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湖州市杨家庄佳园宣传 LED 大屏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公开发包】项目编号:KXE2018-112 项目名称:湖州市杨家庄佳园宣传 LED大屏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 湖州市龙溪街道杨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2018 年 8月2目 录发包公告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其它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二、资格文件三、商务技术文件四、报价文件
2、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要求3发 包 公 告一、招标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湖州市杨家庄佳园宣传 LED大屏建设项目已由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 湖开发委审批【2018】7 号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湖州市龙溪街道杨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为本项目招标人,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 22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公开发包,实行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KXE2018- 112,择优选定承包人。二、工程描述招标范围: 4块 LED显示屏;其中建设于小区西门及南门的两块 P4户外全彩 LED屏主要应用于信息宣传,公建房门头屏采用 P10单红显示屏
3、,室内礼堂使用 P4.75双色屏等建设规模:投资估价约 22万元建设地点:杨家庄佳园小区内三、投标人资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 LED电子屏的生产或销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2、投标人具有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4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 本项目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企业。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 2018年 8月 24日,投标人通过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2018年 9月 5日 9时 30整。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 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六、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否则拒绝其投标。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州市龙溪街道杨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公司: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西塞山路 地址:湖州市新竹路 36号中南大厦 18楼联系人:王建夫 联系人:冯申申电
5、话:13587292821 电话:0572-2557286传真:/ 传真:0572-2558688邮箱:/ 邮箱:八、相关下载:招标文件(含清单)5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定、要求 )1 1.1工程名称:湖州市杨家庄佳园宣传 LED大屏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杨家庄佳园小区内投资预算:约 22万元 质量要求:合 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 3.3交货期:接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 2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在此范围内由投标人根据自身产生经营情况在投标时自行确定最短供应周期,并确保供应。3 3.2招标范围:4 块 LED显示屏;其中建设于小区西
6、门及南门的两块 P4户外全彩 LED屏主要应用于信息宣传,公建房门头屏采用 P10单红显示屏,室内礼堂使用 P4.75双色屏等。4 2.1 资金来源:自筹5 15.1投标文件:正 本 1份 、 副 本 2份 ; ( 其 中 资 格 文 件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 报 价 文 件必 须 分 别 装 订 、 包 装 密 封 ; 正 本 和 副 本 分 别 装 订 、 包 装 密 封,并 在 包 封 上 标 明“投 标 文 件 正 本 ”或 “投 标 文 件 副 本 ”。 )6 4.1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 LED电子屏的生产或销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
7、事责任能力的企业;2、投标人具有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13.1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68 14.1投标保证金数额: 3998 元 (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项目编号为:(KXE2018- 112)9 12.1 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0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 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 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收件人: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 1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 年 9月
8、 5 日 9:30时( 以 开 标 室 时 钟 为 准 )13 21.1开标时间:2018 年 9月 5 日 9:30时(以开标室时钟为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14 31.1 履约保证金:中标造价的 5% 15 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一、总 则1、工程说明1. 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项;1. 2招标单位:湖州市龙溪街道杨家庄村村民委员会1. 3招标代理单位: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招标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4项 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招标范围及工期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
9、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发包方式选定中标人; 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 7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项;3.4质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项;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
10、不负任何责任。6.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3000 元(人民币叁仟元),由各投标单位计入投标报价中,最终由中标单位支付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结清。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解释7.1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2018年 8月 31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572-2558688,邮箱:)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8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 2018年 9月 3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2日前,招标人
11、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7.5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相关网站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
12、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8.5补充文件须报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共三部分组成,三部分须分开装订和包封。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除按规定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再单独提供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3)投标代表授权委
13、托书;(投标代表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书除按规定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再单独提供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4)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中任何 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除按规定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再单独提供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取得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单位,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6)投标人具有从事 LED电子屏生产或销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复印件)(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8)由中
14、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10(10)针对本工程出具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11)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其中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不用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注: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投标单位原件
15、中只能提供一份的,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10.3、商务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响应表;(2)企业荣誉证书; (3)自 2015年 1月 1日以来企业同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售后服务承诺(含售后服务网点、维修响应时间、质保期后使用服务承诺及服务维修结算承诺等);(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其他优惠条件,包括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格式自拟)(6)产品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格式自拟)(7)确保供货的措施与方案(包括供货的组织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及与货物需方单位的配合等)(格式自拟);(8)技术条款偏离表;(9)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书报告(如有);(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评分表中要求,结合自身实力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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