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条据书信 随着_经济的高速进展,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汽车的排气污染日趋严峻,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下文是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欢迎阅读! 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爱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输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以电能驱动的机动车和铁路机车、农用拖拉机除外。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排气污染,是指由排气管、曲轴箱和燃油系统向大气排放和蒸发各种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 第三条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掌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