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顺德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进驻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顺德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下称“核心区” )项目引进和管理,发挥创新资源聚集效应,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核心区发展情况和工作实际,在容桂街道办事处印发顺德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租金优惠办法的通知(容桂街发201525 号)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顺德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是依托政府物业,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为公共服务平台、技术研发机构、科研创新团队等提供办公用地、培育高新技术的特定区域。核心区范围为顺德科技创新中心四座第 4 至 8 层,第 11 至 16 层以及政府需要纳入的相关物业。 第二章 管理部门和职责第
2、三条 容桂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下称“街道经科局” )负责统筹核心区进驻项目申请、审批、业务管理、考核、租金补贴等工作;容桂街道财政局(下称“街道财政局” )负责审核资金支出、划拨工作;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城业公司” )负责核心区资产运营管理、物业的日常管理、租金收取、设施维护保养等工作。2第四条 街道经科局和城业公司可同时引进项目进入核心区,但城业公司对外招租引进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三章 扶持对象第五条 符合下列类型之一的项目为本办法扶持对象,均可提出进驻申请,具体分类:(一) 由容桂街道引入的各类科研机构、优秀科研团队和主导建立的公共服务平台;(二) 由顺德区及以上政
3、府引入的科研机构和主导建立的公共服务平台;(三) 由其他单位建立的专业性服务平台,各类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设立常驻办事机构;(四) 国内外优秀创业团队,以及核心区内公共服务平台、科研机构等后期设立、技术成果产业化而成的企业或其他商业实体。(五) 2.5 产业服务机构,包含科技服务机构、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工业设计机构、电商服务机构、投融资服务机构等市场化运作服务机构。未包含的服务于本地产业经济的机构,可参照本条相关类别享受相应扶持。3第四章 进驻条件第六条 申请主体为本办法第五条第一类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一) 研究方向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及符合地区产业发
4、展规划和新兴产业发展布局。(二) 具备独立的科技研发团队,并有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常驻核心区内。(三) 为容桂街道产业提供一定数量(额度)的共性技术或行业领先技术的指导、培训和咨询等服务。(四) 定位准确,发展规划思路清晰,发展目标明确。第七条 申请主体为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类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一) 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研究方向需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及符合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新兴产业发展布局。(二) 具备相关领域专业资质、资格或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三) 具有一定规模的投入,包括资金、硬件和人员。(四) 为容桂街道产业提供一定数量(额度)的共性技术或行业领先技术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咨
5、询等服务。(五) 发展规划思路清晰,定位准确,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4第八条 申请主体为本办法第五条第四、五类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一) 注册地在容桂辖区内,若注册地不在容桂街道内,进驻后半年内需将注册地变更为容桂辖区内,或容桂辖区内新成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二) 申请主体属于本办法第五条第四类的,自身应在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服务)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三)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容桂街道产业发展方向。(四) 具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财务制度,守法经营。(五) 发展规划思路清晰,定位准确,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且具有较强的可
6、行性。第五章 申请材料第九条 申请进驻的扶持对象,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顺德区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进驻申请表和申报承诺书;(二) 进驻单位简介及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简介;(三) 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报告、投入详情及未来研究发展方向;(四) 其他证明材料:专业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产5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上年度财务报告、获得的荣誉或奖励等证明材料。扶持对象须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无误,若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请资格。第六章 审批流程第十条 符合申报范围的扶持对象,可提交进驻申请。审批流程如下:(一)填妥顺德区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进驻申请表和申报承诺书,连同其它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
7、式两份),向街道经科局提出进驻申请。(二) 街道经科局根据本办法负责对申请进驻项目进行论证,再送街道经科局核心区项目引进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若申请进驻面积超过 4000 平方米的须上报容桂街道办审批。(三) 通过评审的扶持对象,将在街道经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七天无异议的,书面批准进驻,再由扶持对象与街道经科局办理有关进驻手续,然后送城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第七章 考核管理第十一条 街道经科局根据发展规划、投资额度、管理服务、产出效益等指标与扶持对象签订一对一考核协议,实行个性化考核。具体考核指标以双方签订的考核协议为准。6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由街道经科局根据考核协议约定内容对扶持对象进行考核,考
8、核达标者可续签进驻考核协议并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者不予续签,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有关费用撤离核心区。第十三条 扶持对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本办法扶持,情节严重者清理出核心区。(一)因管理不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二)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三)投入不足,未能按照预期工作方案提供资金及配套服务;(四)实施不力,未能按照发展规划和既定工作方案实施执行;(五)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或存在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六)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七)经营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八)宣传虚假产品(服务)信息,损害个人及公共社会权益,情节严重者;(九)其
9、他严重违法和违规的行为。第十四条 扶持对象若发生重大变更行为,应在变更后 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报送街道经科局审批。变更后,不符合入驻条件的,须无条件撤离核心区。7第十五条 核心区进驻项目提前退出核心区的,须向街道经科局和城业公司提交退出书面报告,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退出手续。第八章 优惠措施第十六条 核心区租金基准价格以城业公司公布的收费通知为准,每年根据市场变化适当调整。进驻项目须通过考核要求,方能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第十七条 街道经科局根据扶持对象所需的费用向街道财政局申请预算,对各扶持对象给予不同程度的进驻扶持。 本办法第五条第一类进驻项目所需的物业,先由街道经科局向城业
10、公司租赁,再由街道经科局提供给进驻项目使用,所产生的租金及相关费用由街道经科局负责支付。其他进驻项目的扶持方式为事后补贴,先由进驻项目与城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要求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后,再根据实际产生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向街道经科局提出补贴申请,街道经科局审核后进行扶持补贴。具体如下:(一) 由容桂街道引入的各类科研机构、优秀的科研团队和主导建立的公共服务平台。1进驻后产生的租金、中央空调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街道经科局负责;2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商议可续签合作8协议。(二) 由顺德区及以上政府引入的科研机构和主导建立的公共服务平台。1补贴合作期内全额租金。合作期满后,按照
11、当年度租金基准价收取租金。2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费等费用自理。3. 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商议可续签合作协议。(三)由其他单位建立的专业性服务平台,各类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设立常驻容桂的办事机构。1补贴进驻前两年租金全额,第三年至第五年补贴租金金额的50%。第六年开始按当年度租金的基准价收取租金。2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费等费用自理。3. 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商议可续签合作协议。(四) 国内外优秀创业团队,以及核心区内公共服务平台、科研机构等后期设立、技术成果产业化而成的企业或其他商业实体。1补贴进驻前两年租金全额的50%。自进驻第三年起按照当年度租金基准
12、价收取租金。2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费等费用自理。3. 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商议可续签合作9协议。(五) 2.5 产业服务机构,包含科技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工业设计机构、电商服务机构、投融资服务机构等市场化运作服务机构。1补贴进驻前两年租金全额的50%。自进驻第三年起按照当年度租金基准价收取租金。2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费等费用自理。3. 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商议可续签合作协议。第十八条 进驻项目申报补贴时间:每年7月份申报上年度扶持补贴。第十九条 申请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一)顺德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3);(
13、二)进驻项目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议件; (三)有关租金、中央空调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开展经费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四)其他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第九章 附 则10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容桂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8 年 XX 月 XX 日起实施,有效期5 年。2015 年 8 月 21 日发布的顺德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租金优惠办法(容桂街发201525 号)同时废止。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发生变化或有效期满,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评估修订。附件:1. 顺德区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进驻申请表2. 顺德区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进驻申报承诺书3. 顺德区产业创新基地核心区扶持资金申请表备注:本办法参考目录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佛山市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最新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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