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 事 违 法 行 为 行 政 处 罚 裁 量 基 准序 号 适 用 范 围 管 理 分 类 违 法 行 为 名 称1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采 用 安 全 速 度 航 行2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采 用 安 全 速 度 航 行 (人 员 )3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规 定 的 航 路 行 驶4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按 规 定 的 航 路 行 驶 (人 员 )5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停 泊 、倒 车 、调 头 、追 越6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停 泊 、倒 车 、调 头
2、 、追 越 (人 员 )7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遵 守 避 碰 规 则8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遵 守 避 碰 规 则 (人 员 )9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遵 守 航 行 、停 泊 和 作 业 信 号 规 定10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按 规 定 显 示 信 号11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守 听 航 行 通 信12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规 定 报 告 船 位 、船 舶 动 态13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规 定 拖 带 ,或 非 拖 带 船 从 事 拖 带 作 业14
3、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无 正 当 理 由 进 入 或 者 穿 越 禁 航 区15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不 遵 守 中 国 政 府 或 者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公 布 的 特 别 规 定16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经 许 可 擅 自 进 行 水 上 水 下 活 动17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许 可 证 失 效 后 仍 进 行 水 上 水 下 活 动18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以 欺 骗 或 其 他 不 正 当 手 段 取 得 水 上 水 下 活 动 许 可 证 的19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使 用 涂 改 或
4、者 非 法 受 让 的 许 可 证 进 行 水 上 水 下 活 动 的20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妥 善 处 理 有 碍 航 行 和 作 业 安 全 隐 患 并 按 照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的 要 求 采 取 措 施 的221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规 定 申 请 发 布 海 上 航 行 警 告 、航 行 通 告22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规 定 重 新 申 请 发 布 海 上 航 行 警 告 、航 行 通 告23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设 施 上 的 人 员 造 成 海 上 交 通 事 故 的24 沿 海 水 域 通
5、航 管 理 发 现 或 者 发 生 险 情 、事 故 、保 安 事 件 或 者 影 响 航 行 安 全 的 情 况 未 及 时 报 告25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发 生 海 上 交 通 事 故 的 船 舶 、设 施 擅 自 离 开 事 故 现 场 或 者 逃 逸 的26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超 过 核 定 航 区 航 行27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保 持 船 舶 自 动 识 别 系 统 处 于 正 常 工 作 状 态28 沿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在 船 舶 自 动 识 别 设 备 中 输 入 准 确 信 息29 沿
6、 海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自 动 识 别 系 统 发 生 故 障 未 及 时 向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报 告30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所 配 船 员 的 数 量 低 于 船 舶 最 低 安 全 配 员 证 书 规 定 的 定 额 要 求31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未 持 有 有 效 的 船 舶 最 低 安 全 配 员 证 书32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超 核 定 载 重 线 载 运 货 物33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载 运 旅 客34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进 出 沿 海 港 口 ,
7、未 按 照 规 定 向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报 告 船 舶 进 出 港 信 息 的35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未 按 照 处 理 意 见 纠 正 缺 陷 或 者 采 取 措 施36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未 按 照 船 员 值 班 规 则 安 排 船 员 值 班37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未 持 有 船 舶 国 籍 证 书 航 行38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使 用 过 期 的 船 舶 国 籍 证 书 或 者 临 时 船 舶 国 籍 证 书 的39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采 取 保 障 人 员 上 、下 船 舶 、
8、设 施 安 全 的 措 施40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不 遵 守 有 关 明 火 作 业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1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拒 绝 或 者 阻 挠 船 舶 安 全 监 督 的42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涂 改 、故 意 损 毁 、伪 造 、变 造 、租 借 、骗 取 和 冒 用 船 舶 现 场 监 督 报 告 船 旗 国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港 口 国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343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弄 虚 作 假 欺 骗 海 事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的44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未 按 照 规 定 随 船
9、 携 带 或 者 保 存 船 舶 现 场 监 督 报 告 船 旗 国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港 口 国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45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在 纠 正 应 当 申 请 复 查 的 缺 陷 后 未 申 请 复 查 的46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不 按 规 定 缴 纳 或 少 缴 纳 港 口 建 设 费 的47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对 于 未 缴 清 港 口 建 设 费 的 国 内 外 进 出 口 货 物 ,港 口 经 营 人 、船 舶 代 理 公 司 或 货 物 承 运 人 违 规 办 理 了 装 船 或 提 离 港 口手 续 的48 沿
10、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测 试 、检 修 船 舶 设 备49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载 运 易 流 态 化 货 物50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未 按 照 规 定 配 备 航 海 图 书 资 料51 沿 海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没 有 取 得 相 应 的 检 验 证 书 持 有 的 检 验 证 书 失 效52 沿 海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未 取 得 合 格 的 船 员 职 务 证 书 /未 通 过 船 员 培 训 ,擅 自 上 船 服 务 的53 沿 海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员 未 携 带 规 定 的 有 效 证 件
11、54 沿 海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未 如 实 填 写 或 者 记 载 有 关 船 舶 法 定 文 书55 沿 海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长 未 保 证 船 舶 和 船 员 携 带 证 书 、文 书 以 及 有 关 航 行 资 料 的56 沿 海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员 未 遵 守 值 班 规 定 ,擅 自 离 开 工 作 岗 位57 沿 海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招 用 未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船 员 条 例 规 定 取 得 相 应 有 效 证 件 的 人 员 上 船 工 作58 沿 海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员 服 务 簿 记 载 的 事 项 发 生
12、 变 更 ,船 员 未 办 理 变 更 手 续59 沿 海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长 未 在 船 员 服 务 簿 内 及 时 、如 实 记 载 船 员 服 务 资 历60 沿 海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伪 造 、变 造 、买 卖 船 员 证 书61 沿 海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伪 造 、变 造 或 者 买 卖 船 员 服 务 簿62 沿 海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员 服 务 机 构 和 船 员 用 人 单 位 未 将 其 招 用 或 者 管 理 的 船 员 的 有 关 情 况 定 期 向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的63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将 未 经 检
13、验 合 格 的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船 舶 及 其 配 载 的 容 器 投 入 使 用464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未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危 险 特 性 采 取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船 舶 未 配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用 品 和 应 急 救 援 器 材65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托 运 人 不 向 承 运 人 说 明 所 托 运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性 质 托 运 人 未 按 照 规 定 包 装 所 托 运 危 险 化 学 品 托 运 人 未 添 加 抑制 剂 或 者 稳 定 剂 ,或 未 将 有 关 情 况 告 知 承 运
14、 人66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在 托 运 的 普 通 货 物 中 夹 带 危 险 化 学 品 ,或 者 将 危 险 化 学 品 谎 报 或 者 匿 报 为 普 通 货 物 托 运67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未 经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船 舶 载 运 污 染 危 害 性 货 物 进 出 港 口 、过 境 停 留68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未 取 得 并 随 船 携 带 防 污 证 书 、防 污 文 书69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未 如 实 记 录 污 染 物 处 置 情 况70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未 按
15、 照 规 定 在 船 舶 上 留 存 船 舶 污 染 物 处 置 记 录71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污 染 物 处 置 记 录 与 船 舶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数 量 不 符 合72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未 编 制 作 业 方 案 、遵 守 相 关 操 作 规 程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污 染 措 施73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未 按 照 规 定 保 存 污 染 物 接 收 证 明74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未 按 照 规 定 将 船 舶 污 染 物 的 接
16、 收 和 处 理 情 况 报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的75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不 符 合 污 染 危 害 性 货 物 适 载 要 求 的 /船 舶 未 在 具 有 安 全 装 卸 和 污 染 物 处 理 能 力 的 码 头 、装 卸 站 进 行 装 卸 作 业 的76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向 海 域 排 放 禁 止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的77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不 按 照 规 定 向 海 洋 排 放 污 染 物 ,或 者 超 过 标 准 排 放 污 染 物 的78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从 事 作
17、业 活 动 ,未 按 照 规 定 向 将 有 关 情 况 向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报 告 的79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燃 油 供 给 单 位 未 如 实 填 写 燃 油 供 受 单 证 的80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燃 油 供 给 单 位 未 按 照 规 定 向 船 舶 提 供 燃 油 供 受 单 证 和 燃 油 样 品 的81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和 船 舶 燃 油 供 给 单 位 未 按 照 规 定 保 存 燃 油 供 受 单 证 和 燃 油 样 品 的82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的 结 构 不 符 合 防 治
18、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的 技 术 规 范 或 者 国 际 条 约 要 求83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所 有 人 或 者 经 营 人 未 按 规 定 及 时 报 告 船 污 染 物 情 况84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发 生 事 故 沉 没 ,船 舶 所 有 人 或 者 经 营 人 未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清 除 污 染 物585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有 关 作 业 单 位 迟 报 、漏 报 事 故 的86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有 关 作 业 单 位 瞒 报 、谎 报 事 故 的87 沿 海 水 域 危
19、 防 管 理 未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标 准 使 用 消 油 剂 的88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发 生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船 舶 、有 关 作 业 单 位 未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的89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的 当 事 人 和 其 他 有 关 人 员 妨 碍 调 查 取 证 的90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经 营 人 未 按 照 规 定 签 订 污 染 清 除 作 业 协 议91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不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从 事 污 染 清 除 作 业 的 单 位 擅 自
20、 签 订 污 染 清 除 作 业 协 议 并 从 事 污 染 清 除 作 业92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所 有 人 投 保 船 舶 油 污 损 害 民 事 责 任 保 险 或 者 取 得 的 财 务 担 保 的 额 度 低 于 油 污 赔 偿 限 额 的93 沿 海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所 有 人 未 按 照 规 定 投 保 船 舶 油 污 损 害 民 事 责 任 保 险 或 者 取 得 相 应 的 财 务 担 保94 沿 海 水 域 航 标 管 理 触 碰 航 标 后 未 按 规 定 向 航 标 管 理 机 构 报 告95 沿 海 水 域 航 标 管 理 危 害
21、 航 标 及 其 辅 助 设 施 或 影 响 航 标 工 作 效 能96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采 用 安 全 航 速 航 行97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照 规 定 的 航 路 或 者 航 行 规 则 航 行98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照 规 定 倒 车 、调 头 、追 越99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遵 守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发 布 的 在 能 见 度 不 良 时 航 行 规 定100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照 规 定 显 示 号 灯 、号 型 或 者 鸣 放 声 号101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22、未 在 规 定 的 甚 高 频 通 信 频 道 上 守 听102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在 规 定 必 须 报 告 船 位 的 地 点 ,未 报 告 船 位103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照 规 定 拖 带 或 者 非 拖 船 从 事 拖 带 作 业104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进 出 港 口 和 通 过 交 通 管 制 区 、通 航 密 集 区 、航 行 条 件 受 到 限 制 区 域 ,未 遵 守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发 布 的 特 别 规 定105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遵 守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发 布 的 有 关 航
23、行 、避 让 和 信 号 规 则 规 定106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应 申 请 许 可 证 而 未 取 得 ,擅 自 进 行 水 上 水 下 活 动6107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许 可 证 件 失 效 后 仍 进 行 水 上 水 下 活 动108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隐 瞒 有 关 情 况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以 欺 骗 或 其 他 不 正 当 手 段 取 得 水 上 水 下 活 动 许 可 证 的109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使 用 涂 改 或 者 非 法 受 让 的 许 可 证 进 行 水 上 水 下 活 动 的110 内 河 水
24、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水 上 水 下 活 动 通 航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规 定 报 备 水 上 水 下 活 动 的111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在 水 下 水 下 活 动 期 间 ,未 妥 善 处 理 有 碍 航 行 和 作 业 安 全 隐 患 并 按 照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的 要 求 采 取 清 除 、设 置 标 志 、显 示信 号 等 措 施 的112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申 请 发 布 航 行 警 告 、航 行 通 告 即 行 实 施 水 上 水 下 活 动 的113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水 上 水 下 活
25、动 与 航 行 警 告 、航 行 通 告 中 公 告 的 内 容 不 符 的114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浮 动 设 施 发 生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未 按 照 规 定 立 即 报 告 事 故 的115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浮 动 设 施 发 生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事 故 报 告 内 容 不 真 实 ,不 符 合 规 定 要 求116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浮 动 设 施 发 生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隐 瞒 事 实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证 明 、证 词117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浮 动
26、设 施 发 生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故 意 涂 改 航 海 日 志 等 法 定 文 书 、文 件118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浮 动 设 施 发 生 内 河 交 通 事 故 ,对 责 任 船 员 的 处 罚119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超 过 核 定 航 区 航 行120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保 持 船 舶 自 动 识 别 系 统 处 于 正 常 工 作 状 态121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在 船 舶 自 动 识 别 设 备 中 输 入 准 确 信 息122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27、 自 动 识 别 系 统 发 生 故 障 未 及 时 向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报 告123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在 限 制 航 速 的 区 域 和 汛 期 高 水 位 期 间 未 按 照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的 航 速 航 行124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在 禁 止 横 穿 航 道 的 航 段 ,穿 越 航 道125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照 规 定 擅 自 夜 航126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照 要 求 保 持 正 规 了 望127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不 遵 守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发 布 的 航 行
28、 通 告 、航 行 警 告 规 定7128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装 卸 、载 运 危 险 货 物 或 者 空 舱 内 有 可 燃 气 体 时 ,未 按 规 定 悬 挂 或 者 显 示 信 号129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载 运 或 者 拖 带 超 重 、超 长 、超 高 、超 宽 、半 潜 的 物 体 ,未 申 请 或 者 未 按 照 核 定 的 航 路 、时 间 航 行130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未 按 照 规 定 申 请 引 航131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无 正 当 理 由 进 入 或 者 穿 越 禁 航 区132 内 河 水
29、域 通 航 管 理 未 经 核 准 从 事 大 型 设 施 或 者 移 动 式 平 台 的 水 上 拖 带133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试 航 、试 车 ,不 按 照 规 定 备 案134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在 非 锚 地 、非 停 泊 区 进 行 编 、解 队 作 业 ,不 按 照 规 定 备 案135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检 修 影 响 船 舶 适 航 性 能 设 备 ,不 按 照 规 定 备 案136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检 修 通 信 设 备 和 消 防 、救 生 设 备 ,不 按 照 规 定 备 案137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30、 管 理 船 舶 悬 挂 彩 灯 ,不 按 照 规 定 备 案138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放 艇 (筏 )进 行 救 生 演 习 ,不 按 照 规 定 备 案139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船 舶 烧 焊 或 者 明 火 作 业 ,不 按 照 规 定 备 案140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气 象 观 测 、测 量 、地 质 调 查 ,不 按 照 规 定 备 案141 内 河 水 域 通 航 管 理 大 面 积 清 除 水 面 垃 圾 ,不 按 照 规 定 备 案142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所 配 船 员 的 数 量 低 于 船 舶 最 低
31、 安 全 配 员 证 书 规 定 的 定 额 要 求143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未 持 有 有 效 的 船 舶 最 低 安 全 配 员 证 书 144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超 核 定 载 重 线 载 运 货 物145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超 乘 客 定 额 载 运 旅 客146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进 出 内 河 港 口 ,未 按 照 规 定 向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报 告 船 舶 进 出 港 信 息 的147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未 按 照 船 舶 现 场 监 督 报 告 船 旗 国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港
32、口 国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的 处 理 意 见 纠 正 缺 陷 或 者 采 取 措 施 的148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停 泊 未 按 照 规 定 留 足 值 班 人 员149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使 用 过 期 的 船 舶 国 籍 证 书 或 者 临 时 船 舶 国 籍 证 书8150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未 按 照 规 定 保 障 人 员 上 、下 船 舶 、设 施 安 全151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拒 绝 或 者 阻 挠 海 事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对 船 舶 进 行 船 舶 安 全 监 督152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33、理 涂 改 、故 意 损 毁 、伪 造 、变 造 、租 借 、骗 取 和 冒 用 船 舶 现 场 监 督 报 告 船 旗 国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港 口 国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153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安 全 监 督 中 弄 虚 作 假 欺 骗 海 事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的154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在 纠 正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船 舶 安 全 监 督 规 则 规 定 应 当 申 请 复 查 的 缺 陷 后 未 申 请 复 查155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不 按 规 定 缴 纳 或 少 缴 纳 港 口 建 设 费15
34、6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对 于 未 缴 清 港 口 建 设 费 的 国 内 外 进 出 口 货 物 ,港 口 经 营 人 、船 舶 代 理 公 司 或 货 物 承 运 人 违 规 办 理 了 装 船 或 提 离 港 口手 续 的157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船 舶 违 规 使 用 低 闪 点 燃 油158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不 按 照 规 定 载 运 易 流 态 化 货 物 或 者 不 按 照 规 定 向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备 案159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集 装 箱 船 装 载 超 过 核 定 箱 数160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35、滚 装 船 装 载 超 出 检 验 证 书 核 定 的 车 辆 数 量161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未 经 核 准 乘 客 定 额 载 客 航 行162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未 按 照 规 定 标 明 船 名 、船 籍 港 、载 重 线 或 者 遮 挡 船 名 、船 籍 港 、载 重 线163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不 遵 守 船 舶 、设 施 的 配 载 和 系 固 安 全 技 术 规 范164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遇 有 不 符 合 安 全 开 航 条 件 的 情 况 而 冒 险 开 航165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管 理 未 按 照 规 定
36、配 备 救 生 设 施166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未 持 有 船 员 适 任 证 书 或 者 其 他 适 任 证 件167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员 在 船 工 作 期 间 未 携 带 规 定 的 有 效 证 件168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未 如 实 填 写 或 者 记 载 有 关 船 舶 法 定 文 书169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长 未 保 证 船 舶 和 船 员 携 带 符 合 法 定 要 求 的 证 书 、文 书 以 及 有 关 航 行 资 料 的170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员 未 遵 守 值 班 规 定 擅 自 离
37、开 工 作 岗 位9171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招 用 未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船 员 条 例 规 定 取 得 相 应 有 效 证 件 的 人 员 上 船 工 作172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员 服 务 簿 记 载 的 事 项 发 生 变 更 ,船 员 未 办 理 变 更 手 续173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伪 造 、变 造 或 者 买 卖 船 员 服 务 簿 、船 员 适 任 证 书 、船 员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员 证174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员 发 现 或 者 发 生 险 情 、事
38、 故 、保 安 事 件 或 者 影 响 航 行 安 全 的 情 况 ,未 及 时 报 告175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所 服 务 的 船 舶 的 航 区 、种 类 和 等 级 或 者 所 任 职 务 超 越 所 持 船 员 职 务 证 书 限 定 的 范 围176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以 欺 骗 、贿 赂 等 不 正 当 手 段 取 得 船 员 服 务 簿 、船 员 适 任 证 书 、船 员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员 证177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员 隐 匿 、篡 改 或 者 销 毁 有 关 船 舶 法 定 证 书 、文
39、 书178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船 长 未 按 照 水 上 交 通 安 全 和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操 作 规 则 操 纵 、控 制 和 管 理 船 舶179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船 长 未 保 证 船 舶 和 船 员 在 开 航 时 处 于 适 航 、适 任 状 态 ,或 者 未 按 照 规 定 保 障 船 舶 的 最 低 安 全 配 员 ,或 者 未 保 证 船 舶的 正 常 值 班180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在 船 在 岗 期 间 饮 酒 ,体 内 酒 精 含 量 超 过 规 定 标 准181 内 河 水 域 船 员 管 理 在 船 在 岗 期 间
40、,服 用 国 家 管 制 的 麻 醉 药 品 或 者 精 神 药 品182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船 舶 及 其 配 载 的 容 器 未 经 检 验 合 格 而 投 入 使 用 的183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船 舶 配 载 和 运 输 危 险 货 物 不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和 国 家 标 准 ,或 者 未 按 照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特 性 采 取必 要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的184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托 运 人 不 向 承 运 人 说 明 所 托 运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41、的 种 类 、数 量 、危 险 特 性 以 及 发 生 危 险 情 况 的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或 者 未 按 照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对 所 托 运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妥 善 包 装 并 且 在 外 包 装 上 设 置 相 应 标 志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需 要 添 加 抑 制 剂 或 者稳 定 剂 ,托 运 人 未 添 加 ,或 未 将 有 关 情 况 告 知 承 运 人185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在 托 运 的 普 通 货 物 中 夹 带 危 险 化 学 品 ,或 者 将 危 险 化 学 品 谎 报 或 者 匿 报 为 普 通 货 物 托 运186 内
42、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在 港 口 外 装 卸 、过 驳 危 险 货 物 未 经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同 意 的187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未 持 有 合 法 有 效 的 防 止 水 域 环 境 污 染 的 证 书 与 文 书188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进 行 涉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作 业 ,未 在 相 应 的 记 录 簿 上 如 实 记 载 的10189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未 配 置 相 应 的 防 污 染 设 备 和 器 材190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未 经 作 业 地 海 事 管 理 机
43、构 批 准 ,船 舶 进 行 散 装 液 体 污 染 危 害 性 货 物 的 过 驳 作 业191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及 有 关 作 业 单 位 从 事 有 污 染 风 险 的 作 业 活 动 ,未 按 照 规 定 采 取 污 染 防 治 措 施192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船 舶 载 运 危 险 货 物 进 出 港 ,未 经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同 意 的193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向 水 体 排 放 船 舶 的 残 油 、废 油 的194 内 河 水 域 危 防 管 理 向 水 体 倾 倒 船 舶 垃 圾 的使用说明:一、本基准是规范和统一海
44、事系统行政处罚裁量的内部标准,用以规范海事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列出了实际工作中各类违法行为常用的违反条款和处罚依据,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确保实施行政处罚时法律依据准确。二、本基准中“内河船舶 300GT150KW 以下;沿海船舶 500GT750KW 以下;内河船舶 300GT 及以上 1000GT 以下150KW 及以上 500KW 以下;沿海船舶 500GT 及以上 3000GT 以下750KW 及以上 3000KW 以下;内河船舶 1000GT500KW 及以上;沿海船舶 3000GT3000KW 及以上”等的表述中,总吨和主机功率是“或” 的关系, 实际适用时,二者取其高者。三、基准表中“法定幅度和种 类” 引用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表述, “以上”和 “以下”的含义为其在对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含义,没有明确表述的,本基准中 “以上 ”和“以下”均不包含本数。 “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不适用裁量。四、基准表中“案由 ”和“具体违法行为”直接援引法条或根据法条进行表述,没有采用通俗或 习惯性表述。五、基准表中所列的违反条款和处罚依据是未能穷尽列举所有违反条款和处罚依据。基准表中所列违反条款和处罚依据供执法人员参考,实际执法中应认真研究并选择最为合适的违反条款和处罚依据。六、本基准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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