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现代意义上的商品交易市场在我国已经有30年以上的进展历史,很多省份的商品交易市场趋于成熟,综合型商品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商品交易市场更是成就显著。下文是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进展,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和商品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条例所称的商品交易市场,是指由市场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集中多个商品经营者在场内各自独立进行现货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本条例所称的市场经营管理者,是指依法设立,利用自有、租用或者其它形式取得固定场所,通过供应场地、相关设施、物业服务以及其他服务,吸呐商品经营者在场内集中进行现货商品交易,从事市场经营管理的企业法人。 本条例所称的场内经营者,是指在商品交易市场内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现货商品销售的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交易市场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