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安市残疾人培训服务中心辅助器具采购项目合同书甲方:泰安市残疾人培训服务中心乙方:德林义肢矫型器(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泰安市残疾人培训服务中心签订时间:2017 年 11 月 - -1甲方(采购人):泰安市残疾人培训服务中心 乙方(成交供应商):德林义肢矫型器(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泰安市残疾人培训服务中心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
2、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三)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四)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内容一致。3、货物数量和价格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投标文件中货物价格表四、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97000 元,大写: 玖万柒仟元整 。所供货物清单表: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1 普通轮椅 辆 100 469.00 46900.002 盲杖 个 60 80.00 4800.003 助行器 个 18 200.00 3600.004 坐便椅 个 18 200.00 360
3、0.005 手摇三轮车 辆 6 1350.00 8100.00- -26 褥疮坐垫 个 75 320.00 24000.007 站立架 个 12 500.00 6000.00总 价 97000(元)五、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经甲方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 5%的质保金(4850)后,甲方向乙方付全款97000,壹年质保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无息退回乙方质保金。6、质量乙方所供货物列明品牌、型号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项目技术要求;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及法律责任。超过保
4、修期,乙方亦应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其法定义务。 7、交货时间、地点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验收之前的运输、安装及调试等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于签订合同后_10_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八、验收1、供货完毕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2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
5、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九、质保期间要求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 -3快速、优质的服务。2、本项目的质保期要求为_12 个月,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一切责任,并保证接到通知后,_12_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3、出现上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保修外,该部分质保期也应相应顺延。九、违约条款1、乙方延迟供货期,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千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维修外,在供货期间,应按该项项目金额每日 100 元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
6、,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5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5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 (2) 方式解决:1、提交泰安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泰安市中级 人民法院诉讼。- -4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