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石油化工行业 VOCs 排放量计算办法本办法所涉及监测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石化行业的 VOCs 排放源分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燃烧烟气排放;工艺有组织排放;工艺无组织排放;采样过程排放;火炬排放;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系统释放;事故排放等 12 类源项。企业某个核算周期(以年计)VOCs 排放量为:(公式 1)1=mE石 化式中:Em 石化行业各源项污染源 VOCs 排放量,千克/年。各源项污染源的 VOCs 排放量应为该源项每一种污染物排放量的加和,见 公式 2
2、:(公式 2)1nmiE2式中:Ei 某源项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 i 的排放量,千克/年(公式 3)1=NiininVOCsWFE排 放 源 ,式中:Ei 污染物 i 的排放量,千克/ 年;E 排放源 n,i 含污染物 i 的第 n 个排放源的 VOCs 排放量,千克/年;N 含污染物 i 的排放源总数;WFi 流经或储存于排放源的物料中污染物 i 的平均质量分数;WFVOCs 流经或储存于排放源的物料中 VOCs 的平均质量分数。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装卸过程中涉及 附表 1 中单一物质的,应按本办法进行单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并可在VOCs 总量中予以扣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全过程单一污染物排
3、放量核算。进入气相的 VOCs,可按以下方法进行核算:VOCs 排放量= 废 气处 理设施未投用的排放量 +废 气处理设施投用但未收集的排放量+废气 处理设施投用收集后未去除的排放量=VOCs 产生量总量 -废气处理设施投用收集且去除的量。3一、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排放量核算结果的准确度从高到低排序为:实测法、相关方程法、筛选范围法、平均排放系数法。前三种方法是基于检测的核算方法,需获得检测仪器对物料的(合成)响应因子,见附录一。企业可根据自身 LDAR 开展情况,选择核算方法。(公式 4),1nVOCsiTii TWFEet设 备式中:E 设备 密封点的 VOCs 年排放量,千克/年;ti 密
4、封点 i 的运行时间段,小时/年;eTOCs,i 密封点 i 的 TOCs 排放速率,千克/小时;WFVOCs,i 运行时间段内流经密封点 i 的物料中 VOCs 的平均质量分数;WFTOC,i 运行时间段内流经密封点 i 的物料中 TOC 的平均质量分数如未提供物料中 VOCs 的平均质量分数,则 按 1VOCsTWF计。4一一一排放速率。1.实测法。采用包袋法和大体积采样法对密封点进行实测,所得排放速率最接近真实排放情况,企业可选用该方法对密封点排放速率进行检测。2.相关方程法。(公式 5)0,1, 150inTOCpifieSV式中:eTOC 密封点的 TOC 排放速率,千克/小时;SV
5、 修正后的净检测值,mol/mol;e0,i 密封点 i 的默认零值排放速率,千克/小时;ep,i 密封点 i 的限定排放速率,千克/小时;ef,i 密封点 i 的相关方程核算排放速率,千克/小时。各类型密封点的排放速率按 表 1 计算。表 1 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设备组件的设备排放速率 a限定排放速率(千克 /小时/排放源)密封点类型 默认零值排放速率(千 克 /小时/排放源)50000 mol/mol相关方程 b(千克/小时/排放源)石油炼制的排放速率(炼油、 营销终端和油气生产)阀门 7.8E-06 0.14 2.29E-06SV0.746泵 2.4E-05 0.16 5.03E-05SV
6、0.610其它 4.0E-06 0.11 1.36E-05SV0.589连接件 7.5E-06 0.030 1.53E-06SV0.735法兰 3.1E-07 0.084 4.61E-06SV0.7035开口阀或开口管线 2.0E-06 0.079 2.20E-06SV0.704石油化工的排放速率气体阀门 6.6E-07 0.11 1.87E-06SV0.873液体阀门 4.9E-07 0.15 6.41E-06SV0.797轻液体泵 c 7.5E-06 0.62 1.90E-05SV0.824连接件 6.1E-07 0.22 3.05E-06SV0.885注:表中涉及的千克/小时/排放源每个
7、排放源每小时的 TOC 排放量(千克)。a:美国环保署,1995b 报告的数据。对于密闭式的采样点,如果采样瓶连在采样口, 则使用“连接件”的排放系数;如采样瓶未与采样口连接, 则使用“开口管 线” 的排放系数。b:SV 是检测设备测 得的净检测值 (SV,mol/mol);c:轻液体泵系数也可用于压缩机、泄 压设备和重液体泵。3.筛选范围法。石油炼制工业排放速率计算公式:(公式 6), ,1,nTOCiTOCAi TOCiii iiWFe N 甲 烷石油化学工业排放速率计算公式:(公式 7),1nTOCAiTOCiiie式中:eTOC 密封点的 TOC 排放速率,千克/小时;FA,i 密封点
8、 i 排放系数;WFTOC 流经密封点 i 的物料中 TOC 的平均质量分数;WF 甲烷 流经密封点 i 的物料中甲烷的平均质量分数,最大取 10%;Ni 密封点的个数。表 2 筛选范围排放系数 a石油 炼制系数 b 石油化工系数 c设备类型 介质10000mol/mol排放系数(千克/小时/排放源)10000mol/mol排放系数(千克/小时/排放源)10000mol/mol排放系数(千克/小时/排放源)10000mol/mol排放系数(千克/小 时/排放源)法兰、连接件 所有 0.0375 0.00006 0.113 0.000081注:a:EPA ,1995b 报告的数据。6b:这些系数
9、是针对非甲烷有机化合物排放。c:这些系数是针对总有机化合物排放。筛选范围法用于核算某套装置不可达法兰或连接件的VOCs 排放速率,需至少检测 50%该装置的可达法兰或连接件,并且至少包含 1 个净检测值大于等于 10000mol/mol 的点,以 10000mol/mol 为界,分析已检测法兰或连接件净检测值可能10000mol/mol 的数量比例,将 该比例应用到同一装置的不可达法兰或连接件,且按比例计算的大于等于10000mol/mol 的不可达点个数向上取整,采用 表 2 系数并按 公式 6 和 公式 7 计算排放速率。4.平均排放系数法。未开展 LDAR 工作的企业,或不可达点(除符合
10、筛选范围法适用范围的法兰和连接件外),应采用 表 3 系数并按公式 6 和 公式 7 计算排放速率。表 3 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组件平均排放系数 a设备类型 介质 石油炼制排放系数(千克/小时/排放源) b 石油化工排放系数(千克 /小时 /排放源) c气体 0.0268 0.00597轻液体 0.0109 0.00403阀重液体 0.00023 0.00023轻液体 0.114 0.0199泵 d重液体 0.021 0.00862压缩机 气体 0.636 0.228泄压设备 气体 0.16 0.104法 兰、连接件 所有 0.00025 0.00183开口阀或开口管线 所有 0.0023 0.
11、0017采样连接系统 所有 0.0150 0.0150注:对于表中涉及的千克/小时/排放源每个排放源每小时的 TOC 排放量(千克)。对于开放式的采样点,采用平均排放系数法 计算排放量。如果采 样过程中排出的置 换残液或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按照“ 取样连接系 统”和“开口管线”排放系数分别计算并加和;如果企业有收集处理设施收集管线冲洗的残液或气体,并且运行效果良好,可按“ 开口阀或开口管线” 排放系数进行计算。7a:摘自 EPA,1995b;b:石油炼制排放系数用于非甲烷有机化合物排放速率;c:石油化工排放系数用于 TOC(包括甲烷)排放速率;d:轻液体泵密封的系数可以用于估算搅拌器密封的
12、排放速率。一一一排放时间。采用中点法确定该密封点的排放时间,即第 n 次检测值代表时间段的起始点为第 n-1 次至第 n 次检测时间段的中点,终止点为第 n 次至第 n+1 次检测时间 段的中点。发生泄漏修复的情况下,修复复测的时间点为泄漏时间段的终止点。二、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一一一实测法。设有 VOCs 有机气体控制设施的储罐或罐区,其排放量应采用实测法核算,监测频次不少于 1 次/月。6,10n iiiiiECQt 入 口 ,出 口计 算 量 ,储 罐 ( )(公式 8)式中:E 储 罐 含有机气体控制设施的储罐 VOCs 年排放量千克/年;E 计 算量, i 连接在有机气体控制设
13、施 i 上的储罐的排放 量,由公式法计算,千克/ 年;C 入口,i 有机气体控制设施 i 的入口 VOCs 浓度年平均值,毫克/ 标立方米;8C 出口,i 有机气体控制设施 i 的出口 VOCs 浓度年平均值,毫克/ 标立方米;Qi 有机气体控制设施 i 的出口流量,标立方米/小时;ti 有机气体控制设施 i 的运行时间,小时/年。一一一公式法。该核算方法可应用于固定顶罐和浮顶罐。不适用于以下情况:所储物料组分不稳定或真实蒸汽压高于大气压、蒸气压未知或无法测量的;储罐浮盘设施失效的;其他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公式法核算过程采用美制单位。完成核算后,可将排放量的美制单位(磅)转为国际单位制(千克
14、)。(公式 9)1niiiEE浮 ,固 ,储 罐式中:E 储 罐 储罐的 VOCs 年排放量,千克/年;E 固 固定顶罐 i 的 VOCs 年排放量,千克/年;E 浮 浮顶罐 i 的 VOCs 年排放量,千克/年。1.固定顶罐总损失。(公式 10)SWE固式中:E 固 固定顶罐总损失,磅/年;9ES 静置损失,磅/年,见 公式 11;EW 工作损失,磅/年,见 公式 28。一1一静置损失,E S。(公式 11)365VESWK式中:ES 静置损失(地下卧式罐的 ES 取 0),磅/年;VV 气相空间容积,立方英尺,见 公式 12;WV 储藏气相密度,磅/立方英尺;KE 气相空间膨胀因子,无量纲
15、量;KS 排放蒸气饱和因子,无量纲量。立式罐气相空间容积 VV,通过 公式 12 计算:(公式 12)24ODH式中:VV 气相空间容积,立方英尺;D 罐径,英尺;HVO 气相空间高度,英尺。卧式罐气相空间容积 VV,通过 公式 13 核算:(公式 13)24EODH式中:VV 固定顶罐蒸气空间体积, 立方英尺;HVO 蒸气 实际 空 间 高度( HVO=D),英尺 ;10DE 卧式罐有效直径,英尺;(公式 14)0.785ELDA.气相空间膨胀因子 KE 0.18.1.20.28EVAXNKTTI(公式 15)式中:KE 气相空间膨胀因子,无量纲量;TV 日蒸气温度范围,兰氏度;TAX 日最高环境温度,兰氏度;TAN 日最低环境温度,兰氏度; 罐漆太阳能吸收率,无量纲量,见 表 4;I 太阳辐射强度,英热/(平方英尺天);0.0018 常数, (兰氏度) -1;0.72 常数,无量纲量;0.028 常数,兰氏度平方英尺天 / 英热。表 4 罐漆太阳能吸收率( )序号 罐漆颜色 太阳能吸收因 子 序号 罐漆颜色 太阳能吸收 因子1 白色 0.34 4 浅灰色 0.632 铝色 0.68 5 中灰色 0.743 黑色 0.97 6 绿色 0.91B.气相空间高度,H VO(公式 16)VOSLROH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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