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2018 年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和关于下达 2018 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人字201830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校医部字201820 号)文件精神,白求恩医学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的基本要求,我院将于近期开展2018 年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为适应我院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优化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坚持“ 公正、公平、公开、 择优”及“ 逢进必考” 的原则,为提高医院管理质量,增强医院管理综合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
2、才保障。二、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人员招聘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部,负责人员招聘的日常工作。组 长: 华树成 佟成涛组 员: 牛跃祥 于家傲 高普均 杨 弋 刘 彬 吕国悦 王洪亮 王海峰 李虹彦 王 彬 杨传社 金香花 邢 鸥三、聘用计划根据“退一 补一” 原则 ,学校和学部下达 2018 年人员补充计划,招聘财务岗位人员 1 人。四、聘用范围2财务人员。五、聘用条件及资格(一 )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献身医药卫生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2会
3、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具有较为扎实的财务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4. 符合聘用 岗位所需的 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二 )学 历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专科起点学历)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三)年龄年龄要求:不超过 30 周岁(198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六、聘用程序(一)公布岗位根据学校及学部下达的人员招聘计划,结合我单位实际,我院招聘财务岗位 1 人。(二)应聘报名
4、应聘者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 2018 年附属医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报名时间:2018 年 7 月 23 日7 月 29 日,报名地点:吉3林大学第一医院人事部。(三)资格审查人事部负责收集应聘人员材料,按照招聘计划、招聘原则和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医院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四)组织考试按照学校新聘人员管理工作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 的原 则组织各项 考核。1.医院组织笔试(1)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综合知识考试。考试为财务相关内容,不提供参考资料,考题为客观化题型
5、, 考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考试成绩在我单位网站上公布。(3)考试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本单位面试。2.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我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工作,要求面试组织成员实名投票或打分。3. 考试(含笔 试和面 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面试成绩 占总成绩的 60%。根据 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五)学部审核1.医院根据考核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将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 2018 年附属医院 拟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部。2.学部审核各单位招聘上报材料。(六)确定推荐人选及公示学部根据审核结果,经学
6、部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4拟聘用推荐人选,公示后报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公示期一般为 7 天。七、聘用形式及其他要求学部对新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学校 A 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对其他系列的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三年,聘期结束考核优秀的,学校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考核合格的,学校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具体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两个聘期结束(首聘期、第二聘期均为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学校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八、纪律与监督(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
7、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5.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5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纪检监察工作部对人员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申诉等。九、本办法及有关具体工作办法由医院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