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169.50KB ,
资源ID:551776      下载积分:5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55177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2016年6月~2018年1月区配套房租补贴等申请情况公示.DOC)为本站会员(天***)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2016年6月~2018年1月区配套房租补贴等申请情况公示.DOC

1、12016 年 6 月2018 年 1 月区配套市房租补贴等申请情况公示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2016 年 6 月2018 年1 月区配套市房租补贴”等 3 项申请,经审核申请人(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 2018 年 4 月 20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部门: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 79 号 302 室培训就业科联系电话:66592553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201900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年 4 月 13 日2016 年 6 月2018 年 1 月区配套市

2、房租补贴明细序号 单位名称补贴月数补贴金额(元)区级补贴月数区级补贴人次区级补贴金额(元)1 上海计长建筑模架有限公司 7 1575.00 0 0 0.002 上海宝懿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6 40425.00 6 96 7200.003 上海市宝山区丽荣时尚美发店 13 975.00 13 13 975.004 洁沁财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6 2100.00 6 28 1600.005 上海市宝山区龙瑛殡葬用品店 7 675.00 7 9 675.006 上海怿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 600.00 3 8 600.007 上海市宝山区顾俭餐饮店 7 1275.00 7 17 1275.008

3、上海千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 825.00 8 11 825.009 上海市宝山区鸿盛堂百货综合商店 12 1800.00 12 24 1800.0010 上海市宝山区林燕服装店 7 1050.00 7 14 1050.0011 竹莹(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 5925.00 5 61 4575.0012 上海市宝山区逸晨五金经营部 6 900.00 6 12 900.00213 上海晓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6 1275.00 12 13 975.0014 上海市宝山区欣瑜百货店 6 3600.00 6 48 3600.0015 上海淦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 5925.00 6 79 545

4、0.0016 上海市宝山区岑林美发店 5 375.00 5 5 375.0017 上海市宝山区萌小主母婴用品商店 8 3300.00 8 44 3300.0018 上海市宝山区淘气堡化妆品店 12 1800.00 12 24 1800.0019 上海宗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 2700.00 12 36 2700.0020 上海橙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 975.00 5 13 975.0021 上海甘源贸易有限公司 8 5100.00 8 68 5100.0022 上海市宝山区浩中建材经营部 19 7725.00 13 55 4125.0023 上海市宝山区明弟杂货店 16 8925.00 1

5、0 79 2925.0024 上海市宝山区网民百货店 11 4950.00 5 30 2250.0025 上海优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 3750.00 10 36 2700.0026 上海市宝山区伯友裁缝店 12 825.00 12 11 825.0027 上海市宝山区周巧茶叶店 10 675.00 10 9 675.0028 上海市宝山区航婕电脑经营部 13 1875.00 10 22 1650.0029 上海市宝山区秀秀百货店 5 1875.00 5 25 1875.0030 上海市宝山区红芳图文制作部 12 2850.00 12 38 2750.0031 上海芷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6

6、450.00 6 6 450.0032 上海畅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3 9150.00 12 120 9000.0033 上海市宝山区晓君商务咨询服务部 6 2400.00 6 32 2400.0034 上海市宝山区青青童装店 10 750.00 10 10 750.0035 上海市宝山区木府匠心木制品经营部6 450.00 6 6 450.0036 上海市宝山区商宇图文制作服务社 4 2100.00 4 28 2100.0037 上海望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 5550.00 6 74 3400.0038 上海市宝山区发缘地理发店 7 525.00 7 7 525.0039 上海市宝山区朱国良

7、家政服务部 6 2175.00 6 29 2050.0040 上海市宝山区蓝白底摄影服务部 6 3510.00 6 48 600.0041 上海市宝山区博玛婚庆礼仪服务部 6 2625.00 6 35 2625.0042 上海市宝山区佑嘉摄影服务社 12 6000.00 0 0 0.0043 上海市宝山区荐步百货经营部 5 2025.00 5 3 225.0044 上海市宝山区锦宏照相馆 6 450.00 6 6 450.0045 上海光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 5250.00 12 70 5250.0046 上海铮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9 9975.00 13 92 6900.0047

8、上海骏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10725.00 12 129 9675.0048 上海睿岚贸易有限公司 3 150.00 3 2 150.0049 上海欣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4 1650.00 4 22 1650.002018 年 2 月创业见习带教费补贴明细序号 见习基地名称 人数 总金额(元)31 上海淞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6 2100.00 2 上海复宝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700.00 3 上海高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 700.00 4 上海高境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 700.00 5 上海宝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700.00 6 上海澄兴动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 350.0

9、0 7 上海高境实业有限公司 2 700.00 8 上海野桥集团有限公司 1 350.00 2018 年 2 月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明细序号 姓名 见习基地 金额(元)1 钱程 上海复宝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0.00 2 陈豪 上海淞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3 张婷 上海淞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4 张红 上海高境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5 李彦蓓 上海高境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6 张斌 上海高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7 王晨彬 上海高境实业有限公司 460.00 8 刘晓东 上海高境实业有限公司 460.00 9 汪骏 上海淞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10 姜雯婷 上海宝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0.00 11 王燕 上海宝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0.00 12 钱茂岚 上海复宝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0.00 13 葛晓霞 上海澄兴动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60.00 14 孙欢 上海高境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15 张鹏 上海野桥集团有限公司 460.00 16 张峰 上海淞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17 徐玮琳 上海淞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18 秦亚琼 上海淞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