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报告1、项目编号:待定2、项目名称: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项目3、预算控制价:20 万元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5、评审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6、供应商资格要求:6.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6.2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服务需求: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程序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各
2、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计生药具管理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考核内容2(一)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重点评价省、市、县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与使用情况;保障村卫生室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等。(二)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 2017 年版) 等培训情况;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包括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醒目位置张贴国家统一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壁报、播放公益广告等;开展绩效评价,实行评价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三) 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和内容。14 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
3、上报情况;省增地方开展项目情况等。(四)项目实施效果。居民项目知晓率与满意度。(五)问题整改情况。省、市对本地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三、考核原则现场考核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个县(市、区)至少抽取 30%的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作为考核单位。在考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再抽取其管辖范围内的 1 到 2 处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进行检查。四、考核方式绩效考核包括核实业务数据、现场抽查考核、电话调查3考核三种方式。其中,现场抽查考核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质量指标将通过各县(市、区)上传至市级信息平台的数据
4、进行考核。(一)考核前准备。现场考核前召开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专家培训会议,现场抽取考核县(市、区)顺序。(二)现场考核。培训会议后,组织开展现场考核和电话调查。(三)递交考核报告。现场考核结束 7 天内,向市卫生计生委和市财政局递交考核报告。五、考核频次每年度组织半年、年度考核两次。8、服务期限:一年9、售后服务要求: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招标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10、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分半年和年度两次考核,第一次考核结束向市卫计委递交考核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剩余合同价款在第二次考核结束向市卫计委递交考核报告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11、采购人: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412、采购人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13、采购人项目责任人:高科长14、项目责任人电话:0538-69919651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16、代理机构地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17、代理机构项目经理:马维香18、项目经理电话:1895389329219、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