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0安图县明月镇明安村道路排水工程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项目编号:LYCG2016033招 标 人: 安图县明月镇人民政府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2016 年 5 月 26 日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0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LYCG2016-033一、招标条件招标项目安图县明月镇明安村道路排水工程已由安图县财政局以安财综指20154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图县明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主要建
2、设内容包括:边沟单双侧累计全长 2.267 公里, 总投资 50 万元。2.2 建设地点:明月镇明安村。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工期 100 日历天;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3.3 拟派出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
3、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复印件)且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4、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政务大厅五楼) 。5.3、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 安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安图县明月镇人民政府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联 系 人:李建国电 话:15981360417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 98 号 联 系
5、人:祝燕涛 电 话:0433-5812769 2016 年 5 月 27 日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1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 安图县明月镇人民政府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4 项目名称 安图县明月镇明安村道路排水工程1.1.5 建设地点 明月镇明安村1.2.1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1.2.2 出资比例 上级拨款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到位1.3.1 招标范围 边沟单双侧累计全长 2.267 公里。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
6、6 年 6 月 22 日计划完工日期:2016 年 9 月 30 日1.3.3 质量要求 合 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投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其它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4.2 是
7、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前自行踏勘现场1.10.1 投标预备会踏勘时间:2016 年 6 月 3 日 14:00 时召开地点: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3 日 14:00 时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6 年 6 月 4 日 9:00 时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2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 年 6 月 3 日 14:00 时2.2.2 投标截止
8、时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14:00 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6 年 6 月 4 日 9:00 时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6 年 6 月 4 日 9:00 时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资格证明资料原件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6 日14:00 时之前转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安图农村商业银行帐号:0790802011015200011
9、660行号:402249880013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3 年2015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3 年2015 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3 年2015 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五份(一正、四副)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安图县明月镇人民政府安图县明月镇明安村道路排水工程投标文件在 2016 年 6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政务大吉林省隆
10、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3厅五楼)收件人: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开始时间:2016 年 6 月 16 日 13 时 30 分提交截止时间:2016 年 6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 年 6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 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政务大厅五楼)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多于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
11、定方式: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聘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 人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投标报价表本表为开标时唱标用,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标记、送达。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报价表与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取费标准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4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2、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
14、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5(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5、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
16、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6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7、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
18、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
19、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
20、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单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章”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
21、.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8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
22、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23、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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