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西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二、整治时间2018 年 7 月至 10 月。三、整治范围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 5
2、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建筑面积在 5 万平方米以下危险性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纳入整治范围。 2 四、整治重点(一)建筑使用功能。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二)建筑消防设施。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2.是否对建筑消防
3、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火分隔设施。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四)消防安全管理。 3 1.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
4、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五)灭火救援条件。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
5、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 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五、整治措施(一)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二)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
6、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三)畅通消防通道。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周边违章搭建建(构)筑物、停放车辆、占道经营,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作业场地的,应立即拆除或清理。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应立即清理疏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立即予以改造。(四)实施智能管控。9 月底前,中心城区的大型商业综 5 合体要全部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
7、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 APP 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五)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7 月底前,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六)建强消防队伍。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有条件的应建专职消防队。要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制定和规范训练内容、时间和标准,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定期组织业务训练和疏散逃生、初起火灾扑救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七)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
8、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持续开展“一警六员” 消防技能实操实训,8 月底前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所有员工实操实训工作。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 (八)强化监督执法。对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 三停” 、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
9、体,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九)实施综合治理。集中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十)加强实地演练。各地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调查摸底,梳理单位基础数据,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联合相关应急联动单位开展三随三实(随时、随地、随机、实兵、实装、实操)拉动演练,组织实地演练时,应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力量体系,提升联合处置能力。同时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测试和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确保能快速高效
10、处置火灾事故。六、任务分工(一)由省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省公 7 安消防总队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二)各设区市政府是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三)各级政府应急办、公安、住建、商务、文化、旅游、安全监管、工商、质监、能源、消防、电力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四)交通运输部门依法督促客运车站、港口、码头等大型交通枢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卫生计生部门依法督促大型综合性医疗
11、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督促出资监管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体育部门依法督促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七、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7 月 30 日前)。各级安委会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二)排查整治阶段(7 月 31 日至 10 月 15 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各设区市、县(区)开展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8 月 15 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约谈曝光。分区域、分行业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
12、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全省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 8 共安全、久拖不改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隐患单位和未依法执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三真三实” 刚性执法措施以及 江西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要求,用好用足各类行政处罚、强制手段,并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10 月 16 日至 10 月
13、 31 日)。省、市安委会成立检查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市、县两级政府 2018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
14、制,形成大型商业综合体监管合力。 9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要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城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管理,强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监督抽查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设区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及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签订责任书情况,请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报送省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7 月至 9 月,每月 26 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0 月29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及方式:王敏 0791-86558439,,钟德明 0791-85257296。附件: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统计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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