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农 业 产 业 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办公室文件都农产办发20181 号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农 业 产 业 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关于开展 2018 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农 民 合 作 社示 范 社 评 选 活 动 的 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71 号)和都安瑶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
2、法的通知(都农产办发20171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 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办社,截至 2018 年 8 月31 日运行满 1 年以上的农民合作社。评选范围涵盖种植、养殖、林业、农机、植保、物流、加工包装、供销等各种类型合作社。二、申报条件、程序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分别按照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第二章的第五条和第七条要求执行。三、申报名额名额不限,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即农民合作社)均可申报。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3、一)申报县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表 (附件 1)2. 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 )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 ) 2017 年成员(代表)大会记录及参会人员签名、合作社成员花名册及出资情况。(3 ) 2017 年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盈余分配表,银行开户许可证。(4 )应提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产品注册商标、自治区级名优农产品等证书或授权书。(5 )农民合作社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3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要加盖本农民合作社公章,并按上述顺序编排目录后装订成册。- 3 -(二
4、)各乡镇上报推荐材料需提交的材料1 XX 乡镇 2018 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 2) ,2合作社申报材料(纸质一份和电子版) 。(三)报送时间要求请各申报主体将推荐材料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前报送到都安瑶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 。五、其他有关要求(一)强化宣传发动,做好推荐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依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申报主体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申报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材料真实性负责。(二)严格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
5、单位在开展评选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执行评定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韦冠强,联系电话:07785161188,邮箱:danj5212184163.con附件:1. 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表 2.XX 乡镇 2018 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情况汇总表- 4 -都安瑶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 年 7 月 27 日- 5 -附件 1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表一、农民合
6、作社基础信息表合作社名称通讯地址 邮 编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工商登记时间(年 /月/日) 成员人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是否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业务范围 服务内容产品商标名称 品牌类别依托产品及产业规模 示范基地面积带动农户数 带动基地面积获得过何种奖励、称号和“三品一标”认证- 6 -二、农民合作社 2017 年度经营情况表1年总收入(万元)2年支出(万元)3盈余(万元)其中:二次盈余返还总额4标准化生产率(%)5 (1)为社员统一采购农民生产资料(公斤)(2)农民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6 (1)为社员统一销售农产品(公斤)(2)农产品统一销售率(%
7、)7为社员进行科技、业务培训(次)8为社员提供信贷服务的资金数量(含直接借贷、担保、抵押) (万元)9社员人均年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数的水平(%)10净资产状况(1)资产其中:固定资产(2)负债- 7 -三、农民合作社简要事迹(800 字以内,可另附页)- 8 -四、推荐、审定意见(一)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盖章) 年 月 日(二)自治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三)自治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9 -附件 2XX 乡镇 2018 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 乡(镇)人民政府为社员统一采购农民 投入品为
8、社员统一销售主产品序号农民合作社名称登记日期注册成员总数(人)实有成员总数(人)成员出资总额(万元)年经营总收入(万元)产业规模公斤占社员投入品总量%公斤占社员销售主产品总量%成员年人均纯收入(元)可分配盈余总额(万元)二次盈余返还总额(万元商标 (类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情况理事长姓名理事长联系电话备注注:1.产业规模填写详细数据,种植业填写面积例如蔬菜 XX 亩,养殖业填写养殖规模及销售额如销售额 XX 万元(养鸡 XX 只) ,农机等社会化服务业填写服务对象 XX 户或单次服务面积 XX 亩以上;2. 获评为县级示范社的填写 XX 年 XX 市(县)级示范社; 3.商标(类别)填写商标名称,产品类别,例如 XX 牌鸡蛋等;4.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情况填写获得无公害、绿色、 有机认证等情况。- 10 -都 安 瑶 族 自 治 县 农 业 产 业 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8 年 7 月 27 日 印 发 (网络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