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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DOC

1、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法律法规条款及内容序号条款 内容适用条件(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意见(1)未对此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过警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不予代作处理,不予罚款。(2)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按时改正的。不予代作处理,不予罚款。(3)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

2、疫接种的;(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4)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因拒不改正,引发动物疫病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初次有同类违法行为,涉案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污染物数量较少,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不予罚款。(2)有两次以上同类违法行为,涉案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污染物数量较少,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一千元以下罚款。(3)涉案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污染物数量较

3、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一千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4)涉案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污染物数量大,或有不良后果风险、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2(5)造成动物疫病扩散、动物产品安全事

4、故或环境污染等后果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1)涉案动物或动物产品属检疫不合格,但未染疫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罚款。(2)涉案动物或动物产品疑似染疫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罚款。(3)涉案动物或动物产品染疫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4)涉案动物或动物产品为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或疫区内易感染的;或感染重大动物疫病的;或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

5、所得,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二)疫区内易感染的;(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四)

6、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六)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5)涉案动物或动物产品为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1)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但未申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未发生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2)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且未发生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3)此前有同类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4)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期间,发生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7、下罚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5)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期间,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6)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期间,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且引起动物疫病扩散流行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初次有同类违法行为,且引进的动物、动物产品符合健康标准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

8、元以下罚款。(2)有两次以上同类违法行为,或引进的动物、动物产品不符合健康标准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3)引进的动物、动物产品有重大动物疫病或新发病或引入地省份未发生过的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 (4)引进的动物、动物产品有重大动物疫病,且引起动物疫病扩散流行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9、(1)初次有同类违法行为,涉案动物、动物产品未发生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2)有两次以上同类违法行为,或涉案动物、动物产品染疫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3)涉案动物、动物产品发生无规定区动物疫病区内已有的重大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三)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4)涉案动物、动物产品发生无规定区动物疫病区内未发生过的或已消灭的动物疫病

10、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参加(1)初次有同类违法行为,且涉案动物、动物产品数量较少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承运人处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罚款;违反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有两次同类违法行为,或

11、涉案动物、动物产品数量较多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承运人处两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违反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3)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经补检不合格的。按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处理。(1)此前无同类违法行为,涉案动物、动物产品数量较少,且未发生动物疫病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畜禽标识,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2)此前无同类违法行为,涉案动物、动物产品数量较大,且未

12、发生动物疫病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畜禽标识,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3)此前有同类违法行为,或涉案动物、动物产品发生动物疫病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畜禽标识,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4)涉案动物、动物产品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畜禽标识,处两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1) 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未引

13、发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2)违法行为人未能及时改正,未能主动采取补救措施,但未引发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3)违法行为人拒绝改正,拒绝采取补救措施,或引发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五千元以上处一万元以下罚款。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的;(二)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三)发布动物疫情的。(4)发布疫情后,能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

14、且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6(5)发布疫情后,不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1)符合动物诊疗条件但未申请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且诊疗行为未引发动物疫病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2)不符合动物诊疗条件,且诊疗行为未引发动物疫病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两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一万到两万元罚款。(3)此前有同类违法行为的。责令停

15、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两万到三万元罚款。(4)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7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

16、5)造成重大动物疫病扩散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报发证机关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1)取得执业兽医资格但未经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2)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8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执业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动物诊疗活动;情节严重的,

17、由发证机关吊销注册证书:(一)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3)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期间,引起动物诊疗事故或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以下罚款。(4)执业兽医初次有第二款行为之一,但未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动物诊疗活动。(5)执业兽医有两次以上第二款行为之一的,或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动物诊疗活动。器械的;(三)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

18、的。(6)执业兽医有第二款行为之一的,造成重大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一年动物诊疗活动,报发证机关吊销注册证书。(1)未对此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 责令改正,不予处罚。(2)责令改正后,按时改正的。 不予处罚。(3)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或有两次以上同类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9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

19、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二)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三)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四)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4)在重大动物疫病紧急防控期、防控区,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五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1)未对此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 责令改正,不予处罚。(2)责令改正后,按时改正的。 不予处罚。(3)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但未发生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0

20、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4)此前有同类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5)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引发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0(6)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引发重大动物疫病的。责令改正,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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