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检 查 机 关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题 库1.2017 年 1 月 8 日 ,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检 查 机 关 监 督 执 纪 工作 规 则 ( 试 行 ) 自 通 过 之 日 起 生 效 。 ( ) 理 由 : 自 发布 之 日 。2.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检 查 机 关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发布 日 期 是 2017 年 1 月 20 日 。 ( )3.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是 对 之 前 颁 发 的 案件 检 查 工 作 条 例 案 件 审 理 工 作 条 例
2、控 告 申 诉 工 作 条 例 等 条 例 的 完 善 和 更 新 , 前 者 与 后 者 是 新 法 与 旧 法 的 关 系 。 ( )4. 制 定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的 根 本 目 的 是 强 化对 纪 检 机 关 、 纪 检 干 部 的 监 督 , 构 建 纪 检 机 关 自 我 监 督 体 系 , 推进 纪 检 机 关 治 理 体 系 和 治 理 能 力 现 代 化 。 ( )5.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规 定 的 监 督 执 纪 纪 律 是本 质 上 是 工 作 纪 律 , 而 不 是 政 治 纪 律 。 ( ) 理 由 : 本
3、质 上 是 政 治 纪 律 。6.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规 定 审 查 谈 话 、 调 查 谈 话 ,两 者 区 别 在 于 工 作 对 象 不 同 。 ( )7.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体 现 了 中 央 纪 委 内 敛 、谦 虚 、 实 事 求 是 、 求 真 务 实 态 度 。 ( )8.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规 定 问 题 线 索 方 式 有 :谈 话 函 询 、 初 步 核 实 、 暂 存 待 查 、 予 以 了 结 四 类 方 式 进 行 处 置 ,不 包 括 立 案 。 ( )9.线 索 处 置 不
4、 得 拖 延 和 积 压 , 处 置 意 见 应 当 在 收 到 问 题 线 索之 日 起 30 日 内 提 出 , 情 况 复 杂 的 , 经 批 准 , 可 以 延 长 一 个 月 。( ) 理 由 : 不 能 延 长 。10.纪 检 机 关 对 反 映 同 级 纪 委 委 员 的 问 题 线 索 和 线 索 处 置 情况 , 应 当 向 上 级 纪 检 机 关 报 告 。 ( ) 理 由 : 纪 委 委 员不 需 要 向 上 级 纪 委 报 告 。11. 对 党 的 组 织 关 系 在 地 方 、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在 主 管 部 门 的 党员 干 部 违 纪 问 题 , 应 当
5、根 据 以 地 方 纪 委 为 主 原 则 进 行 监 督 执 纪 ,并 及 时 向 对 方 通 报 情 况 。 ( ) 理 由 : 谁 主 管 、 谁 负 责 。- 2 -12. 执 纪 监 督 部 门 、 执 纪 审 查 部 门 、 干 部 监 督 部 门 发 现 的 相关 问 题 线 索 , 属 本 部 门 受 理 范 围 的 , 直 接 受 理 即 可 ; 不 属 本 部 门受 理 范 围 的 , 直 接 移 送 案 件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 由 其 按 程 序 转 交 相 关监 督 执 纪 部 门 。 ( ) 理 由 : 执 纪 监 督 部 门 、 执 纪 审 查 部门 、 干
6、 部 监 督 部 门 发 现 的 相 关 问 题 线 索 , 属 本 部 门 受 理 范 围 的 ,受 理 后 需 要 向 案 件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 不 属 本 部 门 受 理 范 围 的 ,需 要 经 批 准 , 才 能 移 送 案 件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 由 其 按 程 序 转 交 相 关监 督 执 纪 部 门 。13. 巡 视 工 作 机 构 和 审 计 机 关 、 行 政 执 法 机 关 、 司 法 机 关 等单 位 移 交 的 相 关 问 题 线 索 , 属 于 纪 检 机 关 受 理 的 , 一 律 交 由 案 件监 督 管 理 部 门 。 ( )14.
7、谈 话 函 询 工 作 应 当 在 谈 话 结 束 或 者 收 到 函 询 回 复 后15 个 工 作 日 内 办 结 。 ( ) 理 由 : 谈 话 函 询 工 作 应 当 在谈 话 结 束 或 者 收 到 函 询 回 复 后 30 个 日 内 办 结 。15.谈 话 函 询 材 料 , 由 承 办 部 门 负 责 保 管 。 ( ) 理由 : 装 入 个 人 档 案 。16. 函 询 以 承 办 部 门 名 义 发 函 给 被 反 映 人 , 并 抄 送 其 所 在 党委 ( 党 组 ) 主 要 负 责 人 。 ( ) 理 由 : 以 纪 检 机 关 办 公厅 ( 室 ) 名 义 发 函
8、给 被 反 映 人 。17. 经 过 初 步 核 实 , 对 存 在 违 纪 行 为 需 要 追 究 党 纪 责 任 的 ,应 当 立 案 审 查 。 ( ) 理 由 : 对 存 在 严 重 违 纪 行 为 需 要 追究 党 纪 责 任 的 , 应 当 立 案 审 查 。18. 对 符 合 立 案 条 件 的 , 承 办 部 门 应 当 起 草 立 案 审 查 呈 批 报告 , 报 纪 检 机 关 主 要 负 责 人 审 批 , 予 以 立 案 审 查 。 ( ) 理 由 : 对 符 合 立 案 条 件 的 , 承 办 部 门 应 当 起 草 立 案 审 查 呈 批 报告 , 经 纪 检 机
9、关 主 要 负 责 人 审 批 , 报 同 级 党 委 ( 党 组 ) 主 要 负 责人 批 准 , 予 以 立 案 审 查 。19.对 严 重 违 纪 涉 嫌 犯 罪 人 员 采 取 审 查 措 施 , 应 当 在 12 小时 内 通 知 被 审 查 人 亲 属 。 ( ) 理 由 : 24 小 时 内 通 知 被审 查 人 亲 属 。20. 借 调 人 员 参 与 执 纪 审 查 的 , 只 能 从 事 辅 助 性 工 作 。( )21.外 查 工 作 期 间 , 执 纪 人 员 可 以 见 机 行 事 、 随 机 应 变 , 必要 时 可 以 先 采 取 调 查 措 施 , 事 后 报
10、告 并 补 办 手 续 。 ( ) - 3 -理 由 : 外 查 工 作 期 间 , 执 纪 人 员 不 得 个 人 单 独 接 触 任 何 涉 案 人员 及 其 特 定 关 系 人 , 不 得 擅 自 采 取 调 查 措 施 , 不 得 从 事 与 外 查 事项 无 关 的 活 动 。22.收 集 、 鉴 别 证 据 , 只 要 能 形 成 证 据 链 就 符 合 要 求 。( ) 理 由 : 严 格 依 规 收 集 、 鉴 别 证 据 , 做 到 全 面 、 客 观 ,形 成 相 互 印 证 、 完 整 稳 定 的 证 据 链 。23.暂 扣 人 民 币 , 必 须 当 面 逐 一 拍 照
11、 、 登 记 、 编 号 。 ( )24. 审 查 谈 话 、 调 查 谈 话 , 均 应 全 程 录 音 录 像 。 ( )理 由 : 重 要 的 调 查 谈 话25.审 查 工 作 结 束 , 审 查 组 应 当 集 体 讨 论 , 形 成 审 查 报 告 ,而 不 是 调 查 报 告 。 ( )26. 审 查 报 告 以 及 忏 悔 反 思 材 料 、 违 纪 事 实 材 料 、 涉 案 款 物报 告 , 应 当 报 分 管 承 办 部 门 的 纪 检 机 关 相 关 负 责 人 批 准 , 连 同 全部 证 据 和 程 序 材 料 , 依 照 规 定 移 送 审 理 。 ( ) 理 由
12、 : 应当 报 纪 检 机 关 主 要 负 责 人 批 准27.审 理 党 纪 案 件 应 当 严 格 依 规 依 纪 , 提 出 纪 律 处 理 或 者 纪律 处 分 的 意 见 , 做 到 事 实 清 楚 、 证 据 确 凿 、 定 性 准 确 、 处 理 恰 当 、手 续 完 备 、 程 序 合 法 。 ( ) 理 由 : 程 序 合 规 。28.审 理 过 程 中 , 对 主 要 事 实 不 清 、 证 据 不 足 的 , 经 纪 检 机关 相 关 负 责 人 批 准 , 退 回 执 纪 审 查 部 门 重 新 调 查 ; 需 要 补 充 完 善证 据 的 , 经 纪 检 机 关 相
13、关 负 责 人 批 准 , 可 以 自 行 补 证 。( ) 理 由 : 对 主 要 事 实 不 清 、 证 据 不 足 的 , 经 纪 检 机 关主 要 负 责 人 批 准 , 退 回 执 纪 审 查 部 门 重 新 调 查 ; 需 要 补 充 完 善 证据 的 , 经 纪 检 机 关 相 关 负 责 人 批 准 , 可 以 退 回 执 纪 审 查 部 门 补 证 。29. 申 诉 办 理 部 门 办 理 申 诉 案 件 , 调 阅 原 案 案 卷 , 可 以 调 查取 证 。 ( )30.监 督 执 纪 人 员 辞 职 、 退 休 2 年 内 , 不 得 从 事 与 纪 律 检 查和 司
14、法 工 作 相 关 联 、 可 能 发 生 利 益 冲 突 的 职 业 。 ( ) 理 由 : 3 年31.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属 于 程 序 法 ; 相 比 之 下 ,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属 于 以 实 体 法 为 主 兼 有 一 定 程 序的 党 内 法 规 。 ( )- 4 -32.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属 于 纪 检 机 关 自 我 控 权的 法 规 ;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属 于 赋 予 党 组 织 处 分 权的 法 规 。 ( )33.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15、 行 ) 为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 维 护党 的 纪 律 , 规 范 纪 检 机 关 监 督 执 纪 为 目 的 ;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处 分 条 例 以 维 护 党 的 章 程 和 其 他 党 内 法 规 , 严 肃 党 的 纪 律 ,纯 洁 党 的 组 织 , 保 障 党 员 民 主 权 利 , 教 育 党 员 遵 纪 守 法 , 维 护 党的 团 结 统 一 , 保 证 党 的 路 线 、 方 针 、 政 策 、 决 议 和 国 家 法 律 法 规的 贯 彻 执 行 为 目 的 。 ( )34.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16、 分条 例 均 奉 行 惩 前 毖 后 、 治 病 救 人 的 方 针 。 ( )35.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实 行 分 级 负 责 制 , 上 级 纪 检 机 关 不 能 对 下级 纪 检 机 关 管 辖 的 党 组 织 和 党 员 干 部 违 纪 问 题 进 行 执 纪 审 查 。( ) 理 由 : 上 级 纪 检 机 关 可 以 对 下 级 纪 检 机 关 管 辖 的 党组 织 和 党 员 干 部 违 纪 问 题 进 行 执 纪 审 查 。36.派 驻 纪 检 组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和 派 出 机 关 授 权 , 通 报 被 监 督单 位 党 组 织 。 ( )37. 纪 检
17、机 关 在 初 步 核 实 阶 段 , 可 以 调 取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报 告 ,查 核 资 产 情 况 和 有 关 信 息 , 鉴 定 勘 验 。 ( )38. 纪 检 机 关 在 初 步 核 实 阶 段 , 不 能 暂 扣 、 封 存 、 冻 结 涉 案款 物 。 ( )39. 借 调 人 员 可 以 全 面 审 理 案 卷 材 料 。 ( )40. 审 理 报 告 中 的 审 理 意 见 , 不 是 审 理 人 员 个 人 意 见 。( )41.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规 则 ( 试 行 ) 涵 盖 纪 检 机 关 所 有 业务 。 ( )42.线 索 处 置 、 立 案 审
18、查 、 案 件 审 理 在 向 同 级 党 委 报 告 的 同时 必 须 向 上 级 纪 委 报 告 。 ( )43. 地 方 各 级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受 理 和 审 查 同 级 党 委 委 员 ( 含同 级 党 委 常 委 ) 、 候 补 委 员 , 同 级 纪 委 委 员 ( 含 纪 委 常 委 ) 的 违纪 问 题 。 ( )44. 遇 有 重 要 事 项 应 当 及 时 报 告 , 既 要 报 告 结 果 也 要 报 告 过程 。 ( )- 5 -45. 纪 检 机 关 信 访 部 门 归 口 受 理 问 题 线 索 、 案 件 监 督 管 理 部门 集 中 管 理 问 题
19、 线 索 。 ( )46.纪 检 机 关 案 件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对 监 督 执 纪 工 作 全 过 程进 行 监 督 管 理 。 ( )47. 初 步 核 实 工 作 结 束 后 , 核 查 组 应 当 撰 写 初 核 情 况 报 告 ,列 明 被 核 查 人 基 本 情 况 、 反 映 的 主 要 问 题 、 办 理 依 据 及 初 核 结 果 、存 在 疑 点 、 处 理 建 议 , 以 核 查 组 名 义 落 款 末 尾 。 ( )48. 立 案 决 定 经 批 准 后 , 审 查 组 有 权 采 取 技 术 调 查 、 限 制 出境 等 措 施 。 ( )49. 调
20、查 谈 话 应 当 现 场 制 作 谈 话 笔 录 并 由 被 谈 话 人 阅 看 后 签字 , 谈 话 人 员 也 应 在 笔 录 上 签 名 。 ( )50. 审 查 报 告 、 审 理 报 告 均 应 列 明 被 审 查 人 基 本 情 况 、 问 题线 索 来 源 、 主 要 违 纪 事 实 、 被 审 查 人 的 态 度 和 认 识 、 处 理 建 议 。不 同 点 有 : 审 查 报 告 需 要 写 明 审 查 依 据 、 审 查 过 程 、 党 纪 依 据 并由 审 查 组 组 长 及 有 关 人 员 签 名 ; 审 理 报 告 则 不 要 求 写 明 审 查 依 据 、审 查
21、过 程 、 党 纪 依 据 , 审 理 报 告 末 尾 不 需 要 审 理 人 员 签 名 。( )一、单项选择(20 题)1、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D)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工作实践,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A、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 B、纪检机关监督执纪问责C、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 D、纪检机关监督执纪2、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D)负责监督执纪工作。A、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B、该委员会会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C、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D、该委员会- 6 -3、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
22、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A)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A、审理部门 B、审查部门C、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D、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4、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B)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A、20 B、30 C、10 D、455、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A)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A、15 个工作日 B、30 个工作日C、15 日 D、30 日6、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
23、、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A)签名备查。A、核查组全体人员 B、核查组组长C、执纪审查部门人员 D、执纪审查组全体人员7、( B )研究提出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A、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 B、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C、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D、审查组组长8、审查时间不得超过( )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日。(A)- 7 -A、90 90 B、60 60C、90 60 D、90 309、立案审查时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B)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防止擅
24、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A、执纪审查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C、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 D、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10、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A)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A、30 日 B、60 日C、60 个工作日 D、30 个工作日11、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B)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A、谁出事谁负责 B、谁主管谁负责C、所在地党委负责 D、所在地纪委负责12、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原案审查、审理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 C )内办结。A、30 个工作日 B、60 个工作日C、90
25、日 D、60 日13、纪检机关(C)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A、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B、办公室- 8 -C、信访部门 D、审查部门14、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B)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A.20 日 B.30 日C.35 日 D.60 日15、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C)主要负责人批准。A、同级纪委 B、上级纪委C、同级党委 D
26、、上级党委16、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 A)。A、主体责任 B、监督责任C、重要责任 D、主要责任17、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A )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A、2 人 B、3 人 C、 4 人 D、5 人18、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 C )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A、重要检举事项 B、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C、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 D、反映集中领域19、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 B )应当跟踪了解处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7、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置工作。- 9 -A、执纪审理部门 B、执纪审查部门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办公厅(室)20、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A)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A、30 日 B、60 日C、60 个工作日 D、30 个工作日二、多项选择(20 题)1、监督执纪工作以(ABCDE)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A、马克思列宁主义 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E、
28、科学发展观2、立案审查过程中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ABCD)证据。A、隐匿 B、损毁 C、篡改 D、伪造3、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ABCD)的违纪问题。A、县委委员、候补委员 B、县纪委委员 、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C、县委部门、县直单位党组 D、乡镇党委、纪委- 10 -4、(BCD)等审查事项,必须由 2 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确需借调人员参与的,一般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A、诫勉谈话 B、审查谈话C、执行审查措施 D、调查取证5、县级纪
29、检机关对反映(ABCD)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A、县直单位负责人 B、县纪委常委C、县委委员 D、县委部门负责人6、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ABCD)方式进行处置。A、谈话函询 B、初步核实C、暂存待查 D、予以了结7、监督执纪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AB)、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A、立案审查 B、案件审理C、案件剖析 D、立案调查8、(ABCD)涉案款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A、暂扣 B、封存C、冻结 D、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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