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新版)(二手房) 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将限购令也写入,以下是新增加的条款。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将新增条款加入合同内容,最后附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市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对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有关住房限售规定的特别告知、违反住房限售规定解除合同的责任等条款。买房人在签买卖合同时要看清新增的责任义务条款。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新建商品房,将会采用修改后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出售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人订立合同;而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则采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日起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启用。 三个合同新增内容包括: 增加“特别告知二”: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知晓国家和本市住房限售规定,本合同约定的买卖双方当事人转让房屋应当符合限售规定。如购房人未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住房情况,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