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同济大学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补交申请单参加对象:1.已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在 2017 级大学生商业保险参保过程中扣款失败的学生,或 2017年前已成功参保但需要延长学年才能毕业的学生。保险期限: 按照学年制,每一保险年度为当年的 9 月 1 日零时起至次年的 8 月31 日止。保险费: 人民币 100 元/人/年,按照学年制一次性收取。保险利益(每一年度): 保障项目 大学生居保(110 元/人/年) 补充商业医疗保险(100 元/人/年) 每年赔付 限额:居保范围内:起付标准(三级医院 300 元;二级医院 100 元;一级医院 50 元)扣除以上起付标准后按三级医院
2、60%,二级医院 70%,一级医院 80%的比例支付。(1 )居保范围内:每次住院,扣除居保支付部分和居保起付线以后,按 100%赔付 (2 )大病住院的,扣除居保及居保大病应支付部分后,按 100%赔付。居保范围外:按 50%给付住院医疗费用居保范围外:无 特定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按 100%赔付。 (见备注)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同普通门急诊:(1 )校内门诊:校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院校按不低于 90%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2 )校外门急诊:起付标准 300 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校方按三级医院 50%,二级医院 55%,一级医院 65%的比例支付。对于居保范围内发生的大病门诊
3、医疗费用,在扣除居保及居保大病应支付部分后,按 100%赔付。20 万元(其中居保范围外最高赔付 10 万元)罕见病特殊治疗药物费用 无法布雷病、戈谢氏病、粘多糖病、糖原累积病病和苯丙酮尿症:按100%赔付。10 万元,其中“苯丙酮尿症”为 2 万元疾病身故、意外身故 无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6 万元意外残疾及烧伤 无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烧伤,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按比例给付保险金6 万元住院定额补助 无意外伤害和一般疾病住院补助 20元/天,大病住院补助 40 元/天,每年最高赔付 180 天。7200 元注:本方案所称特定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是指:因患白
4、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进行符合规定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肾、肝移植等手术费用及术后抗排异药物费用,接受肾透析的住院医疗费用。同济大学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补交申请单回执姓名_学号_身份证号_手机号_专业_ 毕业年月 _ 补交金额_开户银行_ 账户账号 _ 本人签名:_日期:_备注:1. 本表请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前交至各院系经办老师处。2. 请使用国有银行或规模较大的民营银行账号,否则保险公司无法代扣。3. 其他需要交纳现金办理的同学请于 3 月 29 当前当天到四平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4 号窗口4. 本次保险期限为 2018 年 9 月 1 日至本阶段毕业年月,保费标准为人民币 100元/人/年,按照学年制一次性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