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 动 产 登 记 申 请 审 批 表受理编号: 年 月 日 收件人: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抵押权 地役权 其他申请登记类型 首次登记(总登记 初始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更正登记 预告登记 异议登记 查封登记 其他 权利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 户口簿 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件号码通讯地址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义务人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
2、证 户口簿 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件号码通讯地址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申请人情况代理人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坐 落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类型用 途面积(平方米)构筑物类型 林 种不动产情况原不动产权证书号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 万元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抵押情况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需役地坐落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登记原因登记原因及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备注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初审意见申请人提交材料申请办理 登记,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条等相关规定要求,拟同意办理登记,请复审。初审人: 年 月 日复审意见经复审,符合登记要求,呈核定。复审人: 年 月 日核定意见经核定,同意登记。核定人: 年 月 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