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82639181肥城市社会福利中心供热设施工程二次招标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02012014049采 购 人:肥城市民政局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 O 一五年一月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82639182第一章 谈判公告肥城市社会福利中心供热设施工程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肥城市民政局地 址:肥城市龙山路32号联系方式:0538-3229852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8楼项目经理:李艳 联系电话:13562882125 传真
2、:0538-8263918邮 箱: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肥政采审(2014)第102号四、项目名称:肥城市社会福利中心供热设施工程项目编号: 02012014049五、预算控制价:269084.50元; 六、采购内容:标段 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描述单位( )数量预算控制价(元)1 供热设施安装 详见招标清单 宗 1 269084.50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单位须具备的资质:具有机电安装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八、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 2015年1月16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82639183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市向阳街南首,国土局二楼203室;联系人:李雅琪;联系电话:0538-3232681)。方式:符合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已在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员证的,持本人交易员证、身份证购买;未办理交易员证的,购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加
4、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发售。售价:采购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1月21日9时00分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谈判日期:2015年1月21日9时00分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肥城市向阳街南首,国土资源局二楼第三开标大厅十一、发布媒体: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肥城市政务信息网、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十二、监督部门:肥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82639184第二章 投标单位须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 采购人名称:肥城市民政局地址:肥城市
5、龙山路32号联系人:董科长1.1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艳1.1 项目名称 肥城市社会福利中心供热设施工程1.1 采购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1.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1 出资比例 100%1.1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1 竞争性谈判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1.1 工期 20日历天1.1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达到合格工程。安全要求 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工地1.2 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机电安装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2.1 拟派项目经理 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1.
6、2.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7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1.8.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8.2 投标单位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5年1月19日10时前1.8.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5年1月19日17时前1.9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0 偏离 允许细微偏差。2.1 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期前3天2.2 报价截止时间 2015年1月21 日 9时 00 分2.3 投标单位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1日内。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826391852.4 投标单位
7、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1日内。3.1 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详见报价文件组成3.3 报价有效期 60天3.4 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伍仟元。1投标单位在谈判前将谈判保证金汇至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列账户:收 款 人: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账 号:2312223208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城新城路支行(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评审结束,公示期满,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原路退还的原则,向未列入预中标排名的投标人自
8、动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投标单位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上述指定账户。否则,将被视为不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其谈判按无效谈判处理。(4)逾期缴纳或未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开标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提交 附件 1-附件 103.5.1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 1:营业执照 附件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附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 5: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社保证明或劳动保
9、险手册附件 6: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明 附件 7: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明附件 8:投标人单位的银行颁发的人民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附件 9: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鲁备案证明3.5.4 近 2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附件 10: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3.5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提交开标时,投标单位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附件的原件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按照以上顺序列明清单后递交给采购人,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完整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已办理交易员证的,应在谈判文件中附肥城
10、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验印的肥城市建筑施工企业谈判资格信息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时提交前述“登记表”原件。上述资料登记表中没有的,仍需提交对应的原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其它形式的证明一律不予认可。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82639186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 签字或盖章要求 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须知第3、4条相应条款。3.7 报价文件的份数 一份正本,六份副本。3.7.1 是否编制电子报价文件是,电子文本的格式要求: U盘,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放入商务标书中。U盘必须为可用,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无法读
11、取等情况,视为废标。3.7 装订要求 详见本章3.74.1 密封要求 详见本章4.14.2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 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 间:2015 年 1 月 21 日 9 时 00 分4.3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开标程序 详见本章5.26.1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3人,业主代表1人,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成交候选人数:1-3名。6.3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7.3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成
12、交价的10%7.5 费用的负担1、采购代理费 中标人负担2、公证费 中标人负担3、专家评审费 采购代理机构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总造价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预算控制价 项目总价设预算控制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投标,一律按废标处理。本工程招标控制:269084.50元。注: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谈判文件为准。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826391871. 总则1.1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的概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以及计划工期、质量要求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内容。1.1.1 建设地点:肥城市民
13、政局社会福利中心 1.1.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1.3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1.1.4 招标人:肥城市民政局1.1.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6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1.1.7 计划工期:20 天。1.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1.1.9 质量及安全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确保达到合格工程。安全: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工地。1.2 投标人资格要求1.2.1 投标人具备的各种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内容。1.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
14、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15、者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附有中文注释。1.6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 踏勘现场1.7.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82639188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7.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
16、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 投标预备会1.8.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8.2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8.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0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0.1 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
17、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0.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8.1 项和第 8.2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预算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8.1 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 8.2 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1.10.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对于本章第 1.10.2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5.1 项和第 3.5.2 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18、)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8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82639189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
19、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3.1.2 商务部分是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
20、要求、招标范围以及投标人资质条件等实质性内容作出的响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诚信承诺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1.3 技术部分是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的实质性响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部署,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及管理程序安排等;(2)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3)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4)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环境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7)文
21、明施工、文物保护体系及保障措施;(8)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9)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10)施工总平面图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
22、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826391810完毕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置于 U 盘中,密封在商务标书内一并提交。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如果出现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提供的电子文本不一致,按废标处理。U 盘必须为可用,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无法读取等情况,视为废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
23、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做调整。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
24、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诚信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诚信保证金格式递交诚信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办理交易资料备案后,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招标文件说明的其他情
25、形。(4)提供虚假资料。(5)有违反诚信承诺书的行为。3.5 资格审查及企业业绩资料资格审查资料是证明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的文件资料等,包括资格审查表单和有关附件两部分。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 1:营业执照 附件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附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 5: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社保证明或劳动保险手册附件 6: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明 附件 7: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明附件 8:投标人单位的银行颁发的人民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附件 9: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鲁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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