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6 页“协力律师”奖助学金评奖办法一、“协力律师”奖助学金设立宗旨 为支持中国的教育事业,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http:/www.co- 11 名。2、奖助学金设置:本次奖助学金分别设置一等奖学金 1 名(其中本科和硕士生每年交替评选),二等奖学金 3 名(其中本科生 2 名,硕士生 1 名),三等奖学金 5 名(其中本科生 3 名,硕士生 2 名)和贫困助学金 2 名(仅限本科生)。3、金额:一等奖学金为人民币 10000 元;二等奖学金为人民币 5000 元整;三等奖学金为人民币 3000 元整。贫困助学金为每人 5000 元整。
2、四、申报对象与申报条件1、申报对象湖南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不包括大四学生)及硕士研究生(不包括研三学生),攻读专业为法学,硕士研究生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及法本硕士。2、申报条件第 2 页 共 6 页(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2)申报“协力律师”奖学金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第一、综合测评成绩在全院前 30%以内的;第 2、在由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组织的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第 3、在市级以上的法律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或者在省级以上法律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3)申报“协力律师”助学金需为农村户籍学生或者城市家庭经济
3、困难学生,并同时满足在学校的综测测评在全院前 50%以内的。(4)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公私财物、破坏公物、考试及论文作弊、无故旷课、不按时报到注册等违纪现象。(5)在修课程中不得有任何一科分数低于 60 分或为不合格的情况。3、既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又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五、评选程序1、学院组织动员:通过开会或其他形式通知到各位在校学生进行申报;申报者于每年 5 月 1 日前将申请材料交法学院。2、学院审核:学院参照申报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于 5 月 15 日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报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
4、务所;3、委员会评审: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根据学院初审的候选人名单组织进行评审,其中申报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评审成绩将分开计算。初审为笔试,其中申报的奖学金前 20 名和申报助学金前 5 名进入复试,复审为面试。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综合计算,其中面试占 60%,笔试占 40%,面试结束后依据最终核算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获奖名单。 第 3 页 共 6 页4、名单公示: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于 6 月 15 日前将最终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法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期间对于获奖学生资格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提出书面异议。5、异议处理方式:在公示期间对获
5、奖人员名单提出异议的,经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复议认为异议成立的,取消获奖人员资格,并从学院初审上报的名单进行替补,同时告知异议申请人;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向异议申请人告知驳回异议的理由。6、奖学金发放:于每年 9 月份组织举行“协力律师”奖学金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进行授赠。7、备案登记:获奖学生在确定获奖后应填写协力律师奖助学金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报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备案。附: 1、“协力律师”奖助学金申请表(正反打印)第 4 页 共 6 页“协力律师”奖助学金申请表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学院 专业 籍贯电话 电子邮件联系方式 手机 其他本人一寸相片课 程 成 绩 课 程 成 绩本人认为符合奖助学金申报条件的情况说明第 5 页 共 6 页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个人及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评选奖学金的无需填报此项)第 6 页 共 6 页学院意见学院签章:年 月 日上海协 力(长沙)律师事务所意见代表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