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5 ,大小:1.35MB ,
资源ID:565270      下载积分:20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56527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榆林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DOC)为本站会员(国***)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榆林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DOC

1、- 1 -榆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 -前 言按照把榆林建成“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的目标,强化规划引领,实行科学管控,加强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有效管理,总结 2009 年榆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结合新修订的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对该技术规定进行全面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好保障。榆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修订工作于 2017 年12 月启动,主要依据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参考周边城市和国内城市规划管理先进地区的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征求市

2、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住建(规划)局意见,多次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技术审定,在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修改完成后,报经榆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研究同意。榆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共分十三章,包括总则、规划编制、城市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地、城市设计和景观控制、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道路交通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防灾、空域保护和地下空间利用、附则。编 制 单 位: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榆林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主要编制人员:李华林 刘建平 申孝海 刘 强 吉 月- 3 -薛鹏飞 张瑞荣 姚 昇 乔婧雯 康宝华目 录第一章 总则 6

3、第二章 规划编制 62.1 规划编制总则 62.2 城市总体规划 72.3 城市分区规划 102.4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102.5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 112.6 镇总体规划 112.7 镇详细规划 132.8 乡规划 142.9 村庄规划 162.10 其他类型规划 17第三章 城市土地使用 193.1 用地分类 193.2 城乡用地评定 193.3 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203.4 建设用地兼容性 203.5 建筑容量指标 22第四章 建筑管理 234.1 建筑布局 234.2 建筑间距 244.3 建筑退让 274.4 建筑高度控制 32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 335.1 总体要求 335.

4、2 教育科研设施 335.3 医疗卫生设施 345.4 社会福利设施 345.5 体育设施 345.6 社区服务设施配建 35第六章 城市绿地 36- 4 -6.1 城市绿线 366.2 公园绿地规模指标 366.3 防护绿地规模指标 366.4 附属绿地控制指标 366.5 海绵城市绿地建设 38第七章 城市设计和景观控制 387.1 城市设计 387.2 景观控制 39第八章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 41第九章 道路交通规划 42第十章 市政公用设施 4810.1 供水工程 4810.2 排水工程 4910.3 供电工程 5210.4 通信工程 5310.5 燃气工程 5410.6 供热

5、工程 5510.7 环境卫生设施 5610.8 城市管线综合 57第十一章 城市防灾 5811.1 总体原则 5811.2 城市抗震防灾 5811.3 城市消防 5911.4 城市防洪排涝 59第十二章 空域保护和地下空间利用 6012.1 城市空域保护 6012.2 地下空间利用 60第十三章 附 则 61- 5 -第一章 总则1.1 为了科学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6、,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县(区) 、镇(乡) 、村,凡在其规划区内从事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1.3 市、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二章 规划编制2.1 规划编制总则2.1.1 城市指市、县(区)中心城区。镇指市下辖的非县城驻地的建制镇。2.1.2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2.1.3 镇规划含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2.1.4 乡规划含总体规划、建设规划。2.1.5 其他类型

7、规划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 6 -划和其他专项规划。2.1.6 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2.1.7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2.1.8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2.1.9 编制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编制镇(乡)规划,用地分类应符合镇规划标准 ( GB20188-2007) 。编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应符合村庄规

8、划用地 分类指南 。 2.1.10 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及成果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他城乡规划法规、条例、规范、标准中的规定。 2.2 城市总体规划2.2.1 各市、县(区)城市总体规划由辖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组成。2.2.2 中心城区的总体规划的编制一般分为现行规划总结、评价及前瞻性研究阶段,总体规划纲要阶段,总体规划方案阶段。县城的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应征询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 7 -2.2.3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作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环境等城市长期的

9、发展保障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性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对涉及强制性内容的,应编制专题研究报告。2.2.4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 能 分 工 、 空 间 布 局 方 案 和 建 设 标 准 ; 原 则 确 定 市 域 交 通发 展 策 略

10、。 (2)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分析城市职能、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4)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5)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6)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7)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8 -(8)确定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9)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2.2.5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说明书、图纸和研究报告。2.2.6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应突出历史文化特色、体现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内容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2.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

11、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2)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3)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5)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该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该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相关审批程序报批。2.2.8 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 9 -(说

12、明书、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 。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2.3 城市分区规划2.3.1 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安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同时突出片区产业、生态、交通、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特点。2.3.2 城市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 (2)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和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3)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

13、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4)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5)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2.3.3 城市分区规划成果应当包括文本、图纸以及相应说- 10 -明的附件。2.4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成果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2.5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2.5.1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技术深度应该能够指导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图设计

14、,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的技术规定。2.5.2 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成果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2.6 镇总体规划2.6.1 在编制镇总体规划前,可根据审批部门意见制定镇总体规划编制报告。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报告应当经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编制镇总体规划。2.6.2 镇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论证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发展目标。(2)原则确定镇域镇村体系的结构和布局。(3)原则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和总体布局,选择城镇发展用地,提出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2.6.3 镇 总 体 规 划 由 镇 域 镇 村 体 系 规 划 和 镇 中 心 区 规 划 组 成 。2.6.4 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