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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条据书信 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一:查阅、复制、摘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民族,诞生年月日,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 现住址或单位 申请人于年月日时, 在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后做出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于年月日向申请人送达。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条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如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记录、当事人陈述、询问材料等,请予批准。 此致 延津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二:查阅、复制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申请书 申请人 孙*民 男 *岁 五常市背荫河镇背荫河村 驾驶人 联系方式:电话* 恳求事项 查阅、复制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对你队于20xx年7月30日制作的哈公交 07-XX00042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依据黑龙江省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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