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类别 序号 指标 指标内容及分值 证明材料 责任部门 备注一 年龄情况1.35 周岁以下(含 35 周岁)。(20 分)2.36 周岁以上每增长 1 岁减 1 分。身份证或户口簿市公安局 二 文化程度1.本科学历(70 分)2.大专学历(包括高技)。(50 分)3.高中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30 分)学历证书或学籍档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三 技能水平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60 分)2.中级工(50 分)3.初级工(30 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人社局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基本分四 参保情况1.缴纳青岛市社会养老保险,每满 1 年积
2、 3 分。2.缴纳其它社会保险险种,每险种每满 1 年积 0.5 分。由报名系统自动从社保系统获取数据市人社局 总分最高不超过60 分附件 1:五 住房情况 合法固定住所建筑面积超过 45 平方米(30 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市国土资源房 管 局六 紧缺工种 紧缺工种(10 分) 职业资格证书 市人社局 导向分七 落户地区申请落户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岛经济区。(20 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市公安局 附加分 八 投资纳税1.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万元(含 3 万)以上,积100 分;1 万元至 3 万元(含 1 万不含 3 万)积 60 分;1000 元至 1
3、 万元(含 1000 元不含 1 万)积 40 分。2.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在本市纳税20 万元以上,积 30 分,每增加 10 万元加 10 分,最高 100 分。3.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纳税 3 万元以上,税收完税证明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1.最近连续 3 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2.最近连续 3 个纳税年度内须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积 30 分,每增加 1 万元积 10 分,最高 100 分。 3.只能任选其中一类积分,不累计加分九 表彰奖励1.获得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30 分)2.获得省部级奖项和荣誉称号(20 分)3.获得青岛市市级奖项和荣誉称号(10
4、分)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市人社局只计 最高分,不累 计加分。1.参加义务献血,每次积 1 分,最高不超 过 10 分。无偿献血证或献血证明市卫计委十 社会服务 2.通过青岛市志愿服务网进行注册,成为青岛市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每满 50 小时积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志愿服务证明 市文明办负积分 十一 违法失信 1.个人存在经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实的违法记录,视情 市公安局节轻重,每条扣 3080 分。2.个人存在经卫生计生部门核实的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每条扣3050 分。市卫计委3.个人信用存在较为严重不良记录,视情节每条扣2060 分。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