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县蟒河单庄至南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标段(二次)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7-013 号采购编号:温政采2017120 号 招标单位:温县蟒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代理单位: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1.总则 .112. 招标文件 .133. 投标文件 .144. 投标 .165. 开标 .176. 评标 .187. 合同授予 .188.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 .199. 纪律和监督 .19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1. 评标方法 .292. 评审标准 .293. 评标程序
2、.29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31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 .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3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38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0第六章 图纸(另附) .4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目 录 .44(1)投标函 .45(2)投标函附录 .46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7(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7(2)授权委托书 .483. 投标保证金 .49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05. 施工组织设计 .516. 项目管理机构表 .597. 资格审查资料 .61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59. 检察机关出
3、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6610. 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的承诺 .6711.其他相关资料 .68温县蟒河单庄至南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第 1 页 共 72 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7】-013 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7120 号 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温县蟒河单庄至南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标段(二次),项目已批复,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温县蟒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3635 米(苏庄桥至辛三桥桩号 5
4、+7692+134 段)河道疏浚整治工程。2.2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2.3 工期:150 日历天。2.4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
5、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财务要求:企业 2014 年 2016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 70 ;业绩要求: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工程不少于 1 项(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投标企业及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下载河南省水利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
6、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2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提供)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温县蟒河单庄至南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第 2 页 共 72 页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391-3568892,Q
7、Q:232850725、361532918(群);4.2 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9 月 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套, 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其中:招标文件费 400 元 (开户名: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网络运行维护费 400 元(开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4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4.5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标。5.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
8、交的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3 厅(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水利网、焦作市水利网上发布。特别提醒:本项目变更、答疑、补充通知等均在发布公告相同媒介发布,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以上内容均不再以其它形式另行通知。8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县蟒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391-6120922 地址:焦作市温泉镇振兴路 42
9、号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391-3598146地址:焦作市华融国际大厦 806 室9. 监督人 温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1-6120927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3568781 温县蟒河单庄至南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第 3 页 共 72 页2017 年 9 月 8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 温县蟒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1.1.3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1.4 工程名称 温县蟒河单庄至南贾村段河道治
10、理工程二标段(二次)1.1.5 建设地点 温县祥云镇、招贤乡境内1.2.1 资金来源 中央+地方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建
11、造师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财务要求:企业 2014 年2016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 70 ;业绩要求: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温县蟒河单庄至南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第 4 页 共 72 页类似工程不少于 1 项(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投标企业及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下载河
12、南省水利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提供)重要提示:以上所有要求均须提供原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3、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15 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15 日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出现以下重大偏离,如有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温县蟒河单庄至南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第 5 页 共 72 页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4、未按本须知前附表 3.4.1 所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6、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
14、其他违法行为;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8、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是本单位人员。9、质量、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
15、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有其它不良记录的。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社会保险缴温县蟒河单庄至南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第 6 页 共 72 页纳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29 日 9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 文 件 澄 清 的 时 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1 日内2.3
16、.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 文 件 修 改 的 时 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1 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中除有“投标人须知”正文 3.1.1 款中包括的内容外,还应有以下内容:1.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竞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2.中标后能够按照焦建建【2009】47 号要求,及时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4.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17、按焦作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焦作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关于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作出承诺。6、本工程施工涉及环保和水保施工作业,涉及相关专业技术工程师可以外聘,聘用合同期必须不低于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开标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等)。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6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一)转账方式。(二)投标保证金金额、户名、账号、开户银行:温县蟒河单庄至南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第 7 页 共 72 页投标保证金金额:小写 100000.00 元,(大写: 壹拾万
18、元整 )户 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1:中旅银行焦作锦江支行账 号 1:9224100161576开户银行 2:建设银行焦作焦西支行账 号 2:41001510516050211562-0613开户银行 3:中国银行焦作焦东路支行账 号 3:263748085842开户银行 4:中国农业银行焦作民主南路分理处账 号 4: 163251010400129100000000251(三)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17 年 9 月 25日 17 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提交。(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视为无效)。3、以上账户任选其一。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注:因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开标前根据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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