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表 4 合浦县乡镇暂时保留证明事项序号 证明设立部门 证明事项名称 涉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开具证明单 位 证明设立依据 备注1 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发 展办公室 资金信用证明、验资 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 审核 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 企业条例2 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发 展办公室 生产经营场所房屋产 权证明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 审核 不动产登记 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 企业条例3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户主变更或分户及面积变更证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村(居)委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需要4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村委会证明 受理农村土
2、地承包经营权 证的换发、补发 村(居)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证管理办法5 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 使用的证明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审核 活动场地管 理者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6 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和 计划生育办公室 单位或村(居)委会 书面意见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审核 单位或村(居)委会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7 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和 计划生育办公室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 验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2 -道办事处8 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和 计划生育办公室 婚育证明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
3、的证明单位或村(居)委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9 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 务办公室 死亡证明高龄补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参战民兵、60 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生活补助村(居)委证明高龄老人已死亡注销领取高龄补贴;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死亡注销;证明优抚对象、参战民兵、60 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死亡,注销其生活补助10 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 务办公室 特困人员证明(死亡 证明) 特困人员补贴申请办理 (注销) 村(居)委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11 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 务办公室 死亡证明 残疾人员生活(护理)补 贴领取(注销) 村(居)委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2 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 务办公室 诊断证明 大病救助 医院 大病救助证明需要13 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 务办公室 医院相关证明适龄儿童、少年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审批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4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执法队)土地使用证明 供电、供水等、设施农用地村(居)委会2015 年国土违法用地公共监管制度15 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执法队) 村民委员会意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村(居)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 3 -16 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执法队
5、) 张榜公布结果证明材 料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 村(居)委 广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17 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执法队) 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 法出具的资金证明 村庄和集镇建设工程施工 许可证核发 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8 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执法队) 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证核发初审 村(居)委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临时搭建19 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执法队)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 入证明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审核 登记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合浦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合政发20166 号)20 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执法队) 申
6、请人及家庭成员住 房证明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审核 登记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合浦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合政发20166 号)21 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执法队) 资金证明 临时用海初审 银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办 法 临海乡镇22 乡镇人民政府镇社会 保障服务中心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就业失业证初审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 号)23 乡镇人民政府镇社会 保障服务中心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证 明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村(居)委 桂政办发201470 号、合政发2014115 号参保登记(属于农
7、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提供此证明)24 乡镇人民政府镇社会 保障服务中心属于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当地民政部 门 桂政办发201470 号、合政发2014115 号参保登记(属于城镇“三无” 人员的提供此证明)- 4 -抚养、扶养能力)人员证明25 乡镇人民政府镇社会 保障服务中心 属于城乡低保对象证 明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当地民政部 门 桂政办发201470 号、合政发2014115 号参保登记(属于城乡低保对象的提供此证明)26 乡镇人民政府镇社会 保障服务中心 死亡证明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院、民政、公安部门、村(居)委桂政办发201470 号、合政发2014115 号(证明村民已死亡注销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注销登记27 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 资信情况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银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管 理暂行办法28 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 林木权属证明 林木开采 村(居)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