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户口登记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大家知道最新广西户口登记实施细则是如何实施的吗?下文是广西户口登记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广西户口登记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 一、无户口人员界定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户口的中国公民(不含华侨和港澳台居民),统称无户口人员。 二、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 (一)不符合方案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诞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根据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供应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诞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1996年1月1日后诞生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诞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向助产机构申领诞生医学证明。所供应父母的身份信息无正值理由与助产机构记录不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