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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1、用人单位违法责任加重 书面合同须1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旧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根据以上规定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说明】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即用法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用工行为,这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建立,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加重了用人单位违法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2、降低裁员对劳动者的影响 用人单位应担当.责任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补充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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