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紮根理論探討有機農業產銷履歷電子化的障礙黃鈺珍 1、鍾育明 2大葉大學資訊管理學系研究生 1大葉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副教授 2摘要產銷履歷近幾年在國際間已經程為食品安全的一項重要制度,台灣為了與國際接軌並且確保國人的食品安全,因此在 2004 年時引進產銷履歷制度,政府在這項政策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預算及設備,可是卻不見效果彰顯。產銷履歷電子化的層度仍然偏低,且國內學術論文甚少有針對產銷履歷的研究,因此本研究企圖以質性研究中的紮根理論研究法,透過訪談及分析,探討有機農業產銷履歷電子化的障礙因素,並把研究結果提供學術界或者施政者及相關單位參考。透過本研究的探討,從資料分析中本研究分析出兩大障礙因子
2、,分別為進入障礙及成長障礙,其中進入障礙包含了學習障礙、制度以及成本;而成長障礙則包含了行銷、成本、制度以及資訊系統!本研究並針對研究結果,提出了管理意涵,以及對各項障礙因素提出建議,提供相關單位參考。關鍵詞: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產銷履歷(Traceability system),電子化(Electronization )壹、緒論由於近幾年來陸續爆發食品安全事件,一開始英國的狂牛症,以及後來相繼發生的禽流感、口蹄疫、戴奧辛汙染等,消費者開始對食品安全有疑慮,國際間也漸漸重視食品安全的議題,故從歐盟開始訂定食品安全追溯法,其他國家如美國、日本、加拿大、韓國、澳洲、紐西蘭等
3、國家也跟進歐盟開始修訂相關法案,例如:歐盟的法國在 1999 年通過農業指導法及消費法典,強制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之實行、歐盟在 2005 年 1 月決議所有食品都要具備可追溯的特性、美國在 2004 年 3 月 USDA 提出 Food Traceability 白皮書、日本於2003 年 3 月策劃食品產銷履歷系統導入指南,指示應朝向導入食品產銷履歷系統的方向邁進。諸如上述種種原因,因此有了產銷履歷的出現( 顧舜生、溫永昌,2007;Golan, E., Krissoff, B., Kuchler, F., Calvin, L., Nelson, K., & Price, G., 2004;
4、Hobbs, J. E., 2004)。台灣為了響應食品安全以及與國際接軌,便從 2004 年開始引進並推行產銷履歷,而在 2008 年起台灣的農產品要外銷到歐洲,這些外銷的農產品一定要有產銷履歷(社團法人台灣農業資訊科技發展協會,2006)。因此產銷履歷在台灣對農業來說是勢在必行的,也可以說是一項轉機,故一開始農委會則以外銷為主的農產品、有機農產品以及消費者重視的農產品先推行,但是從推廣到現在,農業仍無法將產銷履歷全面普及化。就台灣的農民人口結構來看,大多偏向中高齡,雖然農業電子化早在民國 60 年代就已經在實行,一路從萌芽期在到發展期到現在的控制期,最近幾年產銷履歷電子化是農業電子化政策裡
5、最重要的一項政策,政府投入大量經費來建置產銷履歷資訊平台,並增加了所需的硬體設備,以及產銷班人員對農民的教育訓練等,可是影響的範圍仍然有限,因此藉由此研究來探討其電子化實施阻礙的關鍵影響因素確有其必要性。貳、文獻探討1.企業電子化的定義企業電子化(electronic business,簡稱 e-business)指的是企業導入資訊系統的過程,其相關的定義也不少,Kalakota and Robinson(1999)認為企業電子化是企業流程應用與組織結構廣泛結合,使其在網際網路時代創造一個高績效的企業經營模式。我國經濟部工業局(2001)公司導入電子化支出適用投資抵減作業要點相關事項說明中,便
6、將電子化定義為:電子化乃是透過網際網路相關資訊技術及管理方法之應用(如 intranet、extranet、internet 等),轉化並改造企業或其上下游供應鏈之運作核心與流程,進而改善企業內外運作及營運之本質,使企業及其合作對象間均能加速運用新的企業營運模式,以提昇我國從事商業活動與整體運作(林昌亮,2006) 。Jackson and Harries(2003)這兩位學者就認為企業電子化是可以用來改善企業技術能力的一種方法,而 Wu, Mahajan, and Balasubramanian, (2003)則對企業電子化定義為:運用網路,與客戶、供應商、企業夥伴,與員工進行溝通與連結;為
7、了達成上述這些連結功能,Wu, F., Mahajan, V., & Balasubramanian, S.(2003) 認為可以透過以下各種資訊科技進行企業電子化:(1)電子商務、(2)建構客戶網站、(3) 企業間網路與供應鏈、(4) 電子資料交換。2.農業電子化的定義就台灣學者對農業電子化的定義,張森富教授指出農業資訊化就是將整個農業生產環節中的人、事、物等資料科學化與系統化,進而提升農業的產量、品質與附加價值,以達到提高農業競爭力的目的 (張森富、陳昭芬、王峻禧,2003)。而農委會企劃處科長葉執東博士則是指出農業資訊化就是在農業領域全面地發展和應用現代資訊技術,使之滲透到農業生產、運銷
8、流通、消費以及農村社會、經濟分析等各個具體環節,從而極大地提高農業效率和農業生產力水準的全過程(葉執東,2003a)。企業的電子化活動是為了強化企業的競爭能力,而農業是國家發展、國人生活及生態保育的根基,是最貼近民眾的產業,台灣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 之後,面臨著國際農產品低價銷入台灣的競爭壓力,台灣學者指出台灣的農產品不應該與這些進口的農產品打價格戰,而是應該發展差異性、不可替代性的產品或服務來強化競爭優勢,其中又應以創新研發以及行銷服務等高附加價值項目為優先考量,這就是為什麼農業需要電子化的原因。故農業資訊化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亦是農業市場化的基礎,目前應用於農業資訊化上的資訊技
9、術,大致上可分為自動化、資料處理、資料庫、資訊系統、專家系統、網際網路、知識管理等技術。如能提升台灣農民對於資訊素質的涵養,使其能對資訊以及自動化科技加以應用在農業生產及管理上,勢必能提升台灣農業整體經營的管理效率以及競爭力(張森富、陳昭芬、王峻禧,2003) 。資訊技術在農業經營上的應用由來已久,行政院農委會的化發展過程,可歸納出四個主要演進時期,圖 1 所示(葉執東,2003b) 。圖 1 農業電子化 RoadMap資料來源:葉執東,2003b3. 企業電子化與農業電子化由前述的企業電子化以及農業電子化的意涵及效益,本研究將之整理成一個表格,來對照這兩者之間的相似性,由此表可以發現其實產業
10、在電子化的過程,以及產業在電子化後可能帶來的影響其實是很相似的,因此我們可以得知,企業電子化帶來的效益,在農業電子化也是同樣可以享受同的的效益,然後企業電子化導致的成本或者遇到的障礙,同理我們也可以從裡頭窺知二農業電子化時導致的成本或者遇到的障礙。表 1 企業電子化與農業電子化企業電子化 農業電子化導入資訊系統 Kalakota and inson, 1999 張森富、陳昭芬、王峻禧,2003;葉執東,2003a迅速的管理資訊傳遞Damanpour, 2001 張森富、陳昭芬、王峻禧,2003降低交易成本 Damanpour, 2001;劉文良,2003江明錦,王俊程,2003整合的產銷網路
11、丁惠民等編輯研究部,1999;Wu, Mahajan, and Balasubramanian, 2003葉執東,2003a提升產業競爭能力和確保競爭優勢維基百科;Kalakota and inson, 1999;林昌亮,2006張森富、陳昭芬、王峻禧,2003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4.產銷履歷根據資料顯示,實施產銷履歷制度概念的最早起因,應歸於1985 年 4 月英國肯特郡發現第一頭有紀錄之牛的海綿樣腦病變(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簡稱 BSE) ,俗稱狂牛症(Mad cow disease)的牛隻,該病症在 1986 年也造成英國約 16 萬5 千頭
12、牛隻死亡。因此 1990 年英國政府成立狂牛症研究調查委員會追溯病源,發展出產銷履歷制度雛形(龔榮太,2007) 。為解決農產品的衛生安全問題,歐洲零售業團體於 1997 年提案建立 EurepGAP,並於 2000 年正式建立制度,歐盟、美加及日本已先後實施食品可追溯制度,以確保消費安全。歐盟更於 2002 年訂定No.178/2002 法規,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食品訊息可追蹤系統 ,並將於 2008 年起全面實施產銷履歷,為配合歐盟新制度的推動,輸出歐盟相關國家紛紛導入歐盟生產者與零售商良好作業規範 (Euro Retail Produce Working Good Ag
13、riculture Practice, EurepGAP)制度(吳天祥,2007)。故訴求食品的安心與安全,保證從農場到餐桌的產銷資訊公開與透明。相對於食品的外觀、價格與品質,食品本身的安全性已成為先進國家消費者最重視的因素之一(胡忠一,2005a)。為了與國際接軌我國則是在 2004 年由行政院農委會開始推動辦理農產品產銷履歷示範計畫,並逐年推動產銷履歷系統,其目的主要在強化全球消費者退台灣農、漁、牧產品的信心,不僅提高國民對於國產農產品之信賴度,更可提高農產品之附加價值,同時兼顧農民收益與消費者之食用安全(社團法人台灣農產資訊科技發展協會, 2006)。在國際標準組織(ISO 8402:1
14、994)對產銷履歷( traceability)的定義,為對產品的產地、加工製造及其利用過程相關資訊均有詳細紀錄,且可以被追溯。在產品部分,可以連結從原產地、製造過程及運輸配送過程的資訊,對需求端提供足以推斷其對品質要求的背景資料;需具備國家或國際的基本檢驗標準,並仰賴資訊技術、程式設計及資訊系統連結相關資訊(吳天祥, 2007)。台灣中央畜產會龔榮太(2007)於世界各國農畜產品積極導入產銷履歷之探討文中指出, 產銷履歷制度又被稱為從農場到餐桌原則(From Farm to Fork Principle) ,在歐盟食品安全規範條文中定義為:食品的可追溯性,建立於由生產、加工到運輸、銷售各階段
15、,而且須包含飼養場、加工廠、製造商、運銷業、零售商及任何食品服務商 。而產銷履歷制度中最基本的就是產銷履歷紀錄 ,意思是指從生產到銷貨至消費者手中有可追蹤的紀錄。就農產食品而言,農產品的產銷履歷紀錄就是追蹤農產品的生產至末端銷售完成的歷經過程 。台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對產銷履歷記錄意思是說有從生產到銷貨至消費者手中有可追蹤的記錄。就農產食品而言,農產品的產銷履歷記錄就是追蹤農產品的生產至末端銷售完成的履歷過程 。 也就是在整個食品生產、處理加工及流通販售整個過程的各階段,農產品及相關資訊能夠持續追蹤,讓消費者了解。藉由消費者和供應商之雙向流通鏈所建立的食品可追蹤系統,它不僅是追蹤產品本身,也
16、要瞭解農產品的由來始末,包括農產的生產者、負責集貨與分級的集貨社場、物流流通業者及行銷通路( 超市、量販、批發市場等)等過程。因此,我們可將此一從農場到餐桌之間的記錄過程稱之為產銷履歷記錄 。綜觀上述文獻對產銷履歷的定義,可整理出農產品的產銷履歷其實就是農作物從一開始的生長紀錄,經過加工、製造、運輸最後到零售商之間的紀錄,如圖 2 所示。圖 2 產銷履歷紀錄過程資料來源:社團法人台灣農產資訊科技發展協會(2006)農委會於自 2004 年起推動安全農業政策,並辦理農產品產銷履歷示範計畫,陸續輔導農民記錄農作物生產過程資訊並在網路公開,該項政策及措施已獲生產者與消費者認同,不僅提高國民對於國產農
17、產品之信賴度,更可提高農產品之附加價值,同時兼顧農民收益與消費者食用安全,因此,農委會主任委員蘇嘉全所倡導的新農業運動 ,就將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列入重要的施政項目。農委會主要是以參考日本其次是歐美的經驗,來開發農產品產銷履歷資訊系統,建構一資訊平台,讓農民可以將每日的田間作業記錄到電腦資料庫中,藉由資料庫的整合,將每一農作物的栽培管理資料公開在網路上供消費者或任何想知道該農產品資訊的人參考,藉由資訊系統的輔助,讓農產品從農場到餐桌之可追溯性形成一個完整的安全鏈與知識鏈(吳宏基, 2007、社團法人台灣農業資訊科技發展協會,2006)。為了發展適合不同產業導入的資訊系統,整體的資訊架構已經分
18、別建立,相關系統亦陸續開發中,並依據農民需求擴充或局部修正問題。在系統開發的背後,乃建立各項資訊作業準則,作為工作團隊溝通和資訊交換的主要的依循標準。並於 2006 年執行農產品產銷履歷資訊與通路整合應用推廣計畫 ,建立台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 (http:/taft.coa.gov.tw,簡稱 TAFT) ,提供全國履歷農產品單一窗口,可根據農產品 EAN 標籤所列印之追溯號碼,查詢得知該產品之生產批次、生產者、產地、生產組織、栽培資訊、生產記錄、採後加工、病蟲草害防治檢驗資訊、認證標章等資訊,達到生產資訊的履歷透明與可追溯化,如圖 3 所示(社團法人台灣農業資訊科技發展協會,2006)。圖
19、 3 履歷資訊內容的傳遞流程資料來源:社團法人台灣農業資訊科技發展協會(2006)Dickinson D.L., and Bailey D.V. (2002)提出產銷履歷對大眾食品安全有很高價值, 他們認為建立產銷履歷系統,除對公司商譽有幫助外,還可針對食品中毒事件的保險與理賠,提供認證與釐清責任的依據,並因有清楚的履歷紀錄可以追溯,對降低產業風險有很大的好處。Golan, E., Krissoff, B., Kuchler, F., Calvin, L., Nelson, K., & Price, G. (2003)認為站在廠商之立場,產銷履歷之施行必須考慮成本與效益,依產品之特性決定各個步
20、驟之深度與嚴謹度。以下列舉產銷履歷之重要價值:(1)區隔產地或生產者、(2) 降低風險及釐清責任、(3) 責任、權利與道德、(4) 提升產品安全性、(5)提升消費者對產品的信賴、(6)提升產業效能與競爭力產銷履歷的益處相當多,然而產銷履歷從 2004 年引進台灣至今,卻發現台灣產銷履歷電子化的層度不高,因此若能藉由本研究來探討電子化之障礙因素,勢必有其必要性。参、研究方法質性研究的本質是強調在動態的過程中,對所探討的現象與行動,落實在社會脈絡情境中,透過全面式、深度的探索,了解其豐富的意涵( 潘淑滿, 2003)。由於本研究是利用質性研究中的紮根理論,來探討台灣有機農業產銷履歷電子化的障礙,故
21、本研究會對質性研究及紮根理論作介紹,並解釋為何在眾多質性研究法中挑選紮根理論研究法。1. 質性研究的定義與適用情境trauss and Corbin(1997)對質性研究的定義是指任何不是經由統計程序或其他量化手續而產生研究結果的方法。她可以是對人的生活、人們的故事、行為,以及組織運作、社會運動或人際關係的研究。只要是利用質化的程序進行分析而不論是否用到量化資料,例如人口普查資料,都算是質性研究。根據這五位學者 Becker(1970)、Charmz(1983,1995)、Lofland(1971)、Miles and Huberman(1994) 對質性研究定義的整理,質性研究是由三個主要部
22、分所組成。第一是資料 ,資料,可藉由各種來源取得;例如訪談、觀察、文件紀錄和影片等。第二是研究者用來詮釋和組織資料的程序(procedures),通常包括概念化(conceptualizing)和縮減 (reducing)資料、依據其屬性和面向來推衍類別,並藉一系列之前陳述來關連(relating)類別。概念化、還原、推衍、和連結等程序,被稱為譯碼(coding)分析歷程的其他程序,還包括非統計抽樣(nonstatistical sampling)(Schatzman and Strauss,1973),撰寫備註(writing of memos)和繪製圖表(diagramming)。而質性研
23、究的第三個主要部分是書面和口頭報告通常是以科學期刊論文、演說( 如研討會 )或書籍的方式來呈現(Strauss and Corbin, 2001)。Neuman(1997)指出:質性研究是一種避免數字、重視社會事實的詮釋,最具代表性的質性研究方法就是深度訪談。 質性研究蘊含著不同的研究策略,但是當這些研究策略具有下列幾項特質,才可被視為是質性研究(潘淑滿, 2003):(一) 在研究過程所收集的資料,是屬於人、地、和會談等軟性(soft)資料,且這些資料有豐富描述(thick description)。(二) 研究問題並不是根據操作定義的變項而發展,相反的是在複雜的情境中逐漸形成概念架構。(三
24、) 整個研究的焦點可以再資料收集過程中逐漸清晰,而不是在研究開始就設定等待研究者回答問題或等待研究結果驗證的假說。(四) 任何對研究現象或行為的理解,必須深入了解被研究者的內在觀點,外在可看見的因素往往只是次要的。(五) 資料收集過程較偏重在被研究者的日常生活情境中,與被研究者做持久的接觸與互動,從這些互動經驗中來收集全面式的資料。透過上述幾位學者們對於質性研究的定義,潘淑滿(2003)指出使用質性研究法的原因:質行研究之運用受限到研究問題與目的之限制,對於探索式的、不熟悉的議題及低度發展的理論,比較適合運用值性研究方法;相較之下,對於因果關係之探討或強調控制與預測功能之研究,則較不適合運用值
25、性研究方法來進行資料之收集。由於本研究是屬於探索式的研究,且產銷履歷從 2004 年引進台灣至今,在這方面台灣也很少有相關的理論發展,因此,本研究便採用質性研究的方式來進行。2. 紮根理論本研究在經過文獻的探討,發現國、內外對於產銷履歷及電子化的關係甚少有文獻在探討,就如同本節在質性研究的定義與適用情境中,曾提到的發展質性研究的其中之個原因低度發展的理論 ,再加上在眾多的質性研究方法中,紮根理論被視為是質性研究方法中最科學的一種方法(Hammersley, 1989), 因此,本研究便採用最科學的紮根理論方法來從資料的收集、歸納過程中發展理論,以下則為紮根理論的介紹。紮根理論(grounded
26、 theory)的方法論,起源於兩位社會學家:Barney Glaser 和 Anselm Strauss (Strauss and Corbin, 2001)。Strauss 認為紮根理論是透過有系統的蒐集和分析資料的研究歷程之後,從資料衍生而來的理論。簡言之,紮根理論是用歸納的方式,對現象加以分析整理所得的結果。因此,資料的蒐集和分析,與理論的發展是彼此相關、彼此影響的。研究者在展開其研究案時,心中並不存在一個預先構想好的理論( 除非他的目的是要推衍和擴充現有的理論 );而是,研究者從一個領域開始,並允許理論逐漸從資料中浮現出來。理論衍生於資料,彼僅是依據經驗或透過推測就將一謝列的概念聚合
27、在一起,更為接近現實(reality) 。由於紮根理論是從資料所建立起來的,更能提供洞察、促進理解,並對行動提供有意義的引導 (Strauss and Corbin, 1997; Strauss and Corbin, 2001)。3. 研究對象與範圍確定了研究方法,再來就是訂出本研究的研究對象與範圍,本研究是在探討有機農業產銷履歷電子化的障礙,因此本研究鎖定的研究對象為(1)有在執行產銷履歷的有機農業農民、(2)台中區農改場產銷履歷推廣者。範圍則是以台灣中部的有機農業農民及推廣單位為主。4. 紮根理論抽樣原則由於本研究是使用紮根理論研究法,而紮根理論的抽樣程序則稱為理論抽樣(Theoreti
28、cal sampling) (Strauss and Corbin, 2001), 通常質性研究者都會根據問題的特性、相關理論的需要及研究資料的豐富性等原則,來選擇研究對象與決定樣本數,這就是所謂的理論抽樣 (Theoretical sampling)或有目的的抽樣(purposive sampling)(潘淑滿,2003) 。理論抽樣有三個步驟,分別為開放性抽樣(Open sampling)、關係性抽樣(Relational sampling)/變異性抽樣(Variational sampling)、區別性抽樣(Discriminate sampling)。其抽樣方式與說明如表 2 所示:表
29、 2 紮根理論之理論性抽樣原則抽樣原則 抽樣說明開放性抽樣(open sampling)此階段抽樣方式保持高度開放,選擇受訪的地點與日期相當有彈性。其抽樣目的在於,收及多方資訊以增加概念。關係性抽樣(relational)變異性抽樣(variational)此階段抽樣方式為,根據開放編碼所產生的概念及疑問,尋找特定訪談對象或資料。例如:由概念資料中獲得老年人較重視健康,其抽樣對象,應盡量尋找年長者詢問特定問題,或尋找年輕人詢問反向問題。區辨性抽樣(discriminate sampling)此階段的抽樣原則便的非常仔細與刻意。為求理論完整性,研究者可能要再回到舊有地點、訪談原來對象亦可能重新尋找目標。資料來源:王傳祥(2006),p.42因此本研究的抽樣原則如表 2 所示,第一階段會先徵詢農改場產銷履歷推廣人員,來進行訪談資料收集,之後,再針對編碼後所產生的概念,進行關係性抽樣變異性抽樣。通常質性研究的樣本數大小往往取決於研究的類型,由於質性研究重質不重量,研究樣本數不會太大,主要以研究主題的資訊是否飽和(saturated) 為考量原則 (潘淑滿,2003) 。5.資料收集方法在質性研究中資料來源的取得可以是從訪談、觀察、文件、紀錄和影片等,其中又以訪談和觀察是最常使用的方法(Strauss, A. and J. Corbin,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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