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桥 南 “盛 达 名 苑 ”一 期 物 业 服 务政 府 采 购 项 目编号:XZCG2018-GK-072公开招标文件采 购 人 :萧 山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社 会 事 业 服 务 中 心招标组织机构(盖章 )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本招标文件为 2017年 10月新制版本,请各位投标人详细阅读各项条款2018年 05月 29日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 页 2投标人注意事项一、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务必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中的前附表、评标程序、被拒绝投标、无效投标、废标等条款及有关表格样张。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胶装装订。二、如遇开标
2、截止时间推迟、招标需求变动等,招标组织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答疑,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政府采购”的“答疑补充”信息板块动态,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答疑后,将更正答疑内容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传真或书面反馈至招标组织机构,未传真或书面反馈的视为默认。三、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四、投标文件中应当包含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无效者将做无效标处理。详见 11.2(1)和 2
3、4.1.4条款。五、投标人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指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或经授权的委托人。六、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告知函。详见 11.2(4)和 24.1.4条款。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萧山区检察院查询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 600号 D幢内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中心三楼 12号窗口,联系电话:82899073。七、投标人应尽可能避免因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延误报名,建议提前到招标文件约定的受理处递交报名资料。八、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开标厅悬挂时钟的提
4、示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厅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九、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开评标现场的将可能被作自动弃权处理。十、凡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且单项合同金额在 20万元(含)以上的或使用镇(街道、平台)财政性资金且合同金额在 5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类项目须由区市场监管局所属的质量计量监测中心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采购人凭验收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结算货款。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网址 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 页 3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第二节 投标
5、人须知之专用条款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表单样本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1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受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桥 南 “盛 达 名 苑 ”一 期 物 业 服 务政 府 采 购 项 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XZCG2018-GK-072二、项目名称:桥南“盛达名苑”一期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三、采购内容:桥南“盛达名苑”一期物业服务,1 年,详见采购需求。 标项一:预算金额:160 万元,标项
6、一不设定最高限价;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因潜在供应商能独立完成本项目)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起 5个工作日七、投标报名: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 6月 4日 8时 30分至 2018年 6月 25日上午11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 600 号 D 幢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中心三楼交易中心 9 号窗口。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1- 8289906
7、6。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或招标组织机构领取。 4、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料);(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 (3)保证金递交函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出具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位(社会团体)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款项内容须明确年度保证金,该票据复印件须经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盖章确认)。
8、八、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32000.00元,以银行汇票、本票或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帐户汇出。2、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建行萧山支行;帐户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银行帐号:3300 1617 0350 5300 0389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 年 6月 25日上午 11时止,以实际到帐并获取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为准,逾期缴纳者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5、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电话:057183812512(建行)、82899321(保证金窗口)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9、年 6月 26日 13:3014:00 止。十、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6月 26日 14:00。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 600 号 D 幢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 一 厅。十二、本项目投标人在报名后未前来参加开标活动的,将予以记录,记录次数达到两次的,将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公示 1个月,公示期内投标人将可能被采购人拒绝投标。 十三、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及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名称: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采购人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鸿兴路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姓名:朱高峰 电话:0571-22863005招标组织机构名称:
10、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 600号招标组织机构项目联系人姓名:鲁先生 电话/传真:0571 82899077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3采购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招标组织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2018年 6月 4日注: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上注册登记的,应自投标报名起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 内 容 规 定1项 目 名 称 :桥南“盛达名苑”一期物业服务政府采
11、购项目。本项目属 服务 类采购。项 目 内 容:桥南“盛达名苑”一期物业服务,详见采购需求。项 目 实 施 地 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内。本次采购标项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项,同一标项不得拆分。工 期:详见采购需求。2 投 标 有 效 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日历天。如招标组织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 120日历天。3投 标 保 证 金 数 额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至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中心一楼建行窗口并获取保证金递交函。(帐户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户银行:建行萧山支行; 帐号:3300 1617 0350 5300 0389)
12、。4 投 标 文 件 份 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6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7 评 标 方 法:采用综合评分法8 履 约 保 证 金:中标金额的 10%质 量 保 证 金:中标金额的 5%凡本招标文件中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差,否则将涉及无效标条款作无效投标处理。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5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项所述。1.2采购本项目的单位为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本次采购的单位为招标组织机构,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等
13、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中标公告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1.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在法律范围内,采购人对上述可能的侵权行为概不负责。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四条。4.定义4.1货物
14、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2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校准、培训、技术指导等类似义务及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售后服务等义务。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6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投标人注意事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及其附件、合同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7.招标文件的解释7.1已获取招标文
15、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组织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人与招标组织机构经研究,对确需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对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同时传真到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7.2不论招标组织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答复一律无效。7.3招标组织机构视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全部潜在的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的,时间另行通知。8.招标文件的修改8.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前五个工作日,招标组织机构可能会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组织机构将在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8.2招标文
16、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经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通过招标组织机构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招标组织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8.3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9.投标报价及供货9.1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2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7、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79.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9.4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按照其与采购人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货物运至规定地点。9.5投标人应明确供货期。供货期是指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将所供货物按合同清单所列的品种、数量等,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安装、运行、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期限。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
18、资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的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11.1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内容应当包含:(1) 投标函;(2) 投标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文件和资料。11.2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应当包含:(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连续 3个月(指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之前最近的连续 3个月,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的专用条款“34.投标文件组成的特别要求” )的社会保险证明;如委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注: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需由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或投标人整体委托缴纳的社会机构注册所在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社会保险证明可使用复印件但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2)诚信承诺书;(3)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证明投标人具备资格所必须提交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出具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仅供缴纳当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使用)、其它特定证明材料。(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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