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迁安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迁安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10迁安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总面积 1208 平方公里,总人口 67.8 万,辖12 个镇、7 个乡、 1 个城区 办事处, 534 个行政村、10 个居委会。1996 年 10月撤县设市。近年来,大力实施工业强市、 统 筹建市、双源兴市战略,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了长足的发展。到 2006 年底,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12 亿元,全部财政收入达到 41.4 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 19.8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5885 元。在第七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评比中名列第 27位;综合经济实力连续五年位居河北省
2、 30 强之首。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河北省环保模范城市、河北省园林城市和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等多项荣誉。我市自今年 4 月被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列为普查试点以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细则和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多措并 举。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单位清查、普 查表填报、 审核、录入、数据处理和上报等多项工作,建立了详细的普查基础数2据库。具体情况如下。一、切实提高对普查的认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
3、重要手段,意义深远,影响重大。迁安市政府正确认识此次污染普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先后组织召开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会,主管副市长多次做了重要指示,强调一定要以此为契机把全市污染源的最新情况摸清楚,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污染源综合整治,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强化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1、成立组织,健全机构2007 年 8 月,我市成立了迁安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环保局、统计局为副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工促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农业 局、工商局、公安局、畜牧
4、局等 9个部门的主管副职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各主管科长为成员。同时为便于普查工作的开展,环保局成立了普查工作办公室,环保局综合计划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普查的具体工作。为确保普 查工作协调有序进行,我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 发迁安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试点方案的通知,对全市污染源3普查计划进度、经费落实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普查范围、内容和普查资料填报规定,为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5、2、明确分工,建立机制普查工作由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各部门分工,开展污染源普查,落实相关工作。具体分工为:环保局牵头组织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印发相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负责污染源的监测,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发布,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新闻发布会及有关宣传活动;工促局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建设局
6、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普查;工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统计局负责参与普查总体方案制定,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卫生局参与全市医疗机构污染源普查。建立了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工作机制。三、落实经费预算,合理使用资金1、落实经费预算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国家普查办普查经费编制指南规定,在市 财政局、市统计局的指导下编制了普查经费预算,向市政府申请普查经费 230 万元,经市长批准后,市财政局已拨付普查专项资金 221 万元,4并建立了专门的普查经费账户。2、合理使用专项资金一是购买普查所需设备,购置普查专用电脑
7、 4 台,速印机 1 台,打印机1 台、扫描仪 1 台、文件存储所需的移动硬盘等基本设备,安装了电话,购置了档案柜、微机耗材等办公用品。二是补充现场监测仪器设备,重点为废水、废气、噪声等 监测仪 器。三是普 查组织实 施费用,用于开展普查动员宣传、召开普 查工作会议,举办普查业务培训班、普查表及普查资料印刷等。四是支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据录入人员的补贴。五是迎查、上报及普查其它工作费用,重点为迎接国家、省、市 级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普查工作的检查、指导与验收。3、积极谋划正式普查所需经费按照今年试点工作的情况,我市已做好了 2008 年普查经费预算,预计需普查经费 110 万元,主要
8、用于普查培训、资料印刷、组织实施和迎查、上报等工作。四、加大宣传, 营造污染源普查的良好氛围为使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中共迁安市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普查宣传的内容、 时间和形式,确保了宣传工作的迅速展开。通过迁安电视台、电台等多种新闻媒体,采用公益广告、电视讲话、记者访谈等多种形式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先后在迁安电视台共同的家园栏目中和迁安电台人与自然栏目播放了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在国家环保总局第一次污染源5普查网站、中国环境报上先后对我市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报道。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了全民环境意
9、识,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五、落实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建立一流的普查队伍1、明确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范围针对此次污染源普查专业性强,源多面广的特点,我市确定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原则为:由环保、工商、统计、卫生等部门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中选聘普查员。具体做法为: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员由环保系统选聘,生活源中第三产业单位普查员由工商系统选聘,生活源中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源普查员由统计系统选聘,医院污染源普查员由卫生系统选聘。选聘程序是单位推荐、普查办审查、经培训测试合格后聘用并颁发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证。从实际操作上来看,由熟悉普查
10、对象的主管部门中选用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熟悉本职业务的同志担任普查员,针对性强,比在社会中、在其它行业中选聘的普查员更能尽快进入角色, 胜任普查工作,有利于普查工作的开展。2、合理配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依据我市工商、统计等部门提供的 2006 年基本单位目录(全市工业源1139 家,生活源 1729 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4 家),按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要求,我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配备数量为:重点工业源 421 个,按每 10 个源 2 人配备 84 人;一般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722 个,按每 20 个源 2 人配备 36 人;生活源中,住宿业、餐饮业、服务业等 129
11、0 家,按每 20 个源 2 人配备 65 人;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6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 500 家,按每 20 个源 2 人配备 25 人;医院 27 家,配备 2 人;普查员合计为 212 人,配备普查指导员 25 人,总计 237 人,并备用普查员 40 人,全部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为了切实加强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管理,印发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明确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纪律和权利,印制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证,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规范了行为, 使普查人员全身心投入到本次普查试点工作中,为污染源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奠定基础。3、强化培训,提高素 质为确保高质量完
12、成普查试点工作,我市于 8 月 25 日组织召开了为期两天的迁安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试点培训会,环保局全体人员和来自工商、统计、 卫生部 门的所有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重点企业环保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300 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组副组长毛玉如博士和陈志良博士亲自授课。详细解读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普查表格和各项技术规定,培训会上特设了专家答疑互动和培训测试。并为所有参会人员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培训教材(试点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式(试点用)、迁安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附表共计 800 本。 9 月 3 日、 9 月 15 日,我市根据普查工作情况,又组
13、织召开了普查指导员培训会,对清查表和普查表的填报要求进行了再培训,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4、合理安排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补贴按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工作细则中规定的“从环保、农业、 统计或其它党政机关抽调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支付并7保持其标准不变,当地污染源普查机构可视情况对其发放适当的补贴”, 针对我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聘用范围,按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每人每天给予 60 元补贴,主要包括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劳务费、交通费、通讯费、数据录入人员的补助等,有效调动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六、精心谋划,确保清查工作的实施1、明确清查分区我市清查分区主要是
14、依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以方便清查为原则,以工商、统计、卫生、 环保四个系 统的基层所站管 辖范围为基础进行划分。生活源清查区域的划分以工商、统计、卫生等三个系统下设的所、站管辖的范围进行分区;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区域的划分以 5 个环保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分区,并特别设立了大企业普查组,重点对全市钢铁、焦化等重污染企业进行普查,为开展普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严把清查关,确保清查质量为了加快清查工作进度,我市的清查工作由全体普查员负责实施。要求各普查员、普 查指导员要根据已下发的名单,从所负责的区域边缘向里进行拉网式筛查,同时各组及时沟通情况,有效地避免区域之间的漏查;对于名单中没有
15、而清查中发现的单位,要填好清查表,全面记录其基本信息;对于名单中已有但清查中已经不存在的单位,要落实该单位不存在的原因。最后把落实的单位登记造册,上报到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由专门人员对所有清查表进行审核和汇总,建立了详细的清查基础数据库。七、强化措施,保 证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81、明确方法针对此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我们区别不同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此次普查的方法。一是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工作范围和清查时分工一致,确保了工作的顺延;二是生活源的普查由于被查单位少且普查员对这类单位的污染源情况也不太清楚,所以采取了全部入户调查的方法。三是考虑到工业源数量大,填报难度大,而环保部
16、门通过日常环境监察对工业源的情况一般比较清楚,所以工业源中的重点企业采取了入户调查,逐家进行填报的方法,一般污染源(如基本上无污染物排放的铁选企业),则采用集中培训、集中填报、统一审核, 对填报数据与平时掌握情况不一致的入户核查的方法。2、先行试填为节省时间,确保普查表填报的高质量和高效率,我市先行一步,印制了污染源普查详表 1000 份,简表 1200 份,生活源普查表 2400 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表 10 份,在清查的过程中,根据被清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将普查表按照普查的要求发放给被调查单位,进行普查表的试填,从而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为正式普查表的填报奠定基础,为按时完成
17、普查试点工作任务赢得了时间。3、全面普查为全面摸清我市生活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在此次普查试点过程中,我们对全部生活源进行了普查。主要目的是掌握一下规模以下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占全部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的比例,全面掌握我市生活源污染物排放9量。这部分污染物排放量由于无排放系数,暂时无法计算排污量。4、加强协调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了全体普查指导员和部分普查员参加的普查调度会,明确了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各普查小组要掌握普查技巧,合理安排,抓紧时间,及时反映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填表过程中我们安排 6 名普查工作办公室的同志深入到各工业源普查小组跟班作业,随时指导普查表的填报。 为随时 掌握普查工作情况,我们
18、实行每天下班前例会制度,要求普查办的所有同志汇报全天工作情况、将遇到问题集中进行解决。5、强化数据的审核,保证普查质量数据质量是普查的生命,为确保数据质量,我市严格按照数据审核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核,明确了审核的重点和内容。普查员入户调查时进行数据的现场审核,主要审核填报内容是否齐全、准确,数据来源是否可靠;普查指导员主要审核数据的逻辑关系和合理性,同时普查工作办公室设立了数据审核组,对上报的报表进行集中的审核。对于重点大企业再经主管副局长亲自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情况重新填报。八、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数据录入的质量为了搞好数据录入,确定 2 名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4 名数据录入员,全部为普查
19、工作办公室人员。从 9 月 24 日开始,数据录入工作全面展开,为了确保录入的质量,普查办数据处理组对录入的过程进行了全程监控。为了加快录入速度,采用单机录入法录入,即单机录入、复录和进行比对,审核无误后, 统一汇总上报,9 月 30 日下午数据录入工作全面完成并上报到国家普查办数据组。10九、总体结论与建议1、普查工作整体评价迁安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细则的每一项要求,精心组织、开拓思路,把污 染源普查工作普及到每一个点源。2007 年 9 月 10 日至 11 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佟羽等
20、一行三人到迁安市对污染源试点普查工作进行调研。认为 迁安市污染源试点普查工作充分发挥了主动性、创造性,特别是在普查员、普 查指导员的选聘上,在普查区片的划分上,结合了各单位工作职能,极大地方便了普查工作的开展;迁安市对全部生活源进行清查,进而掌握规模以下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占全部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的比例,有助于确定生活源中被查单位的规模低限是否适合。对迁安市污染源试点普查工作取得的进展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2、对普查工作的建议。鉴于各省 2008 年 7 月底前向国家普查办上报数据这一要求和我市普查试点工作实际,建议全国普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力求明年普查早安排、早行动,力争明年 3 月底前完成普查培训、下发普查表、 污染物排放系数等项工作,为普查提供充足时间。二是建议试点单位参加明年的全国培训,便于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三是进一步完善培训教材,确保实用性。四是普查经费的申请工作必须在当地做出财政预算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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