣讲会议结束后,考生开始报名,报名时需提供2016年延边州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 2)、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科研论文、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
5、料。接收报名信息专用信箱地址:。(二)组织考核。考核分为资格审核和基本素质测试两个部分,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采取四维考察评价法,了解掌握其学业水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学历层次等情况,形成对考生与岗位匹配度的初步意见,择优确定面试人选。(三)组织现场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主要通过“结构化面谈法”,从不同角度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并确定入围体检环节的拟引进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 60 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部分专业性强的岗位,另行组织专业加试。 4 (四)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
6、到延边进行健康体检(复检) 、接受任前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事项做出明确承诺。考生违反承诺,五年内不得参加延边州各级各类人事考试。(五)自行体检。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自行到工作组指定的当地具有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反馈体检结果。对于未按规定反馈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其入选资格,并在同一岗位中,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公示人选。公示前,有关人选须到我州参加复检,复检合格的列为正式公示人选。(六)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并在延边党建网等有关新闻媒体公示 7 天。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引进人选应与
7、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 5 年工作期限的聘用协议(包括 1 年试用期) ,并按照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核发工资。其他各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约定核发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七)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届满前,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引进高校毕业生德才表现和履职情况,提出对引进人选的聘用意见。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他各类用人单位,根据合 5 同或协议的约定,落实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相关待遇,各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五、有关待遇通过招才引智工作引进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如符合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有关特殊人才的规定,并经过州
8、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可作为高素质储备人才享受特殊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特殊人才分为高层次紧缺人才和高素质储备人才两个层次,其中,高素质储备人才主要是指,具有 “985”“211”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优秀人才。 )同时,建立高素质储备人才管理服务期制度,以 3 年为一周期,对引进人才进行一次考核,对于擅自离岗、工作懈怠、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取消其享受的服务保障政策。(一)实行特殊人才资金补贴政策。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引进的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自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之日起,由州及县(市)财政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月分别向银行卡内存入不少于 5
9、00 元(本科、硕士生) 、800 元的特殊补贴资金。其他用人单位引进的本科毕业生、硕(博)士研究生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由当地政府和用人单位按照上述标准、方式匹配补助资金,其中,县市财政承担比例不少于 30%,用人单位承担比例不做硬性规定,但应取得引进人才的认可。 6 引进人才每年可提取一次(总额的 70%) ,次年按相同比例提取当年存入卡内的特殊补助资金,累计工作年限满 10 年后,可一次性领取剩余补助资金,并按月提取相关资金。引进人才调往州外工作的,从确定其调离之日起,停止拨付相关补助资金,卡内剩余资金不予返还个人。(二)实行特殊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在工作所
10、在地无个人房产且租住商品住房的,自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之日起 3 年内,给予每月 500 元的租房补助;有条件的县(市)也可以拿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公租房、人才公寓,作为引进人才专项用房,分配给“居无定所”的高校毕业生免费使用,适度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平稳过渡就业焦虑期。具备条件的其他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三)实行特殊人才职级工资政策。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的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分别享受初级十一级、中级十级、高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待条件具备,按国家和省关于职称政策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其他用人单位,可以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四)实行特殊人才培养使用政策
11、。事业单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直接纳入“党政战略人才队伍”进行培养,对表现特别突出且符合有关规定的,酌情提拔使用;对不履行工作职责,达不到岗位要求的,经谈话提醒后,仍不见改观的,报请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向用人单位发出解除聘用协议意见书。 7 其他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对口编入“5支人才队伍”进行培养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一次示范培训班,择优选拔部分新进人才进行短期培训。同时,建立完善联系服务机制,积极主动地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及时解决他们工作、科研、生活中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延边党建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才引智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及事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延边党建网(http:/ 联系电话:0433-2533050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本次招才引智工作网站发布的信息。附件:1、延边州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目录2、2016 年延边州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8 延边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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