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滕州市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实施方案为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加快推进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 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强化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大安全意识,严把农药经营管理关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全面提高农药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实施步骤(一)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
2、成员,负责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农药经营许可相关事项办理的具体工作。2、组建农药经营资质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组。根据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 行)资质 要求,由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抽调相关科站专业人员组建审查工作组,对所负责的镇街上报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做出农药经营许可材料审查报告及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报告。- 2 -3、建立镇街联系人机制。强化镇街属地管理,各镇街根据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材料初审工作,协作配合审查工作组做好现场审查工作。(二)规范工作程序 1、材料初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对申请人报送的纸质和电子版的申请材料进行
3、初审,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查。 2、材料复查。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镇街初审合格材料,并当场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的,即时作出予以受理的决定,将受理的申请材料移交农药经营资质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组。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补充全部内容。 3、实地核查。申请材料受理后,核查组按照核查程序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束后,核查组向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4、许可审批。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核查意见报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
4、议,听取汇报,对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意见进行审议,依法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行政审批决定。- 3 -5、许可公示(发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许可决定后,在市农业局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6、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审查上报工作按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 行)执行。(三)办理时限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做出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决定。(四)培训指导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遴选推荐专业教育培训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对需要参加培训的农药经营人员开展五十六学时集中培训,培训费用由参训学员承
5、担,经培训机构考试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在农药经营许可实施的全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各项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现场核查严格按要求执行,杜绝徇私舞弊,严禁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杜绝核发人情证、关系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反,将严肃追责。 (二)强化事后监管。在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后,市农业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对持证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做好回访巡查工作,防止持证农药经销商擅自改变经营条件,影响农药经- 4 -营市场的稳定,同时将加强农药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等各类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单位加强
6、信息沟通、信息互通,加强联动协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附件:1、滕州市农业局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2、滕州市农业局农药经营资质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小组3、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适用于首次申请)4、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通知书5、农药经营许可核查意见反馈表6、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表(材料审查实地核查)7、农药经营许可审查报告样式- 5 -附件 1滕州市农业局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广耀 市农业系统党委书记、农业局局长副组长:孟 强 市农业局副局长满声纳 市农业局副局长孔令强 市农技推广中心主任成 员:韩有国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宋海萍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赵崇强 市农业
7、局农药管理科科长 戴 军 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杨建国 市农业局植保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韩有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赵曰彬、闫 东、赵崇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农药经营许可相关事项办理工作。- 6 -附件 2滕州市农业局农药经营资质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小组组 长:孟 强 市农业局副局长副组长:韩有国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宋海萍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成 员:陈亚鹏 市种子管理站站长、执法大队副队长王增永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赵曰彬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闫 东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郭艳君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马运聪 市种子管
8、理站副站长王国红 市农业局农药管理科副科长党其山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吴建君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倪丽娜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审核小组一般二人以上,指定一名组长,实地核查时一般要有镇街农技站观察员(农药经营许可工作联络员)参加。- 7 -分 组 组 长 成 员 镇街一组 韩有国 郭艳君龙阳镇羊庄镇木石镇东沙河镇二组 宋海萍 马运聪界河镇北辛街道善南街道龙泉街道三组 陈亚鹏 吴建君大坞镇鲍沟镇张汪镇四组 王增永 党其山滨湖镇官桥镇柴胡店镇南沙河镇五组 赵曰彬 倪丽娜东郭镇西岗镇洪绪镇六组 闫 东 王国红姜屯镇级索镇荆河街道- 8 -附件 3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适用于首次申请,经营范围增加
9、限制使用农药、改变营业场所或仓储场所地址)经 营 者: (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省农业厅制- 9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者名称 (公章)住所营业场所仓储场所邮政编码 传真电子邮箱成立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固定资产(万元)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名二、申请农药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分类 申请经营范围(在对应的栏目中打“”)农药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10 -三、分支机构序号 营业场所 仓储场所四、提交材料清单材料名称是否提交(在相应栏目中打“”)备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产权证或租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