趸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一. 总则 1. 趸船船员在任何作业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负责,做到声音宏亮,手势准确,互相照应,听从指挥,确保人船安全,完成作业任务. 2. 为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双缆拖挪船驳的制度并坚持以下规定: (1)300吨级以下船驳拖挪船作业,必须有二人同时作业. (2)400吨级以上船驳拖挪船作业,必须有三人同时作业. (3)倒西流水1000吨级甲板驳拖挪船作业,必须有四人同时作业. 二. 靠泊作业 1. 值班水手接到调度命令后,应对本趸船的系缆及锚泊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2. 靠泊是值班水手(值班水手长)组织本趸船水手作好靠泊准备工作,并告知船舶靠泊位置,指挥船舶作好靠泊准备工作,并指明出缆位置和根数,道数. 3. 当本趸船已靠泊船驳而外档又需靠泊时,值班水手对本趸船和靠泊船驳的系缆及设施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该增加缆绳的要及时加缆. 4. 在常流水靠泊作业时,应按坐缆(引水缆) 、对口缆、尾缆等依序进行靠泊作业. 5. 西流水靠泊作业时,应按倒缆、对口缆、坐缆