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水务局2017 年 7 月 31 日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810222017- 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辖区内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水利法规和政府三定方案,涉及防洪的,符合防洪法及有关规定;2.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3.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审;4.申报的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及有关水利规划
2、设计的技术规范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及其他技术要求; 2、不属于我单位审批范围;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 8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
3、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水规计2010143 号)第二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水利规划。编制进展,组织制订年度水利规划审批计划。凡未纳入审批计划的规划,原则上不予受理审批申请。第三十六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水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同意书制度。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按照有关法律及水利都规章执行。第三十七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作用,加强对水利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按照水利规划中有关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河道管理治导线、入河排污总量控制意见、河道最小生态需水量等控制性指标,严格规范相关涉水行为。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水务局四、审批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水利法规和政府三定方案,涉及防洪的,符合防洪法及有关规定;2.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3.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审;4.申报的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及有关水利规划设计的技术规范和规定。(二)不予以批准的情形1、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及其他
5、技术要求; 2、不属于我单位审批范围; - 3 -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水务窗口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政务管理局乘车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新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六、申请材料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申请材料目录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期限:5 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审核期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6、一)共同审批(无)(二)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2)网上提交网址:网址:http:/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水务网络咨询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二)受理县水务局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在 5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单位(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
7、不告知的,自收到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 新办 备注1 水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评估论证报告 原件 纸质 10 2 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应提交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 原件 纸质 1 3 申请人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件 纸质 1 - 4 -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三)审核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四) 审批发证县水务局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情况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 5 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核准决定通知(批
8、复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水务窗口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3058089 76254443.网络咨询:http:/(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上回复的,3 日内在网上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和网上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日内由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批复文件。(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水务窗口电话投诉: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3058089 西畴县水务局纪检办公室(0876)7622416 西畴县委编办督检股(0876)3032451 3032301网上投诉:。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政务管理局。邮政编码:6635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水务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http:/ 网上办事审批部门文山州西畴县水务局办事指南表格下载获取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流程图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