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公开招标委托协议项目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8-097甲方(委托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乙方(代理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18年5月2甲方(委托方):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乙方(代理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的公开招标事宜达成委托协议如下:一、 委托范围1、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和
2、规定。2、 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乙方接受委托。3、 招标项目名称: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1、共同商定招标方案。2、遵守招标保密约定。3、双方将依协议协调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和做好招标工作。4、甲方对招标过程的项目需求负责。甲方1、按照项目的进度要求,和乙方协商,提出具体的招标任务;2、向乙方提供拟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如需要);3、确认或回复专家对技术规格要求提出的修改意见;4、协助乙方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5、参加乙方组织的开标、评标会议;6、向乙方确认招标结果;7
3、、在乙方按程序发出中标通知前,不得签订供货合同;8、在乙方发出中标通知后,应在谈判文件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乙方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招标3工作;2、负责编写、印刷招标文件;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并发售经甲方确认的招标文件;4、负责答复供应商就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问题;需要时, 负责向所有供应商发送经甲方确认的招标文件修改通知;5、负责组织并主持开标, 负责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 负责按规定退还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6、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7、需要时, 负责澄清评审过程中所发现的招标文件中的问题;8、需要时, 负责通知延长招标和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 负责支付评审费用;10、 负责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三、 保密1、 双方共同认识到在招标的全过程中,保密将关系到招标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和影响招标成败。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招标公正、公平,保证招标正常进行和完成。2、 在招标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供应商透露招标工作的内部秘密,如:供应商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有关的重要情况。3、 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供应商就本招标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相互知会和沟通情况,以使工作协调。4、 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都是对项目和对方利益
5、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四、 招标代理费:招标项目的代理费由中标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支付给乙方。五、 其他:1、 本委托协议有效期直至甲方签订采购合同,且各方按协议完成保证金和手续费的应付、应收、应退的各项事宜为止。2、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法令与本委托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规定为准。3、 各方主持活动的费用由主持方承担。4、 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招标不成功,甲方不需支付费用,乙方需继续组织招4标工作,直至招标成功。由于乙方组织不善或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流标、招标失败以致招标工作延误,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5、 评标专
6、家费由乙方支付。6、 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对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珠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本委托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严重后果的,违约方需承担责任。7、 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8、 本委托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 2018 年_月_日在广东省 市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9、 本协议壹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 表 ( 签 字 ) : 代 表 ( 签 字 ) : 地 址 : 地 址 : 电 话 :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 邮 政 编 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