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转让合同 近年来,风景名胜区经营权转让之风盛行,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需要留意什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经营权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经营权转让合同.1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经营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在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新城经济开发区(县国土资源局右则)的龙川县旺兴成三鸟批发市场 商铺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经营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后按甲方规定的交款期内将上述款项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三、甲方供应的商铺必需符合河源市消防管理规定,甲方负责商铺经营权转让期间的土地用法费;乙方负责商铺经营权受让期间的水、电费。乙方逾期末交费的,每天予以1%滞纳金。 四、乙方不得擅自转变商铺的结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动工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所租赁商铺内的一切活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