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调整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申请材料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和份数 规范化要求 材料来源 类型1 立案申请表 原件1 份 网上下载 申请人 通用2 申请函 原件1 份 无 申请人 通用3 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1 份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A、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市签发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纸质件、复印件;B、 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申请人 通用4 授权委托书 原件1 份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应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申请人 通用5受委托代理
2、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 份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申请人 通用6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 份 如图纸盖出图章可视为已提交。 设计单位 通用7显示或标注有拍照日期的多角度现场照片原件1 份 清晰 申请人 通用8 设计方案蓝图、总平面彩图 原件 2 份1.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总平面图(首次申报的范围应为规划条件确定的用地红线范围) 、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2.上述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绘制在1/500 现状地形图上,用地面积在 20公顷以上(含本数)的,可以以设计单位 通用21/2000 现状地形图替代。3.设计方案蓝图需在电子报批文件经规划指标技术审查完毕后,由建设单位用经技术审查机构加密的电子
3、报批文件晒图补交。4.总平面彩图为 A3 幅面图纸。9规划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电子件1 份1.规划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应符合国土规划部门相关要求;2.格式要求:使用 AutoCAD2008 或以下版本。 设计单位 通用10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及说明原件1 份 无 设计单位 通用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效的用地证明材料及规划条件和历次规划批复文件复印件及扫描件1 份 或文证编号规划条件应在有效期内;2006 年之前批复的提供复印件及扫描件各一份,2006 年及之后批复的提供文证编号。国土规划部门通用12规划条件及历次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或其他资料复印件 1 份 无 专业部门 通用13 批前公示情况说明 原件1 份需进行批前公示的,公示结束后再次向我局申报案件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说明公示主要情况。申请人 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