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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察企业的义务 被监察企业的义务: 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中规定: 企业必须接受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的监察,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工作方便。 企业各级主管部门,在管理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同时管理劳动保护工作,监督企业执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违章的行为,加强劳动保护目标管理,制定考核办法,把劳动保护作为考核企业的重要指标。 企业各级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协助劳动保护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应当发挥企业各级主管部门的作用。 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标准。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依照国家规定提取、使用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 (二)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劳动保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劳动保护管理人员; (三)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对新工人和调换新工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训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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